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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the official blog of Uncle Ming's Gallery

I have always been among those who believed that the greatest freedom of speech was the greatest safety, because if a man is a fool the best thing to do is to encourage him to advertise the fact by speaking. (我以為讓愚蠢的人自暴其醜, 正是最大之言論自由所以是最安全的主因)

WOODROW WILSON (編輯組譯)


論劫富濟貧之 可 與不可



桃 仙樸  B2Simple

註:  以下內容, 純屬作者一般個人意見,不能視為有法律約束力之專業意見,凡涉及如投資、法律、會計、建築或醫療等受法律規管行業之專業問題,如有疑問請自行向具專業操守 之相關專業顧問或從業員查 詢


目 錄


1. 劫富濟貧之原罪

2. 解分配問題 經濟手段為先

3. 壟斷為貧富 不均之禍首

3.1 大企業壟斷

3.2 專 業壟斷

3.2.1  專 業 壟斷之認受基礎
3.2.2  尊重 知識  貴天理而輕人倫  常懷謙卑之心
3.2.3  確立 建制  步入文明  中西取捨有異
3.2.4  保證 高回報  換問責操守
3.2.5  禮 崩樂壞  專業精英貪腐難防

3.2.6 朝 令 夕改  會計準則變化無常
3.2.7  假公 濟私  消費稅劫貧濟富

3.2.8 道 場 無道  護法貪腐成害法

3.2.9 以 戰 止戰  以訟止訟  皆非上策

3.2.10 濫 訟 成風  律師太多成公害

3.2.11 法 治 失效  防衛性心態充斥各行業

3.2.12 誘 騙 犯罪  誣告偽證  無從法辦

3.2.13 拖 延 官司  濫收費用

3.2.14 法 律、道德及宗教教條各司其職 社會功能各異


3.3 知 識及資訊壟斷

3.3.1 西 方社會統治階級之更迭及 知識資訊之壟斷
3.3.2  開放教育資訊 生產力提升
3.3.3  新貴族群之出現
3.3.4  提早分流放大貧富性別差異
3.3.5  教育管理失效 弱勢社群教育質素降
3.3.6  求學不是求分數之謬誤
3.3.7  基層教育 走過場 貧富縣殊難紓解
3.3.8  求學不求分  資歷架構失依據
3.3.9  監管失效 掩耳盜鈴抑駝鳥政策
3.3.10  教 育成本暴漲,免費教育難助脫貧
3.3.11  巧 立名目 書簿花費驚人
3.3.12  數碼鴻溝亦即知識壟斷
3.3.13  資訊革命須以兼善天下為目的
3.3.14  往日離經叛道 今日理所當然 知產理論日日新
3.3.15  改變收費模式迎接資訊革命
3.3.16  公平開放態度對待不同知產理論
3.3.17  孜孜為利受熱捧無償共享遭冷眼
3.3.18  無償奉獻心智勞動成果應予法律肯定
3.3.19 人性複雜 利己利他難定論
3.3.20 今日盜版違法 他日可能分享有理
3.3.21  未審先定罪,外商指控信皆有據 港商申訴無門
3.3.22  借公平貿易謀奪知產
3.3.23  索取資料超越合理要求
3.3.24  境外執法,侵犯主權

3.4 關係壟斷

3.4.1 朋帶經濟 (Crony economy) 之形成
3.4.2 社會穩定非只關財富分配
3.4.3  妥善處理官富民關係
3.4.4 建制失效源於自覺及自律之喪失
3.4.5 現狀嚴峻 豈能置諸不理

4. 實事求是 解決問題

4.1 追尋公義 中西文化有異

4.2 防範於未然  勝事後補救 最終手段不輕為

4.3 民怨有跡可尋 預防勝於治療

4.3.1 縮水單位發水樓
4.3.2 店大欺客,存貸兩戶只能啞忍
4.3.3 竭澤而漁 趕盡殺絕 零售市場成殺戮戰場
4.3.4 營商門檻似低實高
4.3.5 政策法制傾斜製造無法預期成本

4.4 不求人間有天堂  只望求寸土可營生

4.5 時移世易  成功之道如今不再

4.6 極端衍生極端 錯將手段當目的

5. 結語篇

5.1 政治爭拗 難辦是非

5.2 各走極端 失分寸目標

5.3 管理成敗繫於人心背向

5.4 捐棄成見 回歸共同目標



20/3/2009


1. 劫富濟貧之原罪

每當經濟惡化,總有人為民請命,催促政府推出 有效措施紓解民困,同時亦必有有識之士,大聲疾呼,反對任何劫富濟貧的思想或 行動,彼此各執己見,相持不下,

紓解民困,在在需財,既是解困,受惠者當然屬貧苦大眾,一個負責任之政府,斷不會如此無良及多此一舉,取諸窮人然後用諸窮人,事實上窮人一無所有,亦取無 可取,如果財政貯備豐厚,還可寄望從過往累積盈餘支付而無須向中產或富人打主意,但長貧難顧,如經濟持續衰退,始終不能不向較富裕之階層加徵稅款。自私乃 人之天性,保護自身利益是人之常情,中產階級,每次都成開刀對象,早成驚弓之鳥,不早作聲明提出強烈反對才是怪事,超級富豪更不用說,不用白不用,又怎會 不動用本身影響力,據自由經濟之理而力陳劫富濟貧之惡。

劫富濟貧一詞,本身早有價值判斷, 中國文字依六書做字,敘事能力特強,劫字從刀及去字,即以利器脅迫或強行奪走之意,莫說在個人權利高漲,私有產權神聖不 可侵犯之西方主流文化勢難相容,在中國文化九流十家中,除墨家鼓吹兼愛利他思想外,其餘各派學說,皆不諱言親疏有別,儒 家所謂之仁義思想,實踐起來,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先親後疏,按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及朋友之所謂五倫而有先後重輕之分,孟子便 曾批評墨家兼愛非攻摩頂放踵以利天下是「無父」,楊朱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之利己思想是「無君」,無父無君,與禽獸無異。

據說文解字釋義,仁字親也,從人從二,意即二人相處之道,義者,己之威儀也,從我、羊。孔子釋「仁﹞為:「仁者,人也」 ,孟子釋義之意則日:「義者,宜也」。古人解字,含蓄委婉,愈解愈胡塗,此二字為儒家中心思想,內裡早已包含人我之別,視 他人為人類而非可隨便奴役宰殺之畜牲,今日看來,不過是基本道德責任,儒家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相對於墨家不惜損己利人、積極為他人謀福祉之思 想,只是消極不加害他人之處世之道;顯達者則兼善天下,不在其位,便退隱林泉而修心養性,不問其政;可知犧牲自我,捨身取義,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儒士亦有 時而盡。

今日西方思想,縱然是己之所欲,還要看受者是否樂於接受,西諺有云,某君之糖果或是他人之毒藥,故亦未必可施於人。「義」之中文本意,套用今天語言,更是 等同宣示及確認私有產權,從「我」作為社會之個體而可擁有「羊」之物權並莊嚴公開宣示,不過是體現人類從原始社會公有制進化至私有制社會之事實,「義」被 孟子視為合適之理並闡釋為「宜也」,顯示亞聖孟子,明白私有產權之優越進步,人我有異、親疏有別,是人類社會應有之義,亦是釋放生產力及促進生產之原動 力,後世名士儒生,硬將墨家思想混入儒家思想,只為把儒家祖宗神聖化,令充滿人性之孔子、孟子及其思想變得過份神聖而顯得遙不可及,言論亦不斷被扭曲。




23/3/2009 


2. 解分配問題 經濟手段為先


可 見無論古今中外,非自願之財富轉移 (involuntary transfer payment) 都是不受歡迎的,在人類普遍同情弱者之心態下,那怕是從較富裕之階層轉移至經濟上之弱勢社群,仍受到道德上之挑戰。所以為窮人 請命者,都不會承認其倡議措 施為劫富濟貧,但不認還須認,不向富人打主義,難道錢會從天上掉下來?一切扶貧措施,歸根究柢都是財富再分配 (wealth redistribution) 措施,雙方爭持不下,結果自然是貧富對立,社會分化,最終經濟民生問題演變為政治議題,更是有理說不清。


本 網誌所以明言不言政治,正是眾人深信經濟務實,政治務虛,如果在務實層次能有效地把社會財富作較公平之分配,體現最起碼之社會公義,那就缺乏供政客炒作之 問題,政治爭拗就熱不起來;只有在經濟層面的所得分配制度失效,資源向社會上層傾斜,反過來出現劫貧濟富之現象,貧富懸殊而社會流動性被干擾,民眾才會轉 而希望透過政治方法矯正,所以一個社會之民眾對 政治愈不感興趣,正是為政之最高境界,中 國歷史上大治之時期,表面都是無為而治,政治討論以至爭論,不過是少數精英份子之清談,實際是所得分配合理,從物質層次而言是幼有學、壯有用、居能安,食 能飽,老弱孤寡皆有所養,從精神層次而言,是人盡其才,物盡其用,貨暢其流,故民無怨懟,安居樂業,為政者貌似清閒,無所事事,其實精明老練,早把社會上 可能發生之矛盾消沮於無形。只有內憂外患不斷,民眾不滿資源之錯配或不公,無法在實務層次上解決之時,才棄實務虛,大量失望和 絕望民眾熱血沸騰地投身政治運動,求以政治改革帶動經濟改革,從而達至符合大眾期望之財富和資源分配。


但 任何問題一旦提昇至政治層次,無論奉馬基維里為師,視權術謊言虛偽為必要之惡(necessary evil) , 抑或真誠公爾忘私,捨身就義而無悔,一切公開言論,均必然陳義偏高,所要求之道德情操規條,每多遠離常人人性,知易行難,結果現實所見,政治人物本身往往 言行不一,私生活不能見光,否則頭上光環盡失。


年 青人容易相信世上有完美之政治理論和制度,但隨歲月增長,入世漸深後,如非疏懶,學問閱歷皆有進益時,當發覺古往今來之政治理論,除極少數過份極端為世 不客外,創立者及追隨者皆能自圓其說,自信已掌握普世通行放諸四海而皆準之真理,亦多曾於某時某地成功實踐,然後盛極而衰,步入敗亡階段而遭歷史淘汰,若 干年後,經後繼者修正後再捲土重來,如此周而復此,循環不息。自稱掌握永恆政治真理之徒,如非存心欺世盜名,便是太傻太天真,先自欺然後欺人。


究 竟人類社會是循螺旋型上升之軌跡不斷進步還是不斷繞著圈子原地踏步,姑且留待學者大師等有識之士深究,但顯而易見,任何制度,皆由人構思,設計者都期望能 千秋永續,萬世承傳,故必 然設下自我完善機制 (self-perfection mechanism) ,奈何執行者及守護者亦是凡人,當建制中之精英份子無法履行守護者之職能,任何理論上無懈可擊之制度亦逃不出敗亡之困局。歷史 上不少政治號稱公義之國家,對落後及發展中國家之軍事及經濟侵略便不可勝數,近日之金融海嘯,更說明這些先進國家之上層精英份子,對本國之平民百姓,同樣 巧取豪奪,且將一切劫貧濟富之行為合法化,美其名為自由經濟下合法之貪婪(lawful greed) ,期望以政治解決經濟問題,是否太傻太天真?



