-8/6/2011
事涉政治有理說不清
「爭於明者,眾人知之,治於神者,眾人不知其功」(註1);政治人物,爭於明者多,治於神者可謂絕無僅有,所以任何事物一旦跟政治拉上關係便有理說不清,最低工 資,原屬經濟議題,由熟知經濟運作之人士按經濟規律作出之建議定奪本是正途,惟多年來為政者任由財團大企壟斷力量擴張,不致力保障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及增加 低技術勞動力之工作機會來推高低層員工工資,做成低下層員工入息逐年下降,如今卻依據正義之士(好仁不好學、好心做壞事)、政客(爭於明者、為揚名立萬求 選票)及政棍(別有用心、明知後果惡劣仍刻意為之)等之短視要求製訂最低工資法,進一步削弱中小企之競爭力外及降低低產值工人之就業機會。不少推動立法人 士,還以個人主觀意志私訂所謂良心標準,順我者則公義,逆我者則無良,如此水平怎能成事,惶論民主開放,爭於明者還事小,害於神者事大。
惡果逞現卻諉過於無辜者
立法前老樸在網誌將反對理由分三次說出,道理已說盡,本不欲再作無聊爭論,惟法例出台後,惡果紛現,飲食業、清潔、保安及物業管理首當其沖,部份邊 際企業結業,部份精簡人手,主要是裁減產值低之員工或見習工,部份收縮業務,自動提早終止無利可圖合約,例如清潔,保安及物業管理行業,如果無法向業主轉 嫁成本,便自動提前解約,不少大廈法團面臨清潔及管理出現真空之難題。
提高低層勞工實質收入並非倡議最低工資者之專利
提高低層勞工實質收入並非倡議最低工資者之專利,自04年啟動網誌以來,在公在私,已力陳貧富極化對中低層百姓之傷害,最終必會令社會矛盾激化,讓極端主義有機可乘,最低工資未至是飲酖止渴,但有如濫藥,現已成法例,為免予人口實,老樸個人能力所及之處,唯有在能力所及之公司機構,盡力說服決策人在財政還可負擔時付足工資,切莫此時解僱員工或扣減工時。
以物業管理為例,由於一個中小型屋苑每一名員工約服務數十至數百戶業戶,意味著全港三十萬名低薪員工中,單是物業管理有關之員工,便令數十至數百於員工數目之家庭直接增加負擔,除住所外,工作地點之物業亦同樣令經營者負擔增加,立 法並不能提高僱員之產值和較高層僱員(仍屬中低層)之收入,最低工資其實是劫貧濟貧,沒有從極少數既得利益者(5%人口擁有90%以上之財富)身上將財富 轉移至赤貧階級身上,未見其利先見其害,感覺被害者更遠多於受惠者,求仁失仁,求民望失民望,此是推動立法之各路人馬始料未及之處。除攻治人物外,其他所謂學者,名嘴,因緣際會忽成人民喉舌之人士,其實都是脫離群眾不知民生疾苦之精英一族,竟不自承判斷出錯,卻諉過於無辜企業東主及消費者,並以各種理由攻擊所有反對者,綜合該等理據,有:
- 經濟學未有定論;
- 反對者以偏概全;
- 反對最低工資即屬無良;
- 反對者應將矛頭指向地產霸權及壟斷商;
- 僱主剝削員工勞動剩餘價值;
- 僱主有企業責任保障員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
- 最低工資不良影響是短期調整(陣痛),往後工作職位將重現;
- 企業倒閉能提升經濟效率及逼使業主調低租金。
身為中小企之一員,不得不對此等詭辯歪理予以駁斥,此亦為最近期對低工資意見之一個暫時總結(註2),最理想是為政者痛定思痛,盡速對症下藥,改善中小企之 經營環境,增加勞工就業機會,降低貧富懸殊程度,令最低工資相對實質工資更低,變成無多大意義之標準,否則低產值或無工作經驗年青人失業率如歐洲某些地區 般升至兩位數字時,便是再檢討之時。
註: 1. 典出於墨子止楚供宋,原文為:「治於神者,眾人不知其功;爭於明者,眾人知之。」墨子為說服楚國不攻打宋國,費盡心機,先作雲梯攻防戰策略,在沙盤演練中 技勝公輸盤,說服楚王放棄如意算盤,甚至不惜犧牲保全宋國。 然而當大功告成,路過宋國時,想在宋國的里門避雨,守衛里門的竟加以拒絕,不識眼前墨子是國家恩人。 2. 參閱前三文: |
-14/6/2011
未有定論及以偏概全是詭辯
