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社會何如取之有道
(Feedback or Commercial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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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010
長期高踞世界富豪榜首次二席之蓋茨先生及畢菲德先生,近年以行善為業,捐出大部份之財富成立慈善基金,並向其他富豪呼籲以類似方式將財富回饋社會,加上近日本地有仇富之說,一時間,傳媒爭相追問本地富豪是否有意效法以抒緩民憤。 除卻可以公然貪污致互富之落後國家,富豪皆是靠營商致富,國人並非不善營商,商人之名,顧名思義,源自三千年前之商朝遺民,因被周所 滅,靠買賣營生,時人已慬得互通有無,甚至創造通貨(currency),以貝作價值的像徵(token of value)及交易之媒介(medium of exchange),傳統文化所以列商人為四民之末,是先賢知商人礙於業務須要,錙銖必較,混身沾滿銅臭,最易迷失本性,重利忘義,為圖貪慾而泯滅忠誠, 故認為興教宏道重於創富,周公製禮定樂,孔孟老莊及墨子宣揚之思想都側重精神修養而輕視物質財富,因而在主流文化以及次文化中,皆重文輕商,此實際是中國 文化中的權力制衡,歷代為商者,因而戰戰競競,不敢公然干政,唯恐身負奸商為富不仁之名,兒孫子侄中,稍有聰明才智,反不欲使其承繼本業往錢眼中鑽,而是 供書教學,就是不能得一官半職,亦寧可做個秀才,名聲比從商還好聽一點 。稍有留意戰前後本地第一代富豪的生平,便發覺很多因家境清貧而輟學營商,當商人並非首選。今日本地之重商及利商主義,當然是受西方思潮的影響,西方由十 五世紀開始,重商主義結合炮艦政策,在世界各地遍立殖民地及半殖民地,以全世界之資源供養一少部份西方國家,讓少數地區先富起來,當時之商船,都配備武裝 或有軍艦護航,西方商人在西方列強武裝 (非和平) 崛起中,建立不少汗馬功勞,然後經過西方學者從西方觀點出發整理之經濟及商業理論,隱惡揚善,將商人及商業在人類文明中之地位,提升至歷史中的最高點,對 過往一段以武力掠奪領土資源的不光釆歷史,近乎隻字不提,令包括被掠奪一方之後人,不知道西方列強甚至日本今日之財富,不少來自搶掠剝削(只要比對清朝戰 敗賠款及當年各戰勝國之國民產值便知)。近二十年由於主觀政策加上客觀環境不利實業,工農業被逐出本地,工商管理中,亦只餘商業管理,學子選科,金融、法 律及商業管理才是首選,富豪商人被捧成社會精英,從四民之末晉升為四民之首,結果物極必反,出現今日所謂仇富思想。 只是仇富之說,完全不合邏輯,解釋不了何以十年前之英雄,今日驟變狗熊,如果法制及營商環境不變,普羅大眾態度絕不應短時間內出現一百 八十度的轉變。第一代白手興業之富豪,老樸所見所聞,大部份都是謙厚仁愛,即使學歷不高,亦自學不倦,且熱心教育,因曾經戰亂苦難,亦明白成功有不少幸運 成份;這類富豪,從來少惹閒言,亦受員工及大眾尊重,是國人所謂之儒商,傳媒亦屢有報導,人心自有公論,無須老樸在此褒揚;所以仇富之說是以偏蓋全,包括 老樸這等小商販在內的大眾人士,如真有所仇者,不過是不仁不義之行為,又豈止限於富豪,只是為富而不仁,則更添一分罪孽而已。 今日部份西方人士,背負著帝國主義掠奪者、黑奴拐賣販子及殖民侵佔者的原罪及歷史包袱,處處有意無意中將西方列強今日的一切成就盡量解 釋為文化上的優越,還不斷扮演道德判官,實際上將當日的野蠻行為及掠奪所得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掩飾,除非我們單憑軍事和政治霸權作為檢驗文化先進程度的唯一 指標,其實中國當年險被西方列強瓜分,可能只是重覆歷史中先進文明文化如埃及、巴比倫、希臘、古印度等先後遭文化落後但武力優勝的蠻族征服或毀滅的事件。 衣食足然後知榮辱,不能否認今日西方國家文化中,確有不少優秀而有價值之原素可以學習吸收,不少西方人士亦身體力行,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甚至批判往日行 為,但對政客、軍人及跨國企業主管,如存有太多幻想,甚至希望依靠西方列強 干預為國家民族帶來富強安樂,實在只是太傻太天真太簡單的幼稚見解。看中國五千年歷史,當無力自衛時,便有五胡亂華、女真、蒙古、滿清、西方列強及日本的 先後進侵,雖然入侵者不是被同化在中華民族內便是被打敗,成為四大文明古國中的唯一倖存者,證明中華文化,實際上自有優越之處,但對國人造成的災難,是一 道永遠不能磨滅的歷史瘡疤。 西方文化,可說不過是法家思想之改良版,法家刻薄寡恩,皆因當時諸候大公集大權於一身,所謂法對平民百姓是鐵律,對王權則是一紙空文, 商鞅作法自斃令國人從此引以為戒,寧以儒道佛三家思想為立國之根本,情理法兼融為排難解紛及警惡懲奸之依據,西方則仍沉醉在法制之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幻像中 而未能自拔,以為以三權分立來避免權力過份集中便足以杜絕濫權,可惜事實擺在眼前,法律知識過份複雜,法律語言過份鞎深,法律程序過份繁鎖,永遠無法普及 至全民,甚至曾受高等教育人士亦難以掌握其中內容及技術細節,由立法、執法及司法,皆操控在專業人士手中,由於知識及財富不對等,很多時,法律背後本來簡 單易明的公義精神根本無法從訴訟中體現出來,合法而不合情理之行為往往由商界精英率先示範,一次又一次地挑戰公眾的智慧 (practical wisdom/Phronēsi )和忍耐力。
戰國四公子中,齊國孟嘗君門下食客三千,其中一位名馮諼,三次彃劍而歌,怨食用不佳,不似其他食客般恭敬,然而一次自告奮勇到薛收債, 竟代孟嘗君當百姓面前將全部債務一筆勾銷,然後回報孟嘗君說是代為「市義」,孟嘗君雖不悅亦無可奈何,豈料他日失寵於齊王而落難時,薛之老百姓因馮諼當日 代孟嘗君所作義舉而相迎孟嘗君百里之外,令齊王怯於孟嘗君之民望而讓他復位(註3)。如今飽讀西方法律及商管理論之商界精英,以為合法即等同公義,玩財技,售結構性工具,賣客戶私隱,建發水樓縮水單位,獨不識「市義」,今日賺合法而不義之財,留待他日再來回饋社會,那何不行公義於足下,富貴取之有道。 註: Reference: http://www.philosophypages.com/hy/2f.htm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ethics-virtue/ http://en.wikipedia.org/wiki/Meno source: Wikisource
http://zh.wikipedia.org/zh-hk/十二铜表法 http://en.wikipedia.org/wiki/Roman_law http://zh.wikipedia.org/zh-hk/古罗马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cient_Rome 3. 原文:馮諼客孟嘗君-戰國策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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