29/3/2009 

3. 壟斷為貧富 不均之禍首


一 切人類之個人及集體行為,最終目的 (ends) 是解決資源分配問題,政治不過是其中眾多手段 (means) 之一 ,將政治視為目的,追逐虛無飄渺之概念,荒癈實務,物質生活匱乏,還奢談什麼精神生活,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是大多數我等卑微凡夫俗子之 生活現實,要求社會中少數人永遠有損己利他之情操不難,要求社會中全體民眾在某一特定時刻為他人犧牲個人利益也不難(如特大天 災時作捐獻),但要求全體民眾永遠保持損己利他之精神便不可能,少數超凡入聖者能以肉身行道,正是偉人所以異於常人而為人景仰之原因,作為人類高尚道德情 操及行為之典範楷模 (role model) ,為常人提供修心養性之目標及方向感,至少較諸以富豪明星作模仿或追隨目標有更積極之實際意義和作用,但要全民皆聖,不過等同全民做假。任 何政治理論, 無論真心假意,都不免用種種抽象道德概 念將一切利益分配問題覆蓋起來或合理化起來,似是疑非,有爭論而無結論。


以 經濟手段解決資源分配問題,無須假裝高深高尚,奢談什麼「形而上」之道德情操,只須回歸至基本,承認人生而擁有者只是「形而下」之原始欲求;眾生營營役 役,大部份不過為 兩餐一宿,養親活兒,行有餘力 ,能稍有玩樂之閒資,則已喜出望外, 學術一點的說法是人皆為謀一己之私利極大化,在此前提下,最重要是確立一個較為大眾接受可持續之交易規則,避免人類以武力爭逐有限資源帶來之共輸局面,經 過人類數千年來之辯證及實踐,自由市場是較能有效地分配資源財富而不至引發太多爭議之交易制度,只是無論中外古今,總有人以種種理由和方法,透過非經濟手 段,包括行政、法律及政治, 提升一己壟斷力,破壞這個行之有效之制度。


對 含著銀匙出世之世家子弟,當然不知飢寒流離之苦、但因緣際會忽然暴發一族或憑少許聰明才智爬到社會上層之精英一族 social elite,亦因安逸過久,居安而未思危,以為繁榮安定自屬必然,而不知是賴平凡大多數 (majority of common people) 對建制(institution) 之信任及默許 (confidence and conscent),憑本身在建制中所賦予之權力,不斷擴大對社會資源之支配份額,如未能先知先覺,自行節制,放縱貪婪,最壞情況是觸發弱勢社群對現存制 度信 心全面崩潰,轉而尋求以激烈抗爭手段將現存一切推倒重來,在暴力取代理性環境下,強弱者之位置往往互易,這正是如此多學者及前線社會工作者對一些預警訊息 (alarming signal) 如顯示貧富差距之堅尼係數或議會中之語言甚至肢體暴力極度憂心忡忡之原因。


撇 除運氣和壟斷之因素,單憑能力差異,在正常情況下,總不至貧富極化至如今天之程度,一般人以為壟斷只 存在單一供應商之行業,卻不曉得絕對或純粹之壟斷只能在教科書中找到,現 實中之壟斷,是從相對議價能力 (bargaining power 及排除競爭對手(exclusion of competitors) 之能力表現出來,而且形式多樣化,除企 業規模不對稱產生之市場壟斷外,還有專業人士之壟 斷商業 關係之壟斷及資訊不對 稱產生之壟斷,此 等壟斷,皆有劫貧濟富之效應, 加劇貧富縣殊。



3.1 大企業壟斷


以 壓倒性之企業規模取得大部份市場份額之壟斷最廣為人知,但真正熟知企業管理運作之人士,當知規模生產經濟效應economy of scale 亦有極限,企業規模擴大至某一個水平,消耗在內部通訊及控制之資源亦按比例甚至按幾何級數上升,令無休止擴充而保持效率不降反升理論流為神話,這個神話源 於心理作用多於實證研究,但規模大予人財雄勢大之感覺,可以憑壓抑工資和供應商之價格及延長付款期來降低成本,實際是劫貧益富行為,對整體經濟之資源運用 效益做成損失,何況近年企業並非依靠經營有道而 成長,而是借助財技以他人之 財 (OPM other people's money)  進行收購合併而擴充,謀規模壟斷能力 (monopoly of scale) 是真,求規模經濟效益 (economy of scale) 是假;自金融海嘯後,更可見政府不能對大企業倒閉坐視不理,需要用納稅人之款項拯救經營失敗之大企業,Too big to fail 靠的不是實質表現而是對整體經濟之脅持能力。


讓 中小企有生存空間是牽制大企業在勞動市場及商品市場壟斷能力之有效辦法,但自八十年代末至今,整個世界都反其道而行,大企業透過說客影響立法,令中小企經 營環境惡劣,甚至生路被斷,例如大企業可以跨國採購或設廠生產,享受相對優勢帶來之成本效益,但同時卻用盡一切力量立法禁制水貨之銷售,水貨商差點被誤為 假貨商;水貨不是假貨,水貨出現是因同一產品在 不同市場出現極顯著價格差異而令水貨商能自行入口仍有利可圖,跟金融交易員進行之套戥操作 (hedging) 並無不同,如 果全球化 (globalisation) 只容許富國生產商在生產端自由作全球生產採購,富國最終消費者在銷售一端卻不得享受全球化帶來之低廉商品,而富國有相對生產優勢之產品卻自由輸出貧國,效 果是貧國之工人及廠商不能提價改善生活,富國消費市場之消費者被迫付出高價購買成本低廉之商品,包括貧國及富國之部份行業從業員亦因此失去謀生機會,原本 建基自由貿易之全球化,其運作被閹割得殘缺不全,拉近貧富國家差距的作用當然減弱或消失,那有不引發全球化受害人群起反抗之可能。


理 論上之全球化是經濟學家認許的互惠雙贏活動,但一面大談自由貿易如何促進經濟發展而為全球採購及環球金融市場之套戥交易辯護,另一面又臉不紅氣不喘大談水 貨如何損害代理商及品牌商之利益,這樣前後矛盾之言論而竟大有人在,說 穿了不過是水貨令品牌商無法從市場分割 (market segmentation) 以歧視性價格 (price discrimination)  賺取額外之壟斷收益 (monopoly rent) 。至於代理商,既然彼此最終貨源皆來自同一品牌商,除非品牌商開出極為苛刻之條件,否則以正式代理身份與水貨商競爭,更是毫無難度。


這 道理並非老樸憑空想像出來,數拾年前全球化仍未成大氣候時,一些知名國際品牌已全球設廠,按成本而調節各廠房產量及全球貨品分配,據其營銷部員工所言,公 司對水貨並不視為洪水猛獸,因為渠道雖然不同,貨品最終仍是購自其全球眾多分公司之一,所謂損失不知從何說起,除非對市場分割之壟斷行為視作理所當然。如果立法打擊水貨有理,那麼所有金融市場之套戥交易又是否該立法 禁止?從中小企及消費者角度看,我 們甚至無需反壟斷法,只 需取消偏坦大企業對中小企不利之不合理措施或法例已足以令基層大大得益,可供炒作提升至政治爭議之問題自亦大幅減少,老 樸於「扶貧不如解困」系列之網誌中已舉出不少例子。


- 3/4/2009

3.2 專 業壟斷



專 業壟斷在號稱建制完備之社會,可謂愛恨交纏,既不能缺,又難以監管,往往在出其不意引發大禍。如果大企業之壟斷行為是建基於資本之壟斷,專業壟斷便是建基 於知識之壟斷;由於人類普遍對知識有追求欲望及尊重,不似資本壟斷般背負道德原罪,其殺傷力更大更難防範;


專 業 壟斷之認受基礎

專 業壟斷所以被認可,基於三個概念,其一 是對知識的尊重(respect of knowledge), 其二是問責精神 之制度化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accountability), 其三是專業操守 之認受性 (general acceptability of professional ethics)。


尊重 知識  貴天理而輕人倫  常懷謙卑之心


對 知識之尊重,今天由政府、大學者以至庶民,皆高呼擁抱知識,或援引西諺所云「知識就是力量」(本公司網頁亦有引用),相信無人質疑,綜覽古今中外各家思 想,公然倡導絕聖棄智,對知識本體(有異於知識之載體如知識分子或各類專家,故莫混為一談)之存在及追求有異議者只有老莊一家,較相近者只有禪宗,主張不 立文字,從生活中以平常心跟大自然和諧共處而達至頓悟境界,西方思想,也許老樸見識短少,可謂未有所聞,大抵東方哲理,較多重視順應自然而不爭,西方哲 學,則較多強調超越自然和征服。只是不少老師宿儒認為以老莊之博學聰明睿智,卻叫他人絕聖棄智,豈非雙重標準,等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宣揚愚民 政策,故不以為然;惟年事稍長,漸覺略明其道理所在,所謂知識,縱然無好壞之分,亦有「人智」及「天理」之別,天理即天之道 (natural law ),老莊學說,對認識天道從無非議,所謂絕聖棄智之聖與智,「聖」 (saint) 乃一時一地以某些人所主觀介定之標準 moral standard 而賦予人中之傑之「名」或稱謂 (title) ,「智」 ( knowledge) 則為一時一地以某些人所主觀創造之一套自我封閉之信念系統 ( closed system of belief )或事件之記錄 (record of issues )這些不過是人間無常之「名」與「道 」。前者如三王五帝,後者如儒家之三綱五常或現代之會計法律智識,至於歷史和時事(包括娛樂新聞),更是「名」和「器」之引伸延續,這些所謂人智,在人類之歷史長河,無論如何強辯,都難免除時間、 地域及人種等局限性,某些曾被公認為理所當然之準則,換了時空可被視為荒謬,道德標準如是,會計準則如是,法律條文如是,但自然定律如萬有引力或生老病死 則自盤古開天闢地至今,對聖人皇侯貴冑以至平民百姓或一切存在事物,皆一視同仁,今古如一,同以有涯之生隨無涯之知,悟識宇宙 有常之天理與追逐人間無常之倫理、法規,情事與物事,出世如老子莊子當然擇天理而捨人道,但凡夫俗子若我們偶然說幾句扮世外高人隱士可以,不諳人間道則吃 飯也有問題。



當 社會富裕穩定,建制內外並無威脅,一些知識如法律會計,雖然有時空地域局限性,由於回報吸引,聰明才智之士,仍趨之若鶩,如社會動盪,傍身之術,當然以四 海通行之學問如科技工藝為上;所以往日中國強盛之時,一旦獨尊儒學,則學子非四書五經不讀,但自清末民初至上世紀終,國運不振時,國人多選習自然科學或技 術。英美挾軍事科技及經濟力量先後主宰世界發展前後多逾兩個世紀,英語文化成主流文化,獨領風騷近三百年,而入世之學中,又以政法商數理為眾顯學之最,儼 如已掌握普世皆通行之真理,實質除數理科建基於自然科學而無國界之別外,其餘皆有或多或少與其他文化出現相互排斥之現象。