說經濟學對最低工資未有定論及反對者以偏概全是典型之詭辯,論者在玩弄邏輯上之全稱命題及偏稱命題,但在兩個論點中卻又採用互相矛盾之準則,說經濟 學上未有定論之徒,看來是認為每100經濟學家中,即使99位反對而有1位贊成,便屬沒有定論,在主流經濟學家中,反對及贊成最低工資的比例近乎一面倒, 贊成者聊聊可數,竟被抬舉成能以一當十甚至當百,名符其實以偏蓋全,如要百份百一致才算定論,那世間便難有什麼夠得上資格稱得上是定論,動不動自稱擁抱普 世價值的可以休矣,但當面對反對人士提出典型實例作證據時,卻又可以貶斥別人以偏概全,引例不過是個別獨立事件,似乎要窮舉一切有關事例而又能支持反對論 調才算是以全概全。這種責人嚴待己寬之詭辯法,根本一戳即破,連起碼之內部一致(internal consistency)也未能滿足,要攻破易如反掌,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試將命題內容顛倒,反過來說贊成最低工資在經濟學未有定論及指責贊成立法者 以偏概全,不但一樣言之成理,從邏輯推理及證據提供上更有說服力,這種貌似有理但不能反求諸己之辯論法,只要將「定論」要求及「窮舉例證」要求反加諸贊成 者身上看對方能否自圓其說,便能令其原形畢露。
否定及肯定論者之比例充其量只反映量之差異,並未反映質之差異,量之差異其實容易量度,在互聯網上用搜尋器便能輕易得出結果,贊成者當然不少,但多 從非經濟學觀點出發,以較嚴謹之論證方法對最低工資作研究之經濟學者,反對陣營都是赫赫知名主流經濟學家,例子更是隨手捻來;贊成者之名氣地位及認受性皆 遠遠不如。其中部份贊成者,亦是基於存在市場失效(market failure)而又因種種客觀條件無法解決而迫於無奈接受最低工資為次佳方法(second best approach),例如內地勞工市場由於歷史因素,有不得不為之的原因;西方國家所以採用,都是政治考量之結果,佔人口5%之精英階層,更樂見其成,由此便能更心安理得地將擁有社會財富之比例從90%提升至95%甚至更高,看 最低工資出爐前夕,全港大部份私人物業管理費及餐飲消費都出現增加便知,三十萬低層員工收入增加不過一成至三成,即使全部三十萬勞工每年多收三萬元(已相 當三至五成),總額仍不過是九十億,不夠幾個超級豪宅之價值,但超級富豪甚至官商高層管理之收入增長有過之而無不及,赤貧由最低工資帶來之得益,全部或絕 大部份來自中下層人口,包括一百萬私人住宅住戶或九成中低層人口,絕大部份是普羅消費者,這種財富轉移是零和遊戲,普羅大眾之消費傾向(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 差異不大,最低層所得,即中下層所失,不會令實質總體消費增加,連經濟學所謂之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亦不會發生,對本地產值毫無刺激 ,反而會刺激通脹。縱使不從經濟效果計算而以社會效益而言,不能有效地從坐擁95%社會資源之5%上層人口中轉移部份財富至下層人口,而在90%中下層人口中拿5%至10%之社會財富搞再分配,這類社會政策有何意義。
數量經濟模型(econometric model)是現時經濟學主流,但老樸對敘述式經濟(descriptive economics)並無偏見,有洞悉力之見解同樣有說服力,膚淺粗疏若老樸此等山野草莽之夫,在此四篇評論內亦有數量式及敘述式之分析,經濟學者大都基 於邊際產值理論或營商實踐經驗為立論基礎,但某些贊成立法人士之論述令人嘆為觀止,竟有膽量一直責罵別人欠缺經濟實證論據卻又無法具體指出那一點不符實 證,而自始至終本身總無法拿出像樣一點之經濟分析或實證論據來否定別人觀點,恍似四則運算也感吃力之數學盲批評數學教授之理論出錯一般,這種光罵人不必有 理據之態度,是極端而暴力之行為,但靜心一想,他們所以有擁護者,還是要怪貪得無厭之精英階層導致民怨沸騰。
「反對最低工資即屬無良」才是偷換概念