確立 建制  步入文明  中西取捨有異


後 之視今猶如今之視昔,自中華民族建立以漢族為多數之帝國至清朝中葉,中華文化被視為當今世上最先進之文化體系之一,儒家道統及典章制度,不也是恭奉於殿堂 之上供萬國衣冠朝拜,週邊國家則遣使臣及弟子來華求學,邊遠國家如歐洲則不惜冒險犯難,初經絲路,繼以海道前來,促成哥倫布冒險之旅。想昔日國人亦當如今 日美歐有識之士,以天朝上國國民自居,深信已掌握人間至理,自我感覺良好。尚幸東方出世思想如道佛之哲理,令人敬畏順應自然,對天道仍存謙卑之心,凡事留 有餘地;西方思想,不避爭先出頭,展示優越,尼采之超人哲學,更公然宣稱上帝已死,故西方人對知識之追求,是為增加一己之自由度 (degree of freedom),消極一面,是提升免於被外力操控之自由;積極一面來說,是提升自己對外界之自由操控能力、在人類蒙眛時期, 個人間之自由互相傾輒,通過暴力以征服及被征服之手段解決,西方學者賀布斯 (Thomas Hobbs) 在1651之著作中稱之為自然狀態 (state of nature ),直至大家認識到和平共處能達致更大之共同利益 (mutual benefit),實踐下來,大家製訂共同遵守之法規 (law),介定何者為越軌行為 (delinquent behaviour),並立下罰則 (penality),除法律禁止之行為 (forbidden behaviour) 外,其餘皆可率性為之,西方人美稱之為法治社會下之自由(freedom under the rule of law)。


這 個由野蠻進入文明社會之過程,其實中外如一,禮記禮運篇最廣為人知者是孔子所講述之大同之治,而未明孔子自始至終皆身體力行,但求小康之治,大同之治,不 過為求政治正確之表態,要人人皆聖,談何容易,故不如退而求其次,據孔子所言:『今大道既隱, 天下為家, 各親其親, 各子其子, 貨力為已, 大人世及以為禮, 域郭溝池以為固, 禮義以為紀, 以正君臣, 以篤父子, 以睦兄弟, 以和夫婦, 以設製度, 以立田裡, 以賢勇知,以功為已, 故謀用是作, 而兵由此起, 禹、 湯、 文, 武、 成王、 周公, 由此其選也; 此六君子者, 未有不謹於禮者也, 以著其義, 以考其信, 著有過, 刑仁講讓, 示民有常, 如有不由此者, 在埶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


所 謂「故謀用是作, 而兵由此起」,便類似自然狀態,解決之道,同是建立典章制度,但孔子重禮義而輕法規,相對「法治」,可稱為「禮治」或「仁政」。孔子並非不知有法,顯然是 知「徒法不足以自行」,執行者之品格誠信至為關鍵,重法治易流於刻薄寡恩,故寧取禮義而輕刑法,要求建制中之精英須「謹於禮, 以著其義, 以考其信, 著有過, 刑仁講讓, 示民有常」。



西 方並非無相近思想,古希臘之先哲如柏拉圖 (Plato) 等亦有美德 (good virtue) 及聖王 (philosopher king) 之說,只是近年一面倒傾向強調法治優點,社會中不分階層背景,皆以為合法等同合理,結果合法之詐騙,累見不鮮,專業人士之角色,更值得檢討。


保 證 高回報  換問責操守

專業人士,作為社會之精英,是建制中之既得利益者,專業人士之發 牌制度(licensing system ) 是確保他們之壟斷收益來換取他們共同協力維持建制穩定之交易安排。惟一切典章制度法規律例準則,皆以人類有限智慧製訂出來,無 論如何周全嚴謹,難保算無遺策,且人間倫理不似天道,因時因地而化, 典章制度法規律例準則等修改需時,追不及世界之變化,縱使製訂者 、執行者及監察者並無私念,仍須常存謙卑之心,莫自以為真理在握,偏執傲慢尚大言不慚,自誇公義;至於心存私念,自恃有過人之 智而偷天換日,鑽制度空子或 令不義行為合法化,視專業操守如敝履之所謂精英,是近代多次經濟危機之罪魁禍首,更不堪提。



- 6/4/2009

禮 崩樂壞  專業精英貪腐難防


專業壟斷之認受性,不能單憑智識,還要體現問責精神及專業操守, 否則不過是另類之劫貧濟富濫權行為,這些行為累積的結果是令社會趨向反智及專業人士形象低落。


朝令 夕改  會計準則變化無常


如 果以為這是毫無根據之指責,那 麼以會計準則為例,何以可一變再變,在經濟處上升週期時,"FASB"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 把按市值入賬 "marked to the market" 通過成為新準則,在沒有實質現金流入之情況下,借重估資產製造賬面收入,抬高股價及提升槓桿借貸能力,以便進行收購或炒賣,到如今資產價值大跌, "marked to the market" 反過來變成催命符,為求減少賬面損失,拖延時間,FASB 再次撥亂反正,放寬以市值入賬之規定,專業準 則,竟可在數年之間反覆,示民無常,教業外人士如何予以尊重。


假公 濟私  消費稅劫貧濟富


至 於香港,每隔一段時間,總有人以擴闊稅基為理由,要求徵收消費稅 (sales tax),如稅基狹窄即需要擴闊,那專業會計又是否需要兼職清潔保安擴闊收入來源,只要政府收入長期相對穩定,在應有盈餘時有盈餘,該減少時減少,來源集 中又有何不可,難道經濟不景還要向百姓雪中取炭才是公共理財之道?


況 且說納稅人太集中實在誤導,所謂稅款,是政府向百姓徵用之資源之一種,最早期可追朔至井田制,以現代稅率計算即為11.1% (即九分一), 當時未有通貨,井田制徵收資源為服務(田耕)及實物 (五穀),至後期形式變得多樣化,計有稅、賦,租,徭及役等,據古籍釋義,斂財曰賦,斂穀曰稅,田稅曰租,說文解字則謂賦稅相通,因農業社會,五穀更勝錢 帛,至於徭則為勞務,役則為兵役,此五類名目之國民義務或責任,仍普遍存在今日世界,香港只餘稅(賦)及租,但從前港英政府從不將批租土地之收入列入稅 收,名可名,非常名,這些分類正名問題,只屬次要,但 批租土地 (lease of land) 錯譯稱為賣地 (sale of land) ,至今仍積非成是,予人感覺是一次性之收益,不能看作穩定收入,加上長期以來不斷強調香港土地不足,以便推行高地價政策,更令人以為源自土地之收入將有枯 竭一日,視作為非經常性收入。事 實上,香港人口密度與新加坡相若,但人均居住及可用面積皆低於新,原來香港1104平方公里土地中,四分之三(814平方公里)被介定為效野公園及農地, 開發土地過份集中,只需稍為放寬土地用途,在可見將來仍未見短缺;再者,土地以有限年期租出,即年期屆滿便可循環再租產生收入,更何況地租是預早十足收 取,以一般批地年期九十九年依複利計算每宗批租土地之分期租金將來現值 (present value),更遠超現今表面價值,假設批地價為P0,Rn 為第n期之平均攤分租金,r 為市場利率, Rn' 為依複利計算第 n 年後之當時現值,則:

Rn'=Rn x (1+r)n =P0/99 x (1+r)n


懂 得複利威力便知這筆預繳地租之現值在未來賬面增幅極為驚人,換言之是等同在批租年期間產生一個隨市場利率複式上升之現金流 (income stream);例如市場利率為3%,99年後現值為預繳租之18.1倍,如利率高至7%,10年便倍增,99年後達810.9倍。所以表面上市民並非直接向業主(即政府)支付地租,實際只是因二 房東(即發展商)先行墊支,地租成本最終仍會輾轉轉嫁消費者,公屋低入息居民,只要消費,同樣須要支付,與間接稅性質大同小異,不歸入間接稅沒關係,說低 收入人士對政府收入並無貢獻卻是大錯特錯,會計專才豈會不知。在香港地產之黃金三十年,老朋友們吃飯閒聊時,學會計及經濟的便 每愛自嘲,謂書讀得愈差投資地產便愈成功,皆因書讀得太好懂得計算現值,便會寧租不買,結果錯失良機。


在高地價之環境下引入消費稅,是叫 港人(特別是窮人)以高昂整體社會成本為專業人士錦上添花,雪中取炭劫貧濟富之意圖路人皆見,近 日有人更進一大步,鼓稱立例規 定非有限公司之機構亦須經持牌會計師報稅,引致中小企嘩然,業內人士亦不以為然,倡議者旋即噤聲,”Enron" 事件已令整個會計業蒙羞,但事後實際是因禍得福,令專業操守再度被重視,由於入賬及核數過程更為嚴謹,反令工作機會增加,再發表假公濟私論只會令專業形像 再度大跌。


- 20/4/2009


道場 無道  護法貪腐成害法


當 然不得不提的是法律專業工作 者之操守和監管,在西方國家,律師從政遠超其他行業,美國總統極大部份亦出身自律師,可是這個為國家培養領導人及提供最大人才庫之行業,社會形象卻長期處 於低位,其中最聲名狼藉者為人身傷害索償律師 (personal injury lawyer) 及知識產權索償律師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yer), 人身傷害索償律師甚至有一渾號稱為救傷車追逐者 (ambulaboce chaser), 在搜尋器中鍵入"lawsuit abuse" (濫用訴訟) , "frivolous lawsuit" (無理纏訟), " frivolous lawyer" (無聊律師) "professional litigator" (職業訟徒),都能檢到數以百萬計之相關資料,其中不少可謂聳人聽聞,一名退休法官,為遺失一條褲子向洗衣店索償數億港幣,一個私營康體中心,由於租用建 築物內無升降機供輪椅使用者到達閣樓,接待職員向一名查詢顧客提議使用地面球場作派對場地以方便輪椅使用者,此名顧客並未租用便提出訢訟索取天文數字賠 償,當事人被迫至破產結業,解散員工;這類訴訟,被索償一方以至整體社會損失,較自稱苦主一方不知大出多少倍。如果以為財力足夠便無畏纏訟,看黑草莓生產 商 ”RIM” (Research in Motion) 如何被狙擊便知自己太天真,”RIM”贏了各州以及各級法庭之所有官司,但最終仍被迫選擇賠償數億美元以求了結 ,原因是申訴一方可借助司法制度令 ”RIM” 暫時停產甚至停止向客戶提供服務一段時間,對 ”RIM” 及其客戶做成之龐大損失,大大超過和解所付出之金額,縱使最終勝出時可提出反索償,對方極可能已是一無所有之空殼公司,根本沒有任何資產賠償。


如 果以為這些事例皆發生在大洋 彼岸,與港人無關,那便簡單得來帶點純情,任何曾經喫過這個司法陷阱苦頭之人士或機構,對那些仍大事吹噓這個師承自英美之司法制度如何公平公正近乎完美之 言論,沒有不破口大罵者。任何事物,皆有優劣,更有可能物極必反,漠視缺點反令其無法改善進步,業內人士對此制度性缺陷 (institutional defect) 其實瞭如指掌,但在公眾面前卻從不明言,報喜不報憂,連披露為本之精神也欠奉;據一位尚未執業之法律系畢業生所言,師生們皆清楚知道以此制度維護公平公正 之成本高昂,惟此一命題 (proposition) 本身已自相矛盾,與喬治奧維爾(Geogre Orwell) 在動物莊園 (Animal Farm) 之名句: "someone is more equal than others" 不過五十步與百步之間;付不起高昂訟費而又無法取得財務支援之一群,例如中產及中小企,便唯有日夜唸著 "we are less equal than others" 來警惕自己,而政府機關 ,包括司法和立法部門,對專業訟棍之卑劣行徑,更極度低估;法律改革委員會(Law Reform Commission),在眾多受害人及學者之催促下,提出之幾點建議,只著眼於降低訴訟成本(litigation cost),以調解 (mediation) 取代訢訟 (litigation),不過將現時眾多專業訟棍以高昂訟費脅迫受害人作庭外和解 (off-the-courtroom settlement) 之行徑制度化及合理化;反對聲音,竟然是來自業內之訴訟律師,認為律師事務所又豈能取代法院,但即有傳媒置疑背後原因是擔心業務受損。


損 人利己、置個人利益於社會公義之前,縱使普通人亦不敢公然宣諸於口,但一直以來,能言善辯之各路專業人士以至高級知識份子,便有能力避重就輕,繞個圈子, 「理曲」而「氣壯」地把話說出來,社會所以反智,與其說刁民難治,不如說是身為智者之社會精英,不斷真人示範何謂巧言令色,結果道理愈說愈胡塗,似是疑 非,令愚婦鈍夫,無所適從下,最後誰也不相信,對專業人士,更有特別戒心,不曉得言論背後是否別有企圖,孰令致之,還不明白清楚?


以戰 止戰  以訟止訟  皆非上策


事 實上,杜絕無理官司 (frivolous lawsuits) 始是今日中產及中小企所迫切要求解決之關鍵問題,但建議中只輕輕帶過,並未提出具體而切實可行之措施,以遏止這類變相之法律訛 詐 (legal extortion),對曰益猖獗之非法取證或虛假證據,更未有言及,惶論制裁之法,跟數年前由陳坤耀教授領導法改會時曾提出之有條件收費 (conditional payment/contingent fee system) 合法化,基本理念不過大同小異,顯示尊貴委員不諳現實世情之嚴重程度,猶如老百姓希望官府整治強樑、消滅盜賊,官老爺卻設法為老百姓降 低軍火及僱傭兵之成本。經濟學說學派繁多,委員以至陳教授可能對供應創造需求之說不以為然,但身為包攬官司及幫訟受害人之一眾法律弱勢社群,又何須知道 ”Say's Law” (供應創造需求之定理)為何物,便知訟費下調,部份業者唯有以量代質,濫訟之風只有更盛,一般 市民,看荷里活有關訴訟之電影,以為有條件收費 (contingent fee system) 在美國屬必然且合法之事物,而不知在為數不少之州法例中,仍列為非法或有不同形式之限制,否則會以懲處無理官司或濫用司法程序之法例取代,但對各式無理官 司,仍未有良策。


-22/4/2009


濫 訟 成風  律師太多成公害


中國傳統文化視官司為恥辱,俗語有「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之 說,非必要不輕言訴訟,但代表主流文化、受西方教育之社會精英,卻事事訴諸法律以示先進優越,是否屬實已有商榷之處,然而若對 代表基層之次文化抱賤視及敵視態度,視大眾秉持之傳統精神為落後,基於此思維而構思之措施是否能切合民情,可思過半。


美國律師人數高逾一百萬,香港暫只約為六千多(包括事務律師及訴訟律師),人均比率為香港3.67倍,即供應遠超香港。下表為一美國賓州大學商學院赴台灣 實習學生「孫誠偉」 先生整理得出之比 較數字:

各國律師人數和總人口比較 (以2004年為基準)

 
律 師人數
人 口數(至千位)
密 度(人 口/律 師)
以 色列
24,800
6,725,000
271.17
美 國
1,049,751
298,213,000
284.08
西 班牙
96,000
43,064,000
448.58
德 國
126,793
82,689,000
652.16
香 港
6,613
6,900,000
1043.40
瑞 士
6,200
7,252,000
1169.68
新 加坡
3,300
4,326,000
1310.91
法 國
35,000
60,496,000
1728.46
台 灣
9,500
22,700,000
2,389.47
南 韓
5,500
22,900,000
4163.64
日 本
18,243
128,085,000
7021.05
中 國
130,000
1,315,844,000
10121.88
印 度
100,000
1,103,371,000
11033.71
印 尼
7,500
222,781,000
29704.13

資料來源:
http://klaw1207.spaces.live.com/blog/cns!A2ECC90CE02E8A2F!850.entry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Commercial Law (www.legal500.com) 2004 data.
United Nation Population Division (http://esa.un.org/unpp/)


另「」 引用德州大學(University of Texas)經濟學教授史蒂芬‧梅紀(Stephen Magee)於1992年9月24日《華爾街日報》發表之專文(「毀掉一個經濟體需要多少律師?」(How Many Lawyers Ruin an Economy?))中數據,指出律師對美國國會的壟斷-42%的參議員和61%的眾議員擁有律師背景。數字如今或有少許出入但大體仍是一面倒之勢,代表 法律專業之既得 利益者,勢力之大可想而知。


有條件收費所以不合 本地民情,正如美國槍械法例不適用於香港
;美國容許任何無犯罪記錄成年人擁有槍械,源自白人殖民美洲時,危機四伏,遇襲還擊是 求生必須之本能,故視擁槍自衛為天賦人權 (divine right ),由獨立戰爭反抗宗主國壓迫,開發西部時與盜賊及原住民戰爭至今日以先進文明世界領袖自居,此牛仔精神一直被視為美國立國精神一個重要而寶貴之成份,體 現在日常生活中,是民風堅執爽快直率,不避兇險,從壞處著想,如果民智未開,是非判斷以個人或小圈子之道德標準為準,則私刑武鬥之風大盛;從好處著想,如 民智已開且有明確清晰建制 (well established institution ),則有孟子所謂「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所謂擇善固執之氣慨,故美國人視武裝自己以保衛個人及家人生命財產屬必然之自由和權利,對具殺傷力之武器尤 抱此態度之民眾,又何畏官司;饒是民風如此,民 間對濫訟之風亦吃不消,法律改革 (Tort Reform) 仍在既得利益者巨大阻力下得到進展,例如2006年通過之 ”SB 135” 法案,旨在壓抑對醫療系統之無理申索,可見濫訟如何不得民心,我們何以仍循增加律師人數及以有條件收費等增加供應方式來改革司法制度,這不過是以訟止訟, 猶如以戰止戰,戰爭未息前,卻是更多生靈進入枉死城。

在戰場以軍火生死相搏是武鬥,在法院據有利己方論點爭辯屬文鬥, 勝負又豈是單純取決於道理歸於那方,邪不能勝正只是太傻太天真者一廂情願之想法,也許在持久之對抗中,勝利最終屬於得道多助一 方不光是實證經驗問題,還是信念問題,例如一戰二戰或中國之八年抗戰;但在現實生活個別紛爭中,武鬥視乎雙方人數、火力、技巧及意志,邪能勝正是家常便 飯,訴訟則視乎財勢、知識、詞令、辯才、意志及 理據,表面上較文明,然而在 訴訟愈趨專門化、技術化及程序主導之情況下,現實中之訴訟,特別是民事官司,又有多少是公平理據之爭,更多紛爭在未至法院前已由於在財力、知識,詞令、辯 才或意 志上處於弱勢一方被迫放棄抗爭而以屈服於無理要求告終;戰 爭中唯一得益者為軍火商,訴訟中亦然,只有律師才是必然之贏家一般 港人以至國人,說得好聽點是和平忍讓,說得難聽點是懦弱怕事,將抗擊無理官司及專業訟棍責任推回平凡大多數之肩上,怎能算是良策?更何況廉價法律僱傭兵不 能遏止無理官司,美國已提供最佳例證,將一套在美國具有深厚抗爭傳統之文化背景下仍百病叢生之司法制度移植至中國人之社會,不過是又一次劫大眾之財以添專 業精英之富,為害只有更大。



-1/5/2009


法治 失效  防衛性心態充斥各行業


暢 銷書"Life Without Lawyers: Liberating America from Too Much Law,"(沒 有律師的生活:把 美國從過剩之法律中解放出來) 作者菲臘候活 Philip K. Howard 指出: 「問題不在有多少人提出無理訢訟,而是何以法系統容許這些無理訴訟能立案並 糾纏受害人經年,結果無人再信任司法系統,無人能自由放心地工作」(Not that many people bring frivolous claims. When they do bring frivolous claims, they don’t generally win. But the trouble is that the system of justice allows people to bring those claims, and allows the plaintiffs to maintain them for years. The result is that nobody trusts justice. Because they don’t trust justice, they don’t feel free to do their jobs properly.”*

作 者稱這種心態為防衛性心態 (defensive mindset ),人與人間喪失了互信基礎, 首要考慮是不能讓別人找到把柄索償;醫療工作者,採用防衛性醫療法(defensive medication) ,例如在特發事故中未經醫保所規定之正式程序接收病人前不會進行搶救;教育工作者,採用防衛性教學法(defensive teaching) ,如面對學生不良行為亦不敢干涉,營商者採用防衛性經營法(defensive merchandising) ,大量張貼免責聲明(disclaimer),在合約加入免責條款,並利用電子攝錄裝置紀錄一切交易甚至查詢。因為從事醫療工 作及醫療保險之人員被無理索償太多,這種心態特別強烈,為求自保反令病人失救之案例已非奇聞,美國醫保昂貴但頻臨破產,與此不無關係,由於事態嚴重,早引 發強烈反彈及反制,故職業訟棍近年積極開發新財源,「反歧視」或「知識產權」便被大事炒作,議論中多少是真誠為求伸張公義,多少為提供無理訴訟之藉口,從 上述多宗近年荒謬絕倫之有關訴訟中,不難推斷; 美國以中小企為主之商會及學者為此已不斷進行抗爭,奈 何美國議會中,律師「一業」獨大,既得利益者太多,遏止無理訴訟,可謂路漫漫而修遠,民眾還須上下而求索,本來此屬美國自身家事,吹皺一池春水,又干我們 底事,惟因部份人士,裡外呼應,不斷唱和,恨不得立即將這個連美國民眾亦深以為苦之制度搬來香港,才不得不揭人之短,以正視聽。