提高低層員工收入及改善貧富懸殊是稍有良知人士之共同目的,最低工資法不過是其中一種手段,同歸亦可殊途,認同目的不等如要認同某一特定方法,將兩個概念牽強地等同(equivalent)起來彧賦予蘊涵(implication)關係是另一類之邏輯詭辯技巧。反 對一種從結構上改變經濟資源分配機制而長遠令分配更不公平及防礙經濟發展之手段,並不表示對目的有異議,在當初群情洶湧時敢於說出自己信念才是有勇氣憑良 心說真話之表現,但政棍政客固然挾持公義之名器,上綱上線將反對者一概抹黑,一些所謂為民請命之正義之士,同樣粗暴橫蠻地將反對者妖魔化,將反對最低工資 立法之人士及不願或無力負擔超越客觀生產力之工資的僱主通通誣陷為無良。
推動立法人士不好好研究,為何九十年代中之前,勞工報酬在沒有最低工資情況下能節節上升,保安員及清潔工實質甚至名義薪酬比現時最低工資還要高,當 時正是中小企之黃金年代,沒有那麼多向財團大企傾斜之法例和政策,勞工報酬完全反映公平市值;現時各類市場遭大企財團實質壟斷情況下,大企財團有能力左右 勞動市場薪酬水平,為數大約5%之大企業僱用50%之勞動力,而中小企經營困難,整體上支付勞工薪酬能力大幅下跌,個體而言只能當價格追隨者(price taker),對僱員亦無凌駕性之議價能力,以現行本地中小企經營模式,當僱員生產值能抵銷工資及連帶之浮動開支(vairable cost)才達到打和點,多於此數仍未算是利潤,還要將各人合共產生之剩餘生產價值扣除固定開支如租金及資本開支(經濟學所謂之固定成本(fixed cost)或會計上列為sinking cost)才是老闆之稅前盈利,如 果僱用一個員工所產生之貢獻大於浮動開支,都能有助增加盈利或降低損失,僱主斷無解僱之理,不聘用之原因是淨經濟效益為負值,絕不是什麼無良,利用法律強 行要求某些人(包括僱主及高產值員工)來補貼生產力不足員工又是那一種公義?如果因為僱主仍未虧至一無所有便要當善長仁翁,不得止蝕,那何不直接了當正式 損助慈善機構,省去幹了善事仍被人指罵為逢商必奸之無良僱主,說財團大企利用不對稱資訊及議價力跟僱員及顧客之交易為不公義還算有道理,說中小企通過公平 交易作出之買賣不公義則是一派胡言。這種一刀切之法例,是不少中小企之催命符,財團大企在勞動市場之專買(monosony)程度進一步提高,長此下去,不單下層,就是中層員工亦面對更強大議價力之僱主,最低工資卻保護不了,除別有用心之政客或政棍,誰願見這趨勢。
- 18/6/2011
反對立法者應將矛頭指向地產霸權及壟斷商是愚蠢及野蠻命題
如果有人被強盜搶劫毆打至半死,同伴見死不救,卻上前補上最後一刀,搶去剩餘財物,令受害人最終死亡,強盜傷人搶劫當然有罪,那落井下石之同伴難道可以說自己清白?看 見那些以維護公義自居之人士竟能理直氣壯叫那些反對最低工資法之士怎不將矛頭指向地產霸權及壟斷商,情況就如最終了結被害人性命之同伴辯稱自己無罪一般, 這是又一個未能滿足反求諸已之論點,不過現時最吊詭的是同伴(僱員)明知此行為是謀財害命,卻有第三者在旁教晙、甚至強迫同伴幹此勾當,然後還振振有辭說 受害人對抗強盜不力所以死有餘辜,拿這些論點來詭辯之人士根本當世人不會思考,既然論者如此正義,何以不自問為何不用直接行動遏制地產霸權及壟斷商,而竟然推動這類挑起九成人口為不足一成之社會資源再分配而內鬥自殘之餿主意,如非愚蠢便是別有用心。中 小企及自僱人士多年來身體力行跟市場壟斷力量週旋,但沒有建制政策上之配合支持,屢戰屢敗,看公屋商場內經營數十年之各類商家,包括有一定實力之食肆,超 市及醫生等行業,請願、上街、罷市也嘗試過,皆無法改變被陸續逐出原來商鋪或被迫付出數倍租金之現實,已心力財力交瘁,愈有良心則財富失去速度便愈快,如 今這伙正義之士不是拋出什麼改善中小企營商環境、提升市場競爭公平程度之措施(最新推動立法之競爭法其實又是另一製造不公平之平等 (inequitable equal)的法例),卻在窮人中搞再分配,還拿一二個無良僱主來以偏概全誣陷這些小僱主,說是罪有應得,不是欺世盜名是什麼?