往 日任何人向政府部門投訢無理訢訟嚴重,每每以統計數字反駁,認為只屬零星個別事件,政府以統計數字而非走入民間了解民情而失準,此是又一例證,數字所以偏 低,因為如非第一身受害人,舉出事例,皆被視為道聽途說(hearsay ),不會作紀錄調查 ,但縱使以第一身受害人投訴,由於索償指控經持牌律師以「正當」法律程序提出,執法部門「不便」或「不能」介入,故不予受理,當事人須聘請律師代為抗辯或 自行抗辯,受害人礙於訴訟耗費金錢時間或根本不懂抗辯,絕大部份皆以庭外和解方式了結,這類訛詐亦當然不納入正式統計數字中,表像背後之真相就如此被覆 蓋。 這個不成文規則最荒謬之處,是在法制中製造一個漏洞,任 何無理訴訟,甚至赤裸裸以虛假證據或非法手段取得之證據(如誘騙無犯罪意圖者在不知情下犯罪取得之證據)進行之訛詐,只要得到持牌律師之背書 (endorsement ), 便能名正言順稱為法律程序,成功固然有所斬獲,對方不甘就犯亦只能抗辯而無從追究反擊,不成功也無任何實質損失,這根本是無敵夢幻詐騙組合, 稍 有智慧都能想像,如此安全無懼刑責之訛詐又豈會只屬零星個別事件,這個推論不必找學者做甚麼沙盤演練(sand box simulation) 然後得出,沒有有效及有阻嚇力之懲罰,單靠高回報(包括金錢及名譽),期望有法定壟斷資格之專業精英皆具有良好操守,是否太傻、太天真,如果事情如此簡 單,以香港公務員薪酬早已優厚至超英過美,世界中名列前五名甚至三甲內,廉署早該解散。


note:
*(source: http://lawiscool.com/2009/01/12/interview-with-the-author-of-life-without-lawyers/#more-1267))






誘騙 犯罪  誣告偽證  無從法辦

公司開業廿多年來,多次受此等訟棍訛詐,切身經驗不少;客戶、同業甚至員工私人事務中,亦屢次傳來被無理訴訟滋擾之事,最極端狠毒貪婪之一次,騙徒竟藉借用 一包紙巾而能誣告苛索事主賠償等同自置物業減除按揭之價值,可見索償是有組織有計劃及有預謀之勾當。


一 向以來,受害人投訴無門。直至零四年一「嫌疑騙徒」(民間私下確認但未經法庭定罪罪犯之官式稱謂)喬裝顧客,偽稱設計圖稿未完成,要求提供其他相類似物品 之照片,假意承諾只純供上司作技術規格參考之用,屬公平使用(fair use) 範圍,得手後即以該照片狡猾地連同完全不相關及不符規格、本屬其所要求自行設計圖案製品之估價,誣告公司負責同事以大量該等物品向其兜售(offer for sale) ,聯同兩家頗具名氣之律師事務所代表版權持有人提出侵權指控並索償;過程中,此「嫌疑騙徒」涉嫌以虛假資料(false information and pretexting)及承諾(undertaking)騙取照片,繼而對照片用途作虛假陳述(false statement),違反取用照片之承諾(breath of agreement),並捏做罪名指控無辜以求索償(false accusation for monetary benefit),無論證據或供詞皆錯漏百出,竟有名牌律師事務所為此「嫌疑騙徒」之指控背書已叫人失望憤怒,負責同事向執法部門及某一律師充斥之政黨舉 報求助時,竟是未對證據文件加以研究即拒絕立案調查,更難以置信者,於交涉期間,仍不斷有各式不明來歷之人物以明顯不過之類似手法要求取得各樣客戶製品樣 本或直接要求製作版權物品,當被要求出示版權證明時,則以種種藉口要求省去此步驟或借故遁去;由於海關有嚴格之調查守則(protocol or code of investigation),誘騙他人犯罪enticement 者,在法理上更是最終罪行策劃人,須負刑責,故推斷絕非執法人員;鑑於事態嚴重,且同類索償已在同業及附近商戶發生多宗,無論被誣告之行為及對方所用之詐 騙手法,皆屬刑事罪行,公司被迫如菲臘候活 Philip K. Howard 所言,採用最極端之防衛性經營管理法(defensive operation management ),經兩年多時間從數以百段不尋常查詢之錄影紀錄中抽取其中數拾段最可疑者,將錄音交予一個並無太多律師成員之政黨,始成功說服警方介入調查,此「嫌疑騙 徒」在初步錄取口供後即作賊心虛潛逃達半年之久,但結果當然不難想像,為其背書、嫌疑串謀之名牌律師事務所聲稱不過信任「嫌疑騙徒」提供之口頭證供,固然 不必負責,又聲言過程中並無進行任何錄音或錄像(業內人仕皆知此為標準動作,自稱資深調查員竟一再遺漏是天荒夜談,原因為何可想而知),並拒絕交出原先索 償信內聲稱掌握之確鑿證據(solid evidence),「嫌疑騙徒」由於享有疑點利益,亦免被刑事起訴。


現行法制,看不見有有效監控措施打擊此類單向不對稱之無理訴訟, 訟 棍騙徒,大可取易不取難,向並無防備之商販詐騙。小商販為求自保,其中一法是回歸至如小販般以打遊擊戰之方式經營,採用短期租 約方式租用商鋪,甚至短至無須商業登記,既無長期僱員亦無永久地址,猶如地下經營,小商販被迫至如斯田地,在號稱公平公正公開之法治社會,是否光采? 對不願如此經營之正當小商人,政府高層,司法機關及立法委員是否能提供對策?如執法部門不信魔高一丈,老樸,同事們及曾受騙同業願跟高官來個沙盤演練,將 無數無理訴訟手法中其中極少部份所知者做博奕示範,請教如可防範。

拖延官司  濫收費用


無 理索償以外,拖延官司亦是極普遍之失德行為,而且更難證明,一公司成員住所之業主立案法團與被解聘之管理公司在清理過去代支款項時出現爭拗,本來與發展商 關係密切之管理公司巧立名目亂花錢是眾所週知且是資本壟斷之後果,分手費不合理是必然之事,充其量也是一次過開支,但法團前代表律師卻棄速戰速決方式不用 而不斷拖延,既否決對方循簡易判決方式裁決,在自聘之核數師算出不符期望之數額後仍不積極尋求和解並再聘另一核數師重新審核,結果認為應付數額仍為原爭議 金額三份二,進退失據,訴訟糾纏十多年始自行辭任,累積收取費用高達九十萬港元,已等同原來爭議金額之三份一,接任律師經了解後即提議設法和解了事,結果 彼此同意以原先金額約三份二略少於二百萬之數循庭外和解方式結束官司,雙方亦省下數以十萬甚至百萬元由法庭裁決而再添加之訴訟費,完事後收取費用只約是前 者百份之一。同一宗官司,不同律師,取向竟有如 此大之差別;一宗全無勝算之官司,某些律師可以拖拖拉拉十多年,是操守問題抑或是專業知識問題,律師公會又能否解答?



-10/5/2009

法 律、道德及宗教教條各司其職 社會功能各異

醫 療人員公營為主,私營為輔,相對以上涉及商業活動之專業,做假濫權之機會較少,沙士抗疫中更是緊守崗位,盡顯專業操守,跟某些地區開小差之同業相比,可謂 專業資格及地位存在價值之最佳例證,亦同時說明操守之不可或缺;但「樹大有枯枝,族大有乞兒」,胡亂簽發醫生紙以討好病人,往 日時有聽聞,但因涉灰色地帶且利益不多,跟商業做假牽涉利益動輒億萬元計,不過小菜一碟,一直無人認真看待,直至跨專業之詐騙出現,少數醫生在巨大利益前 無法堅持操守,聯同其他專業騙徒參與醫療及意外傷亡保險索償,由於觸動保險業之利益,作為社會上其中一個利益集團,保險業之頭頭當然無法容忍,起而以欺 詐,助訟(maintenance) 及包攬官司 (champerty) 罪名反擊;亦可能多得他們的投訴,專業做假問題才獲得正視,但至今仍看不見有效遏止造假索償之措施,正如老樸一向認為,要提出超越一切合理疑點之證據 (evidence 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s) ,以證明一群熟悉遊戲規則之違規者違規,比對付祈福黨及寶藥黨等街頭騙子難上不知多少倍,所以前人才在法規以外,再加一套專業守則,規管專業人員之道德操 守,但一般人弄不清楚法律 (law)、道德 (ethics) 及宗教教條 (religion doctrine) 各自之社會功能,所以亦不明白何以法律之外還須要專業守則,以為不過是另一套法規,違規者亦有意無意中混淆兩者本質,將守則對操守要求降低及舉證要求提高 至等同法律一般,金融海嘯後社會指責參與設計及銷售者失德時,便有專業人士高聲反駁謂:「守法以外,夫復何求?」如非明知故問,砌詞狡辯,便是無知得可 怕,更顯示自垃圾債券大王米爾根入獄後,商業倫理雖然表面上加入大學課程內,非但無效,專業失德引發之危機一個比一個大。

要 解釋道德操守與法規之分別,可用美國兩位前總統尼克遜(Nixon)及占美卡(Jimmy Carter) 特為例,卡特為公認之老實大好人,能上台拜另一前任總統尼克遜之「驚世謊言」所賜,尼克遜因水門事件失信國民而倉惶辭廟,黯然下台,換取特 赦,法律上雖未完成裁定罪成,但道德上已過不了關,物極必反下,美國選民寧選老實人如卡特先生任總統;話說卡特先生上 任後接受花花公子雜誌一次訪問,記者問總統如果看見裸體美女,會否有非份之想,由於這位花生總統是老實人,覺得有歪念固然是不道德,但說謊偽善是更不道 德,結果老實人選擇說老實話,承認確有歪念,公眾嘩然,卻並非責備他思想不道德,食色性也,以當日卡特先生正值壯年,面對美色有綺念是人之常情,只要理智 成功駕馭肉慾,無不軌行為,私德上已屬達標,反之謊言偽善,政治人物卻每每如家常便飯,公德私德皆有虧損,反為人咎病,但堂堂大美國之總統,竟戇直如此, 少許之外交詞令及應對急才亦欠奉,不曉得不說謊言,亦無須盡說實話,如此智慧又如何駕御數以十萬計才智非凡之幕僚及官僚下屬,民情再擺向另一端,卡特先生 連任失敗,由口才便給之列根先生勝出下任總統選舉。

由 此事例可見:

第 一.

權 大責任亦大,公眾人物、公職人員或受法例確認資格之專業人士,道德要求亦較常人為高,法例則一視同人,身為一國最高領導人,道 德要求比常人為高是必然。

第 二.

道 德規範法律規管不到之行為,涵蓋範圍更大,社會有法無德必然混亂,除非任何人之一舉一動皆受到廿四小時之監視,否則在無法舉證 之情況下,不公義或侵害他人之犯罪行為便變得猖獗,孔子早有「君子慎獨」之說,因為眾目睽睽下規行矩步容易,一人獨處時唯有靠個人操守來自律。

第 三.

道 德裁決基於公論,不必如法庭般要通過嚴謹之法證程序,公眾憑常識及各自對道德操守之理解作最終裁決,縱然是專業公會作內部裁決 時亦要考慮民情,否則本身亦喪失公信力。

第 四.