勞動剩餘價值不就是剝削
從傳媒及網上拿勞動剩餘價值來說明僱主剝削員工之人士,大部份其實對勞動剩餘價值一知半解,如果勞工產出不能大於本身工資,即沒有剩餘價值 (surplus value of labour),那其他生產所須之因素成本如何支付,除非勞動力是唯一之生產要素才應取得等同產值之回報,如果剩餘價值僅可支付其餘成本,僱主利潤僅為 零,不足支付便意味虧本,只有在僱主能有一定之造價能力時才有收取經濟租之可能,大企業面對並無組織或集體談判能力之員工,對薪酬有較大之話事權,即使不 懂經濟理論,單憑常識,單一員工爭取較佳待遇之行動,對員工人數動輒以千萬計之僱主來說是無關痛癢,但在中小企,則任何一個員工之流失或對抗對僱主都可能 做成極大損害,所以中小企僱主能力所及都會盡付市場薪酬,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剝削。中小企規模不大,公司盈虧及員工生產力具體狀況,員工本身其實知得清楚, 所以才出現失業工人反過來同情僱主而指責推動立法之人民喉舌。在商品服務市場需求不變且極大程度仍被壟斷情況下,中小企僱主無力提價將成本轉嫁,某些職位 將會永久消失,如果跟隨市場領導者提價,那便造成一般價格上升(即所謂通脹),加薪效應不過是一場數字遊戲,滿心以為三十萬低於最低工資之勞工及其家人會 心存感激之人民喉舌,還要爭取更進一步擴大至外傭和將原本建議不算進其中之膳食及休假日包括在內,完全脫離群眾和現實,直至反過來遭中小企僱主、失業工人 及因而負擔增加之消費者如小業主等咒罵喝止才噤聲,民望跌至新低,望贏得掌聲或選票卻適得其反,是機關算盡太聰明之又一例子,卻仍不肯承認判斷推論出錯, 試圖以偏蓋全,將低產值工人失業責任推向僱主,最低工資法不能提高生產力,卻設置入職門檻,沒有高於最低工資產值之工人,便難有就業機會,難道再強迫企業僱失業工人用不成?
財團大企,由於有一定之造價能力,確有機會從勞動剩餘價值中取得較大份額,最低工資令他們作出調整,但斷不會令他們倒閉,初期對盈利可能略有影響, 可是當更多中小企對手因最低工資而倒閉後,便能提價將成本轉嫁消費者。大部份中小企東主之目標其實目標很卑微,但求兩餐一宿,養家活兒外,能享受多一點之 工作自由,不必太勉強自己幹不喜愛之工作或應酬不喜歡之人物,並非奢望成為另一位李嘉誠先生、建立另一家莎莎或米蘭站,如何能承受剝削階級之惡名。
此論點最危險是誤導群眾以為勞動剩餘價值便代表剝削,特別是思想較簡單天真之年青 人,將馬恩二公當年用來針對四體不勤之封建地主和資本主義發軔期工業巨頭對佃農及勞工之壓搾而提出之概念斷章取義,令那些胼手胝足勞心勞力之小經營者,被 這類以公義法官自居之政客或無知之徒裁定為剝削者,某些財團大企壟斷社會資源所作之孽,卻由無辜之中小企僱主承受。一刀切之法例,總會對部份人士或機構不 公平,這類貌似平等之不公平,已一再成為近年來普羅大眾揮之之不去之噩夢。
-20/6/2011
僱主有企業責任保障員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
市場自由競爭程度愈高,各參與者所得愈公平,如果公平所得仍無法維持 生活所需,壟斷及人口政策錯誤才是推低工資之元兇禍首,除壟斷商外,一般企業在市場中跟顧客及僱員公平交易,已是利己利人,社會效益亦最大,正義之士竟要 求企業損己利人,按僱員基本生活所需付出超過產值之酬勞,是對僱主私有產權之侵害,反過來說是對僱主剝削,這個道理如果說得通,何不早日立法強制僱主僱用失業勞工,那什麼失業率降至零,社會保障或福利制度也可取消,豈不一勞永逸,這種似是大義凜然之假道理,卻騙倒不少頭腦天真簡單之人士,特別是充滿正義感之八十後及九十後。
蘇聯東歐式之社會主義經濟模式所以失敗,是因為各取所需之烏托邦在過去、現在及可見將來都不可能實現,按勞取酬是提高生產效率之不二法門,用何種機 制才能確保勞酬相符,從以物易物至貨幣經濟出現,都是人類社會致力研究之嚴肅課題,西方自阿當斯密至如今之自由市場經濟理論,大致確認完全競爭市場中所達 致之市場價格是公平價格(即邊際收益跟邊際成本相等之均衡水平),現實中不存在完全競爭,但亦難見完全壟斷,多頭壟斷或壟斷性競爭之定價尤其複雜,後有經 濟學家以造價能力介定壟斷能力,是最有說服力之一個解釋(註1),由於財團 大企之個別行為,足以令市場價格改變,因此有能力攫取較大份額之剩餘價值,亦令社會整體生產水平較完全競爭時少,被視作社會效益之損失,一般中小企及個體 勞動力供應者則是公平交易,僱主更是彥銷過程中最後一個提取報酬之生產要素供應者,還要以本身財富保證其他要素供應者之回報,承受虧蝕風險,奇怪是今天竟 然還有人宣揚僱主不容享有剩餘價值這套如此反智之理論,這論點跟剝削論同是一個以偏概全之偽命題,即使對有造價能力之大企業,亦不能讓工人 按需要取酬,按需要取酬猶如教病人濫藥,超支體力,病況只會更差,法國大革命後之人民公社、蘇聯時代之蘇維埃及七九年前之內地經濟體制,都有強烈之按需取 酬之精神,皆證明無法在現實環境中實踐,西方社會由於保護壟斷集團之利益,為降低矛盾,採用最低工資及社會保障制度,超前消費,將債務負擔留給後代,但濫 藥多年後,亦無以為繼,金融海潚後,西歐多國國債大幅超越上限,高失業率下卻要削減福利,已觸發無休止之暴力抗議(註2)。
西方因為財富向精英階層集中之效率,遠大於最低工資及社保制度之再分配能力,勞工之大規模抗爭及最低工資之出現,是對壟斷集團攫取經濟租之自然反
彈,如果市場價格由議價雙方在對稱之議價能力下達致並履行合約,彼此皆已盡道義上之責任,這類反尋租抗爭自會大幅減少。在自由競爭市場下當然還有一些因先
天或後天種種不幸因素而令個人無法靠自身能力維持基本生活需要,照顧這類不幸之人士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卻應通過另一個機制進行,要僱主不按經濟規律而背負
上這個偉大之責任,其立論基礎緣由不知可以從何說起,社會採用按需取酬方式分配,已由蘇聯、東歐及內地過去之痛苦經驗說明不可行,西方國家試圖局部採用按
需取酬,在低層勞工設最低工資,配合社會保障制度,希望能紓緩普羅大眾對做成貧富極化之壟斷財團的不滿情緒,縱然只是局限在低層,已令社會保障系統吃不
消,因為企業不會承擔這種不合情理之責任,唯有聘用產值高於最低工資人士,無經驗低技能勞工成為長期失業者,如無最低工資,政府只須補貼差額,如今政府要
悉數照顧這群因最低工資而失業之人士,饒是家底豐厚,但精英階層不願放棄既得利益,財富還繼續集中,中產貧窮化,稅收無法相應增加,只靠借貸,財政早晚捉
襟見肘,正義之士所作之一切,正將香港推向同一方向,不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最終都是自討苦吃。
參考資料: 1. Monopoly, oligopoly and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http://www.econlib.org/library/Enc/Monopoly.html http://tutor2u.net/economics/revision-notes/a2-micro-monopoly.html http://www.digitaleconomist.org/DE_micro_8.pdf http://www.economicsonline.co.uk/Market_failures/Monopoly_power.html http://laissez-fairerepublic.com/monopoly.htm 2. Public debt and unemployment of EU Members: Economic performance varies from
state to state. The Growth and Stability Pact governs fiscal policy
with the European Union. It applies to all member states, with specific
rules which apply to the eurozone members that stipulate that each
state's deficit must not exceed 3% of GDP and its public debt must not
exceed 60% of GDP. However, many larger members have consistently run
deficits substantially in excess of 3%, and the eurozone as a whole has
a debt percentage exceeding 60% (see below). The following table shows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member states of the European Union,
ordered according to the 'Size' of their economies. (NB: Were the table
ordered according to 'GDP per capita' this would perhaps better reflect
the strength of an individual economy. But this is not how such tables
are commonly structured). The colours denote how a member state is