「公 德」、「私德」和「職業道德」有別,公德是涉及公眾利益之行為模式,亦是任何一個公民在公民社會中之基本責任和要求。私德只涉個人修養及私生活,要求 較為彃性及寬鬆,甚至可因應個人之種族、性別、年齡及宗教等背景不同而改變。職業道德則是工作時對待客戶、同事、僱主甚至同業及整個行業須秉持之原則,專 業操守是職業道德之一個特例,由於專業人士具有法律認可之地位及權力,基於權大責任亦大之原則,專業操守比一般行業之職業道德要求更嚴格。


公職人員、特別是位高權重之高層領 導人,居廟堂之上,一言一行皆為天下法,更應以身作則,甚至私德亦不應有虧損;另一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先生便因與綀習生之私情而 險遭彈劾,本來男歡女愛,只要你情我願,除枕邊人及家人可追究外,旁人原沒有置喙餘地;但貴為一國之君,總得要做個好榜樣,才被政敵抓著辮子不放。

本 港有關官員及藝人,便不明白藝人一旦成為社會教育運動代言人,縱然平日無人介懷甚至艷羨之多姿多采私人生活模式,反過來便會成為虛偽之反面教材;往日謂戲 子無情,今日實情是藝人多情善感,一般人從觀賞其率性而為之私生活,多少能滿足常人之好奇心,或將心儀但現實不可能之人格模式投射到藝人身上,作為某種心 理補償;無論真正原因為何,藝人形象都曾被包裝 美化,帶有極多虛假成份,強要他們再背負道德十字架帶領眾生進德修業,主事者以為得計,藝人只當是做秀(一個表演),結果出現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毒品) 碰上生命中難以承受之重(擔任反濫藥大使)的大鬧劇,不過是遲早問題。


事實上,年青人才沒有那麼容易受騙,不信叫前線社工問問邊青有多 少個把藝人在鏡頭前說的勵志說話當真,相反地,他們接受藝人們之放任,商家之狡獪;他們跟社會上之弱勢社群甚至中產所以反智反建制,是源於政客及專業人員 之偽善、沒有具備與他們身份相稱之道德操守,商人及藝人一旦兼任公職,便同樣負上道德責任;像老樸一介草民,山野之夫,既無公 職 ,亦非專業人仕,閒來說說誑言,偶然講講利己不損人、甚至可算是利人行善之謊言,誰會計較,縱然如此,如網誌創刊詞所言,大節不逾矩,大事大非前,所有同 事夥伴,亦常懷戒懼之心,盡可能秉公而論,面對客戶,也有自訂守則, 相較那些把高風險票據包裝命名為低風險債券、濫用司法程序發動無理官司或拹助或教唆偽造證據騙取醅償等專業精英,竟有點自我感覺良好。


專業公會不認真行駛對會員之紀律監 察及處分權力,對整個行業之形象 ,地位及公信力是慢性自殺政 府不強化專業操守之監察機制、不循剝奪或禁制專業失德者之權力來遏止專業人員之濫權貪腐行為,卻鼓勵大眾以法律途徑自行對抗, 並意圖透過擴大法律專業人員之供應及容許有條件收取訟費來提供普及訴訟之客觀環境,實際是把社會推回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 ), 製做不必要之內耗來充實少數專業壟斷人仕之腰包,表面上雖然並非肢體暴力(physical violence ) ,對文明人來說,在語言上及精神上之暴力感覺,可能猶有過之


- 18/5/2009


3.3 知 識及資訊壟斷


以 上提到之資本壟斷及專業壟斷,還有跡可尋,知識及資訊壟斷,卻似是無形無相,但影響更廣泛而深遠。


西方社會統治階級之更迭及知識資訊之壟斷

要 明白知識和資訊如何被壟斷,可循西方社會之發展軌跡向過去歷史追朔,在今日西方人引以為傲之議會民主制度成形前,無論是古希臘、羅馬至中世紀神權王權混雜 之封建制(feudal system),教育或知識之傳授,都是一小撮特權階級如王室 (royal family)、貴族(noble class)或教廷僧侶 (church)之特權,意圖藉著知識之壟斷,維持特權階級之統治地位千秋不墜;但人算不如天算,中國人謂富不過三代,正是物競天擇之一個特例,說明在溫室長大之 植物熬不過大自然之惡劣環境;帝王將相皆如是,無論中外,開國君主,都是意志謀略過人,經過南征北討,方能在群雄並舉之形勢下 脫穎而出,但後代子弟生於深宮、長於庸人之手(原說為婦人,有性別歧視之嫌),享受先祖餘蔭,做太平盛世之皇帝,跟大臣吟詩唱詠還可以,一旦內憂或外患, 便落得個亡國君主之下場;縱然虎父無犬子,還得 要有客觀環境來磨練,方能將優秀基因之潛質發揮出來,即易經所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之意;況且天意弄人,將相無種,老子英雄兒不肖便大有人在, 如果再加上百般呵護縱容,往往二世祖或三世祖後便無以為繼,朝綱敗壞,王權散落

西 方社會在賀布斯 (Thomas Hobbes)、洛克 (John Locke)、盧梭 (Jean-Jacques Rousseau) 和孟德思鳩(Baron de Montesquieu )前,都以君權神授理論來維護當時皇室、貴族及教廷之特權,依賴壟斷資訊和知識來防止平民質疑他們之特權,結果在特權保護傘下之子弟不知進取,生活腐化, 又缺乏從平民吸收才俊之士加入之渠道,單憑血緣決定階級,雖然壟斷了知識及資訊 ,但沒有競爭和淘汰,知識及生產力發展長期停滯不前,唯有依賴向平民加強劫貧濟富之剝削,來供養日益貪婪揮霍之特權階級,直至海上貿易及新世界探索展開 後,商人及資本家 (capitalist) 崛起,然後與工人及農民聯合起來,以不同之方式解除了王室、貴族及僧侶之大部份特權,包括接受教育之權利,英國一些歷史悠久之公立學校如依頓公學 (Eton College ,defined by the Public Schools Act 1868. ),便在這背景中成立,很多人不明白何以現今如斯貴族化之學校竟稱為公學,是因為不知道當年公學之名是相對王室、貴族和僧侶之教育特權而言。


開放 教育資訊  生產力提升


資 本家打破知識資訊壟斷令西方進入工業革命及後工業革命時代,生產力大幅提升,無論經濟、文化及軍事上都超越了東方,但資本家掌權後,亦重覆歷史上特權階級 之行為,形成資本家與工人及農民之對立,隨後發展,有馬克斯 (Marx) 之暴力革命論及奧雲 (Robert Owen) 之和平演化論,結果是歷史跟所有以為已掌握了歷史發展規律和模式的學者不斷開玩笑,顯示無論暴力革命或和平演進,皆非唯一必然之發展模式,而是充滿隨機不 定性,兩者亦存在互動關係,資本家從封建貴族之 失敗及暴力革命之威脅中吸取了教訓,開放教育及社會階梯 (social ladder),消極之安排為清除社會流動性 (social mobility)之障礙,令教育及工作機會對不同性別、種族及社會階層之人皆變得較為均等,積極之行動,是選拔、資助及培訓低層社會中有過人才智之年青 人,讓學成者憑學識和能力分享部份利益權力,令社會之生命力及創做力保持強勁,因而得到前所未有之長期穩定。試想像三餐不繼看 不見未來之貧家子弟因財團世家之獎學基金得以完成高等教育後、且藉此廁身小資 (petty bourgeoisie )之列,怎不心存感激,雖然極多捐獻都屬公關手段,但不少確是極低調且默默地進行,說明捐獻者及繼承管理之主事人確有遠見及誠意,為改善社會之不平等作出 努力,因而有論者甚至以為已永久解決了社會上之一切矛盾,建立了公義社會。


新 貴族 群之出現


可 是悄悄地這一群由專業工作者及知識份子組成之新貴族群,羽翼漸豐後,便聯同資本家甚至自行主導歷史上最新一次之階級分隔行動,首先是憑智識及辯才修改舊有 法規及製訂新之遊戲規則,然後發明創造新之金錢遊戲,奪取經濟發展主導權,只要規則愈複雜難懂,便愈有機會上下其手,因為不耐 煩光靠經營獲利來累積資本, 所以八十年代以還,大學中之尖子,紛紛以金融業為目標,因為金融市場提供一個極大之冒險樂園,而且可運用財技,利用別人之金錢(OPM, other people's money), 槓桿買賣(leveraged operation), 愆生工具(derivative), 結構性票據 (structure note ), accumulator 等等令人眼花繚亂之金融工具 (financial instrument) 把原來精明幹練之老牌富豪玩弄在股掌之上,從零和遊戲中收取天文數字之酬金或花紅,幾個起落間,可以將百年老店逾一個世紀時間累積得來之財富輸光,然後由 政府代納稅人舉債集資來收拾爛攤子,自己則飽食遠颺,全身而退,甚至繼續厚顏無恥地要求收取合約所訂酬金,劫貧濟自已腰包之狠勁,不下當年資本家作為新興 利益集團向王室、貴族及僧侶爭奪資源控制權及剝削工人之行為;當攫取了足夠經濟資源跟老發財平起平坐甚至超越後,階級分隔之活動亦隨之而來,在教育制度 上,不斷將分流 (streaming) 之級別推前,令早至學前教育階段,便成為決定以後教育機會之戰場;對父母屬貧窮及低下教育背景之孩子而言,這是一個殺戮戰場;在這年紀考核孩子之語文應對 能力,跟孩子之潛力相關性極低,絕大部份是考核家長之教育水平,更甭說以後再討論之關係壟斷或群帶關係合理化及制度化現象,結果貧窮而低教育水平家庭之子 弟,在出生那一刻,便無公平競逐優質教育之機會。


-26/5/2009

提早分流放大貧富性別差異


更 令人意料不到是提早分流對男童之負面影響比女童大,而窮家男孩子之影響特別大,原因很簡單,不必做什 麼教育研究,凡家有小孩之人士都可告訴大家,普 遍來說,同齡女孩子無論生理或心理上都較男孩子早熟,語文能力較佳,耐性及專注力亦較高, 較擅長記憶背誦之學習,富裕家庭還可以依賴家教惡補來補救,窮家男孩從幼兒開始便被分流至較次等班別或學校,差異更隨著升上較高級別時重覆被篩選而擴大,實 踐是最佳之驗證,高等學府男女生人數早已從男多女少變成女多男少且趨勢未止。表面上開放及強制教育原意為打破知識壟斷,但機制在運作時離原有精神極遠,很 多深明這個非正式之早期篩選制邪惡之家長,為免子女一入蓬門(次等學校)深似海,唯有無可奈何催迫子女參與比賽,再不然便在正規教育外另闢蹊徑,按家庭負 擔能力就讀直資學校、私立學校、國際學校甚至放洋求學、窮家孩子(特別是男孩子)便在爛得不能再爛的第三班學校混日子,混夠後成為又一個有基本學歷但欠基 本學問之邊青或隱閉青年,脫離隔代貧窮是既不可望亦不可即之神話,六朝書香門第之世襲現象,在廿一世,隱隱然又似崔護1重 來。


這 個現象並非香港獨有,歐美地區,稍有經濟能力的家庭,都寧可自掏腰包將子女送進私校,不讓他們在毒 品、黑幫及槍械橫飛之公立學校冒險;但香港的勢頭猛,十數年間又有超英趕美之勢,學校動員力量搶奪家庭背景較佳之學生多,努力教好來自弱勢社群之 學生少 ,因為對家庭支援較佳學生,大多教學工作都事半功倍,面對弱勢社群學生,凡事皆事倍功半。早說中國人太聰明,有能力令一個制度更快爛掉corrupted ,故大學提早向中學優秀學生招手,中學、小學及幼稚園便依樣葫蘆向前搶奪,只是愈前期,家廠背景及性別做成之差異便愈明顯,貧窮做成弱勢外,男性在爭取教 育機會時,亦處於弱勢。