performing relative to the rest of the European Union, above average
(green) or below average (red). The smallest and greatest values in
each column are emphasised. The data for GDP, Annual change of GDP, GDP
per capita are based on the IMF "World Economic Outlook" estimates
released in April 2010.[6]
Economic Performance of EU 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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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不良影響是短期調整(陣痛),往後工作職位將重現是虛假願景
假勞工福利之名而推行之最低工資法只是又一個包裝漂亮之入行門檻,除非低至毫不相干,否則能力經驗有限無法達到最低工資值之勞工將永久被拒諸勞動力
市場外,這絕不會是陣痛,只是痛得太久會麻木,統計學上,放棄尋找工作的人不再算進失業大軍中,所以失業人數長遠來說,會隨絕望之失業者(主要為年長或婦
女)增加而回落,但年青人總不能這樣年青便放棄就業,而經驗能力及心智成熟程度皆未能令產值達到法定工資水平,結果年青人失業率必然偏高,西方大部份國家
中,十五至廿五歲年青人之失業率都是遠高於其他年齡組別,一些國家達兩成以上,成為暴力示威中之中堅力量(註1),香港已跟這些國家看齊(註2),抗爭亦趨向激烈,相信最
低工資會長遠為基層勞工帶來好處的不是自欺便是欺人。當然社會現象之因果難以用實驗證明,因為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將某個因素帶來之效果獨立分離出來只能存在
理論世界中,所以才有人可以選擇性將一些在特定時刻受其他因素干擾抵銷而出現之反常現象當作悖例(counter
example),可是僱主在沒有補貼情況下不聘用產值低於工資之勞工是不辯自明之理性行為(self-evident/self-
expianctory economic
principle),正如效用遞減定律一般,根本不必拿數據支持,不遵循此規律之私營企業必然倒閉(蘇聯經驗說明國營企業亦同樣命運),向公眾人士說工
作職位不會消失,僱主最終還是會僱用之前被辭退之勞工是意圖以話梅止渴方法暫時敷衍憤怒之失業工人。
不少大廈之物業管理已著手扣減人手,令住戶管理費用不變或將增幅降低,例如夜間減省入口長駐管理員,部份地區以電子監察及門禁設備代替人力等,參考外國經
驗,例如同樣規模是一千戶之大廈屋苑,可以只僱用一至二個管理人員,其餘清潔維收,只是鐘點或特約服務,本地則僱用多達十多二十個管理保安人員維持服務,
以此推斷,現時本地還大有收縮空間,工作會永久消失,新建大廈更可改變出入口設計,大型屋苑多幢大廈共用一出入口,人手可進一步減低。勞動力及資本財之替
代性極為寬廣,相對成本效益是考慮關鍵,說工作職位不變的正義之士連這些普通理據例證也欠奉,一些竟還強辯,謂如果機器可替代人力則應早已發生,不明白一
個改變成本結構之措施,一定會促成一個生產要素使用之結構性轉變,在低技術智識勞動力供應過剩之本地情況下,最低工資卻降低勞工需求,受害人是誰還不明
顯。
參考資料: 1. 歐盟成員國失業律年齡分佈 Unemployment rates by age and gender in E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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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 # | Provisional figures |
## | Statistics are not released due to large sampling error. | |
Starting from 2001, annual figures are compiled based on data collected in the General Household Survey from January to December of the year concerned as well as the mid-year population estimates by District Council district compiled jointly by the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and an inter-departmental Working Group on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Projections. | ||
Source : | General Household Survey Section (2),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Enquiry telephone no. : 2887 5508) |
- 27/6/2011
長遠提升經濟效率及逼使業主調低租金是前言不對後語
一些本來能接受低產值勞工之中小企,包括為殘障人士設立而自負盈虧之社企,本來有安定社會效用,既吸收剩餘勞動力,亦為基層民眾提供較低廉但質素較 低之服務,生產力不足維持生計不是僱主過失,而是經濟及社會結構性缺陷造成,透過社會保障途徑幫助這類弱勢社群是次佳方法,總比最低工資好,將責任用歪曲 經濟規律方法強行轉嫁至僱主及消費者身上,最終令這類企業生存空間縮減,對這社群而言,即使是出於善意也是壞事。如果同一群人一面說調整是陣痛,另一方面 又說淘汰低效率企業,令整體經濟效率提升及租金下降,自相矛盾卻又沒有自知之明,經濟政策被這些懷有非經濟任務之人士操縱,早已沒有合理性可言。試 想如果只是陣痛,中長期對物業需求不變,租金那會下跌,稍懂經濟商業運作之人,皆知道空置率被確認並預期持續一段長時間時,業主才會降價,如果租金下跌便 說明企業倒閉數量相當可觀,且短時間不可能有新血補充,那工作職位又如何能不減少,這種氣急敗壞藥石亂投之解釋,只反映論者水平不足。更而 且今日土地物業壟斷情況遠比上世紀嚴重,大中小業主財力遠比上一次低潮強,要空置率達到業主降價求租之臨界點更高,只要看單一業主之物業,業主為求驅趕舊 租戶重新整合,可以讓整個物業大半單位空置一段長時間而面不改容,在整體物業市場壟斷結構不改情況下,要犧牲多少低效率之中少企及工人就業機會才能令租金 下調?推動立法者是否真正考慮計算清楚。
說中小企效率低故被淘汰是典型出自大企及代言人之言論,竟有正義之士 不假思索便照單全收,人云亦云得可以,規模經濟效應並非適用於所有行業,相反中層管理之增加及高層主管窮奢極侈之公費開支造成極大浪費,很多時,中小企並 非輸在效率,而是輸在不公平之平等法定要求上;西方國家精英階層壟社會資源,對中小企處處設限,入行門檻高,小本創業難,發展成長更難;其 中亦有一段時間例外,美英兩國在八十年代初面對日本及四小龍之競爭時,情況和現時面對金磚四國相似,財團大企壟斷生產,勞工唯有組織起來抗衡,議價方式是 基於勞僱雙方組織之政治能量而非經濟因素,社會矛盾表面化,經濟效率低落,失業率高企,福利負擔沉重,國家財政接近崩潰,解決辦法其實簡單,只看決心有多 大,一是將貨幣貶值或迫令出口有盈餘地區貨幣升值,二是削弱工會力量,三是取消或更改向財團大企傾斜之政策及法例,第三個措施最王道,當中小企及服務中小 企之僱員在市場所佔份額增加到某一臨界點後,市場便接近理論上之完全競爭市場,效率提升,創意無限,分配公平,消費者跟企業和中小企僱主跟僱員在較平等之 地位進行議價,即使有矛盾亦不會擴大為大規模之社會衝突,看世界各地僱員數以千萬計之大企業,都是爆發工運之溫床,便是最佳證據。
八十年代美國在列根總統任期內是三管齊下,第一任己見成效,迫日元升值,對美出口減少,航空控制人員工會成為殺雞儆猴之打擊對象,工會氣勢大挫;中 小企在更自由環境下百花齊放,現時世界知名之蘋果、微軟、戴爾電腦等,都是當時政策開放後第一波崛起之後園車房企業,ebay,阿瑪遜、雅虎、谷歌已是九 十年代至千禧年代之第二及第三波。英國載卓爾夫人則太偏重削弱工會勢力,對中小企未有根本性之政策改變。日後能成長為世界知名國際企業之小企絕無僅有,活 力不及美國,低層百姓對福利依賴沒有減少,不過仍足以渡過危機。
但小企成長為大企後,基於自身利益,對來自後進中小企之競爭自然處處設防,並且在全球一體化之大氣候下,利用西方國家影響力軟硬兼施脅迫其他國家推 行對跨國財團大企傾斜之政策,不少都巧妙地包裝在美麗動聽之大道理內,例如市容、衛生、環保、知識產權、勞工福利、消費者權益等,經濟發展進入一個新循 環,大企業能隨意驅逐中小企離開市場,靠的絕不是效率,而是法制政策之傾斜,這些法制訂下之入行門檻如果在八九十年代之美國存在,今天未必有蘋果或微軟,在本地則沒有什麼體現獅子山精神的奮鬥成功故事出現,現 在因為土地物業更為稀有又已大部份壟斷在少數大財團手中,並早已多元化發展成跨行業之綜合企業,跟地產以外之行業直接競爭,歧視性之租金是更有效地剝奪中 小企競爭力之工具,在不干預私人市場商業活動之偽自由經濟原則下,向小經營者收取較那些具財團背景之企業更高之租金,已令中小企注定在競爭中敗在起點線 上,最低工資在性質上不過是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受政客誤導,激進年青人甚至叫罵付不起最低工資之僱主關門,跟既得利益者向年青人說沒有能力不該置業之邏 輯有何不同?光有良好意願卻不尊重客觀規律之後果已由前蘇聯及七久年前之內地給世界一個事實證明,他們原本要針對的是最上層不足一成之既得利益者,行動卻 變成只打擊中下層九成之普羅大眾。