教育管理失效  弱勢社群教育質素降


借 助學券制,並不能矯正這歪風,這個宏觀管理 (macro-management) 制度,在有過剩學位時能依據家長意願淘汰不受歡迎之學校,撇除應付教師公會壓力、為下崗教師安排工作之煩惱外,並不見得能促進教育之微觀管理 (micro- management) 效率,提升教育質素,只是向公關工作成功之學校傾斜,並進一步強化物以類聚、學生以背景分流之現象;電腦隨機派位只 能產生有限干擾,而且並非著眼於提升教育質素,有條件家庭甚至效孟母三遷,付高樓價進佔名校區,名校與樓價齊非,地產商樂見其成,不然可入讀私校或國際學 校以至出國,故不同背景學生還是各自歸邊。


如 果在學校層次之微觀管理工作做得好,窮家子弟仍有憑知識改變命運之希望,偏偏是教育工作者吃的是大鍋 飯,公平點是論資排輩,否則是用人唯親,薪酬、職級 與表現不掛鉤;不要小看教育工作者薪酬,由於資助學校依公務員第一薪酬表支薪,校長、高級主任或年資久之教師比先進國家之部長 薪酬還要高(連津貼及公積金 可以年薪高達百萬港元),在多年來實體經濟內外交困、只有金融炒業一業獨盛之情況下,單以報酬而言,是僅次於公務員之出路,高級教席,更是不少人覬覦之職 位;但現行制度,仍沿用極早期精英教育年代時港英政府設計出來之一套,在多當時教育環境中,學生千挑萬選,可塑性高,紀律問題少,教師雖然多是窮而後教 (戰 後至七十年代仍有不窮不教書之說),報酬不高,但編制簡單,生活安定,沒有太多人事紛爭及非教學性工作,辦學團體如非教會便是有名望之慈善機構,主事人具 有相當理想 ,這制度運作仍算暢順。惟實施普及教育後,學生平均資質當然下降,學習情緒低落,紀律問題湧現,工作難度大增而人力需求上升,要吸引足夠大專生加入,提高 待遇及晉升機會是正常且自然之措施,無可原非,問題是教育行政管理沒有配套,未能成功建立一套有效機制,確保晉升者才德皆有過人之處。


根 據資助守則(Code of Aid) 或較近期之直資 (Direct Subsidy) 條例, 雖然九成以上經費來自政府直接撥款,辦學團體卻在人事任免及教學安排上有高度自主權,除非出現情況事故,如多年前之金禧事件,政府絕少介入,學校有如獨立 王國,校長和校監如愛弄權,便儼如土王帝及太上王,校董會組成猶如私人俱樂部,家長、教師及社會人士皆無制衡權力或渠道。有較 完善管理之學校,便吸去大部份成績或家庭條件較佳之學生,管理不善者,因為任人為親或單憑年資,不少教師教學差勁,為享高薪卻佔據高級教席職位,任教高 班,縱然有盡心負責且有能力之教師,既不在其位,亦孤掌難鳴,整體教學質素欠佳,公開試成績如江河日下,口碑惡劣,收生(in-take) 愈集中在弱勢社群之子弟,只懂要求增撥資源或憑隨機派位強制派入較佳學生,經濟條件尚可學生唯有外尋名師,做就了年入數百萬元之補習天王及天后;彼得原理 (Peter's Principle)2 及柏金遜定律(Parkinson's Law)3 ,又一次在運用公帤之機構內得到明證。結果在教育質素而言,亦同樣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形成次等學校不斷劣質化之惡性循環 (vicious cycle of inferiority) ,進一步加劇弱勢社群跨代貧窮之惡性循環 (vicious cycle of poverty)。


走 筆至此,新聞報導傳來某學校退回辦學權事件,傳媒較深入了解後,內裡情況,部份有如前述,老樸並無神 通,絕不敢稱先知先覺,而是現時跨代貧窮之惡果,非一日之寒,弱勢社群子弟之教育質素未達標是主因之一,追源溯流,教育行政管理差劣,教育體制未能有效制 約才是問題根源,建制中人,不單未有正視,且以各式似是而非之理論作敷衍,混淆教育理念,縱然未至劫貧濟富,亦加劇貧富懸殊之現象且浪費大量社會資源 ,社會亦缺乏可用之才,不得不再加筆墨,在下文探討。

老 編註:

樸 翁行文,經典人物隨手捻來,讀網誌不善文史可能不明所以,特附註如下:


1. 崔護:


「崔護重來」典出於傳說中崔護絳 娘之桃花緣,崔護,字殷 功。唐朝德宗貞元年間進士,官至嶺南節度使。以一首七言絕句:《題都城南 莊》而留名千古:


去 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 紅。
人 面不知何處去?桃花 依舊笑春風。

相 傳崔護某 日獨自郊遊,邂逅絳娘,二人一見鍾情,翌年重來,卻不見佳人,乃題此詩門上,數 日後再折返,得見絳娘,終 成佳偶。

2. 彼得原理 (Peter's Principle):

彼得原理是管理學家勞倫斯 ·彼得Laurence J. Peter)在1969年出版的一本同名書《彼得原理》中指出:「在層級架構中,僱員會被晉升至不能勝任的位置」(In a Hierarchy Every Employee Tends to Rise to His Level of Incompetence. ),據此原理,僱員最終變成組織之障礙物(冗員)及負資產。

3. 柏金遜定律(Parkinson's Law):

現 行版本一般為:「工作會不斷膨漲直至所有時間被用罄」(Work expands so as to fill the time available for its completion.), 是長期在東南亞各大學任教之英國歷史學家柏金 遜(C. Northcote Parkinson)在1955年於《經濟學 人》發表之文章中提出,後期印發為單行本:”Parkinson's Law: The Pursuit of Progress (London, John Murray, 1958)”。柏金遜針對的是公務員,由於他們的工作效率,不同於私營企業可以盈利多寡為準繩,無法作出具體衡量,因此大都因循 苟且,一是製造更多下屬;二是為彼此製造更多工作。官員慣性地「創造」工作,令自己忙得不可開交,因此有必要聘請更多下屬,而下屬亦因同一理由要求增添助 手,公務員隊伍於是迅速膨脹,而下屬編制愈大,部門主管地位便愈重要。佛利民稱之為「不思改進的暴君」(tyranny of the status quo)。



-30/5/2009

求學不是求分數之謬誤

無 論古今中外之教育理論,說到最後,都離不開「德知體群美」之範圍,既然五育並舉,五育之輕重先後,容或有不同判斷,部份且難以量化評分,部份目標(以知育 為主、可評分數之學科成績)不等同整體目標(德知體群美),這是眾人常識,還用多說,更不該以白馬非馬之詭辯語法來標奇立異,說「求學不「單」是求分數」還可勉強說得通,「求學當然不是求分 數」之潛台辭,明顯地是另有所指。

教 師隊伍龐大,親友中,不論老中青,皆有從事教育工作者,老一輩仍服膺師說所言:「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對德育不彰固然語多咎病,對年青一輩在知識 教授與學習之態度皆無法認同,個人態度當然與年齡無必然關係,這個無非是統計上之籠統說法,只 是教學差勁,公開試成績差劣,總要找個原因,世上沒有多少人能勇於承認自己力有不逮,願意查找不足,甚至退位讓賢能,制度及管理人之閱人能力便至關重要, 分清那些是原因,何者為藉口,但顯然在某些學校,兩者皆失效,並演變為集體行動,製造轝論,巔倒傳統智慧,為失職開脫責任,一是歸咎收生質素,二是偷換教 育原有概念。

收 生質素欠佳,成績不及老牌名校是所有新辦學校之必經階段,但不要低估家長及公眾智慧,只要教學認真,學生增值超標,口耳相傳,不出幾年,資質較佳學生自然 增加,公關做得出色會快一點,但光靠公關,實際教學工作做得一團糟,不多久便打回原形;少 一家管理不善之學校,窮家子弟享用優質教育之機會便多一些,這些平民名校,雖然有別於貴族名校,實際上更適合弱勢社群之優秀子弟,硬將窮家子弟塞進貴族學 校鍍金,對兒童心理成長未必是好事,看見同學們出入名車代步,假期週遊列國,平日玩意消費不菲,親友非富則貴,窮家兒女如何跟他們找到共同話題,進而交朋 結友混在一起(或港人所謂埋堆)。

砸 破別人的瓷器,不等如自己的沙鍋能變成骨董,硬以隨機派位欲將貴族名校平民化,強將條件優異學生收進來,他們大不了轉為直資或私校;幾家官辦名校,當年便 收取不少窮家子弟,但師資優良(官校教師亦同是千挑萬選,系出名門),公開試成績優異,久而久之,成為現今較平民化之傳統名校,今日所依重的,甚至是傳統 多於名師。辦 學機構及教育工作者要是能著重增值,把壞孩子教成好孩子,把丙級學生教成能考到乙等成績之學生,明天才有家長交來乙級之學生,再證明能把乙級學生教成能考 到甲等成績,那家長便放心把甲級學生送進校門,如果整個教育事業之管理皆如此,最差之學校也差不到那裡去;老嚷著要更改派位制以便「公平」地分派學生,將 平均主義說成是公平,卻把甲級學生糟蹋成考乙等或丙成績之失敗者,是誤人子弟;能繼續收取並不微薄之薪俸,不過是拜公帑支持之免費教育所賜,但解決跨代貧 窮及貧富縣殊問題便遙遙無期。

不 為自己失職而躬身自責,反偷換概念才令人嘆息,「求學不是求分數」是什麼話,難道我們要效法七十年代內地,請來白卷英雄張鐵生先生到香港當教育局長不成。 這句話之潛台詞究竟是什麼?那讓老樸來猜猜:

第 一,如果這話是玩弄全稱及偏稱量詞、子集及母集之邏輯語言,即求學不光是求分數,分數不是唯一追求目標,那亦不含否定追求分數之理據,正如白馬非馬,說了 又能展示什麼大道理,如果老樸老跟你說:「用膳不是吃飯」,你難保不把我看作神經病。

第 二,如果這話是說求分數行為會危害某些教育目標之追尋,那倒要弄清楚那些是跟高分數相衝突之教育目標,說有學問未必有道德可以,但不能說學問高便道德敗壞,更不能說學 問差便品格高尚,把事物簡單地二元對立起來是最常見之詭辯技巧,例如讀書棒便運動差,英文了得便中文糟糕,盡是沒有必然關係之謬論,相 反在現實中反證俯拾即是,例如語言天份高便能更嫻熟地掌握多種語言,詩人余光中先生用英文演講甚至比中文還動聽;很 多讀書尖子在運動場上,表現比那些讀書窩囊廢更出色,國家級之運動員,離開比賽生涯後,不少都重拾書本,在不同之領域另創高峰,無他,在評核考試中能長期 取得高成績,沒有先天智慧及後天努力,根本沒有可能,能為目標奮鬥並堅持不懈之學生,比那些無心向學虛渡日子之朋輩、起碼對自己負責,懂自律及有恒心,相 比之下,品格上已差不到那裡去,中國傳統思想,為事講求輕重本末先後,所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在教育學習次序方面,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 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能取得高分數,那多 少已有一定知識及分析力,了解自己責任及目標所在,大致達「誠意」之境,能進而正心修身,慬得對他人及社會負應負之責,則社會還復何求?難道疏於學習,浪 擲青春,不負責任,輕視成績,反能先正心修身,修成正果?多元智慧理論有這麼說嗎?多元智慧精神跟五育極為一致,只是叫教育工 作者要發掘學生多方能力,要獲得客觀肯定,音樂也好,繪畫也好,體育運動也好,不也是同樣要爭取高分數。