成事抑或敗事 動機以外還看操守本領
當年美國貨幣主義學派大師掌門人佛列民先生向西方人所引以為學習範例的不是別的,正是當年之香港,大師對香港讚揚備至,有人也許不明白當時英資亦有 不言而喻之特權,如何能斷言香港近似理論上之自由經濟,此正是理性衡量之重要,單憑法制及權勢,當年英資可如今日之財團般縱橫滲入社會經濟每一環節,但卻 大致上遵守不過份侵擾下層社會經濟運作之潛規則,只控制金融,航運,能源、部份關鍵物資出入口及中心商業地區之物業地產,當時己不為民眾接受,起而抗爭, 四十後及五十後便是主力,八十後及九十後當然沒有親身經歷,更因只見八十年代以後本地前途確定後之港英政府表現而歌頌一個憑侵略而成立之政府,令過往從開 埠至七十年代飽償歧視欺壓之老一輩不勝唏噓,在其間轉變中獲益之既得利益者是左右逢源,不好說話;有條件捱過去的已是欲語無言;當時沒有條件或教育水平較 低的,則對年青一輩對外族政府之認同行為悲憤莫名,世代之爭,由時而生。
現時回顧,英資相對今日竭澤而漁之本地財團,竟似有大節不逾矩之風,其實是沒有太過份而矣,本地華人小商販甚至華資小型金融,航運、出入口及地產發
展商在較低層經濟往日仍有生存空間,累積一定實力,得以在英人勢力退出後能迅速成長壯大填補空間,為原來先天不公義之殖民地管治留下不少好評,特別是年青
人,事實上可能只是因為今不如昔之對比太大,現時香港卻反過來不斷模仿一個
經濟學大師認為已遭政客敗壞之系統,將不干預政策下之壟斷市場說成是自由經濟,對大師是個大諷刺,對客觀事實是一種歪曲,出發點卻不是向學術權威說不之勇
氣,而偏偏是缺乏獨立思考之緣故,結果貧富極化,招來另一群不學有術之徒,以錯矯枉,慫恿挑撥窮人及年輕人搞鬥爭和再分配,卻眼高手低,站在道德之極高地
說些動聽但不切實際之偉論,弄出來的政策只害苦由中產以下之各階層,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現在立法成定局,因為惡性循環做成之通脹已出現,
為減少對弱勢社群之傷害,中小企除付最低工資外,在能力範圍唯有盡量不解僱現有員工,但競爭能力更低,可以預見,沒有能力的中小企,一些會勉強採用家庭式
作業來規避最低工資,一些會降低服務水準來減少僱員,一些工種可能改為件工制,至於在勞動市場有專買能力之大企,大有調整空間,只要付最低工資,便能振振
有辭地聲稱符合法定要求,心安理得地繼續尋租,行駛合法貧婪,中產及小商販,兩面受敵,除發幾聲怨言,吐幾口怨氣,面對這種困境,還可幹什麼?
- 10/7/2011
後記:
距
離最低工資實施只一月有多,理論上調節過程仍未完成,只是統計數字公佈後已有人急不及待作出一廂情願之解讀,例如年青人職位空缺增加,便被用來證實最低工
資對就業並無影響,論者似多為年輕人,負責官員及主催立法之人民代表反未有大肆引用,足見年青人對事實解讀能力確有問題,反對最低工資者正正預言法例將淘
汰老弱員工而向年青力壯者有利,工資水平未確定前亦令招聘計劃延遲,即使並無其他正面刺激,單此兩個因素便能解釋提高工資而年青人低層空缺增加萬多個之現
象,更何況不少承判商因最低工資解約或重訂合約,有採用先解僱再重新聘請之方式,方便重組以汰老弱留強壯,亦有部份需轉換供應商而出現解僱及增聘同時出現
之情況,統計數字只見新增空缺卻不見新解僱職位,雖然如此,只要看看整體就業數據及年齡分佈便知是新增職位還是替補或重組職位,失業率不跌反微升已是最佳
註腳,所謂新增空缺不過是替補或重組空缺。
最低工資是不治標亦不治本之拙劣辦法,最低層之勞工亦只有部份獲得似是而非之好處(少量增薪很快便被通脹喫掉),
更大之弊端是轉移世人對壟斷企業之關注,更有助大企業壓抑小企業之競爭,生產力不足之勞工因此需要悉數由政府照顧起來,美國及歐盟中多個國家國債已達到甚
至超過法定限額,幾達大多數,卻沒有從改善競爭著手,而是大幅削減福利,但長期享用福利、視作當然而喪失謀生能力之弱勢社群當然無法接受,各式示威暴亂正
此起彼落,二十世紀末,沒有上幾個世紀殖民地及半殖民地源源不絕之物資財富供應,即使透過不公平貿易而賺取之財富,亦大部份落入跨國財團口袋中,中下層所
得無多,近數十年,只靠借債,將包袱留給下一代,如今西方國家能用作賄賂安撫國民之資源已所餘無幾,西方體制不敗之神話正面臨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