第 三,再不然,求學不是求分數可能是指分數高不代 表學問和品 行好,縱使這個命題沒錯,同樣是不能反過來說也當真,分數低即代表學問或品行好的道理相信只有瘋人才說得出,說不定運氣或考試技巧能令一個平日表現不太特 出之考生取得高分數,但總不能令一個文盲變文豪,傻瓜變達人,如果真正把書讀得通,沒有考試技巧,就如為山九仞,功虧一簣,然而怎也不該被考試難到,頂多 是分數差一點,考試技巧,其實是把知識疏理並依輕重選擇記憶,然後有效表達予以應用之功夫,實際是學習最後階段,說自己成績差 但學問好的,看來還是吹牛者托大之詞居多。

第 四,較合理之意思,是求學之時,但求過程中盡心 盡意盡性盡力盡責而為,事後坦然面對成敗得失,;如原意確是如此,亦並非不求分數,而是既問耕耘,亦問收獲,但謙虛接受結果,勝固可喜,敗亦欣然。傳 意者遣詞做句,顯未達標;作為商業廣告,但求語不驚人死不休,如此行文還說得通,一來創作人文化水平參差,二來不必咬文嚼字及及事事講究文以載道,但作為 堂堂教育局之資訊短片,如此誤導蒼生,情何以堪,看來局內眾飽學且考試每多名列前茅之士,並未細察。


-3/6/2009

基層教育 走過場 貧富縣殊難紓解

中 小企要在大財團之夾縫中生存,靠的是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在僱用員工時,老實點說,大都是大財團棄用之剩餘人力資源,能力差一點不打緊,負責任,將勤補拙 就可以接受;如 果聘來之員工,都習慣了求學不是求分數,混夠日子便拿資歷之心態,工作不求表現,出席當作貢獻,遲到視作等閒,病假總要拿足,但工錢卻一個銅板也不能少, 莫說私營中小企業吃不消,就是不牟利之社企也吃不消,那是青少年失業率長期高企雙位數字之原因,這不是教育出錯又是誰之錯? 

剛 離開學校到社會工作之年青人,沒有一兩年時間,這個心態改不了,如果離開學校幾年還沒有安頓下來,或沒有人給予以指正,更積習難返,年紀愈長,學習謀生技 術能力更低,社會唯有再添一個潛在綜援戶。更麻煩頂透是政客以好心名義幹壞事,不問工資低迷原因,鼓吹強制訂定最低工資,大企業耐何不了,因為他們早把生 產力較高之勞動力據為己有,餘下的中小企無法依生產值高低議薪,唯有一家大小關門做家庭式作業;曾移民外國搞過小生意的當知是什麼回事,最低工資及愉快學 習在歐美早倡議實行多年,學生在無壓力環境學習,在考大學前,評分寬鬆,基本上每科都給予合格評級,是求學不是求分數之外國版本,年青人皆自尊心及自信心 爆棚(滿溢),僱用當地年青人便喫盡苦頭,商業投資移民的唯有硬著頭皮捱下去,直至成功入籍為止,非投資移民的便全家總動員。

由 於人離鄉賤,外國華僑都著緊子女教育,才不信這一套,照樣爭取最高分數,結果華人子弟平均成績冠絕各族裔,大多總能上大學,在第二代便能融入當地社會並改 善經濟條件,白人社會有見及此 ,亦在檢討政策,我們竟較愉快學習更進一步,來這一套無欲無求,但受害的是基層那一群,曾見會考中拿五個U級(不予評級),卻自覺自己是高中生,總該做個 文職,另會考中英文在合格及不合格之間,卻不按公司程序讓文化水平較高之同事幫忙校對,不理會錯別字連編,稿 件逕交客戶,又不將客戶撰稿要求轉交上司、卻有膽量自行向大學程度之客戶表演一幕野人獻曝之鬧劇。不明白「自知者明」之道理,一方面做自己能力勝任之工 作,一方面努力改善自己之不足,爭取認證求分數,這樣子才能進步,不求分數之態度只會在基層社會製造一群能力與自尊心及自信心不相稱之年青一代,繼而在連 番挫折後走向極度自卑及自閉,有朝一日由雙失青年變成雙失中年,繼而成雙失老年。

為 人師表或教育官,不會不明白「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與「非不為也、是不能也」兩者之分別,問小朋友及年青人「不求分數」字面怎麼解,都只會理解成不用努力 爭取好成績,新貴族及世家豪門都是有自己一套教育子女理念,讀的不是本地貴族名校便是外國名校,當然不理會這套「是不為也」之歪論,中產階級亦不信這一 套,結果變成令窮家子弟無法脫貧之陽謀。

即 使如前述辯說為「求學問不等同求分數」,亦不應出自建制內,這個說法等同否定現行之教育評估制度及方法,如果否定出自建制外,還可理解,出自制度之設計者 及執行者,感覺卻是古怪,這樣子自我否定,用意何在。如 果認為現行評估方法欠客觀,不全面或不準確,那不是原 則問題,而是技 術問題,改善現行評估方法及範圍就能提高準確度,那有因噎廢食,叫學生不理會評估結果之道理,那最大可能之幕後黑手是誰便呼之 欲出。

最能從輕視評估分數之氣候中獲益是教學表現差之一群教師,因為公 開試成績是照妖鏡,一照之下,平日以非常手段製造之高分數便會打回原形,授業能力高下立見,能令同樣質素背景學生考得較佳成績之教師,本身對課程知識及傳 意表達技巧之掌握定有過人之處,當然是否好老師,還要看傳道解惑之道德感染責任是否基本稱職,但把學生教至成為公開試中之 UFO (U級或F級物體) ,無論是有心無力還是無心教學,肯定都不是好老師;聽業內人士講述,頗有一些這兩類未能做好份內教學工作的,都愛說能幫助學生 爭取佳績的未必就是好老師之偉論,言下之意,恍惚說授業無方就必然是人格高尚、所以令學生成績全科盡墨才算偉大。這個引伸含意,暫是未見有人宣諸於口。

且打個譬喻,不理黑貓白貓,會抓耗子未必是好貓,但不抓耗子的就 一定不是好貓,所以授業能力高強未必是好老師,但授業能力差勁就一定不是好老師,傳授知識是基本功且可以憑學生成績較客觀量度 出來,單是人格高尚、但沒有傳意表達能力,做社工、記者、作家、傳道人等須要與人溝通之工作也不成,何況據聞現在當教師還要有點控制秩序之能耐。

老 樸之學子生涯雖然遙遠,但還記得無論風趣幽默也好,、嚴肅緊張也好,講解精闢之老師,通常都是都是學識淵博,工作態度認真之好老師,學生在公開試之成績大 都較佳,公開或私下亦得到學生尊重;相反,教學能力低劣,縱然有些討人歡喜之特質,私底下並不能得到學生尊重;在當年普遍仍重視學生成績之大氣候中,能力 高的都被安排在關鍵位置,例如擔任高考班之把關工作,那有如現在一些業內人士所言,為求令某些人上位,享受較高薪級及公開試後之額外無須授課之清閒,竟視 學生前途如無物,讓不稱職者佔據高級教席職位,結果授受雙方都是走過場混日子,那每年納稅人花在每個學生身上之數萬元是白花了。這批既得利益者,為模糊化學生成績作為指標之作用,製造「不求分 數」之轝論便成為共識;公眾人物或政客等,礙於種種理由,不敢直言道破,中產家庭較近底部之一群,無力供子弟出國或購買數拾萬元債券作為入讀名校之先決條 件,但心中明白,唯有競相爭逐僅餘之平民名校,窮家子弟,便註定無緣接受優質教育。


- 16/6/2009

求 學不求分 資歷架構失依據

一 邊廂宣揚不求分數之無為哲理,另 一邊廂卻又強調充滿功利主義色彩之資歷架構,這 兩個互相矛盾之政策,並 沒有出現黑格爾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 所 謂正反合之思想提升過程(thesis, antithesis, synthesis) ;為 求滿足社會及企業對人才需求,資 歷架構令僱主聘用人才時能有客觀依據,亦 明晰責任,確 保每個行業從業員具有相關訓練及知識,減 免非專業人員導致之失誤,現 時各行各業之相關牌照,多 如牛毛,例 如電工、水喉、搭棚、操作义車、吊臂、升降台等,皆 須考取牌照並定期付款上課考試續牌,對 一些非經常運用但偶有需要之工程公司職工,單 為保有那一大堆牌照己所費不輕。

但不重視知識 評估,唯有憑出席率 取代考試評核,很多資歷認證 課程,都是走過場性 質,學員坐夠了時 間,便獲頒發證書,算是大家都作了交代,是否確實掌握了實務知識不曉得,資歷架構失去客觀依據,一些求職人士手上證書一大疊,但總弄不清楚他們懂些什麼,有關業務知識貧乏,幹實務工作更不知所措,效果還不如從前之「學師」制度,在香港開初期,一般工藝籠行業統 分為七十二行、未有正規職訓教育前,年青人要掌握 一技之長,唯有拜師學藝,三年為期,師傅亦被尊稱為師父,學徒俗稱「學師仔」,事師如子女事父,在第一年之學藝生涯中,基本上是師傅之雜役,負責洗熨煑食,嚴師出高徒,名師皆珍惜名聲,不輕易收徒,品格上稍有差池亦被逐出師門,門下訓練出來之「徒弟」,有別於學院畢業生,被稱為紅褲子出身,今日在各行各業中,包括為人熟悉之演藝界,仍舉足輕重。

前港英殖民地 政府,奉行大英國政策,只承認英聯邦國家之學歷,並以英文為法 定語文,刻意貶抑非英 聯邦國家之教育水平,甚至美國大學 學位,亦須要按一張 港府認可教育機構名單作降級評審,當成次等學 位,由此竟出現一些排名遠遠在後、 名不見經傳之英聯邦小學院頒授之學位,官方認可程度更高於美國長春籐聯盟大學 (Ivy League Universities),入職 薪級亦較高,內地及台灣更不用說惟戰前及戰後初期直至七十年代,百廢待舉,港英政府庫房緊絀,無暇顧及職訓教育,只在公務員及文法學校體系中嚴格奉行英聯邦本位之資歷架構,私人授徒及辦學,仍有生存空間,國內南來學者亦成立多家書院,包括現今中文大學原 來創校之三所成員書院。六十年 代中以後,由於經濟起飛,約十年有小成,庫房漸見充裕,當年之港英政府,開始以公帑大 事發展教育,一方面提高生產力,一方面加強操控,將私營教育及職訓全面納入正規教育制度內,除學歷及專業資格外,各行各業從業 員之資格,均由政府或政府認可機構頒授始獲承認。

這個以英語及英聯邦為中心之資歷評審制度,充 滿狹隘保護主義色彩,不公平及荒謬故事總不會少,例如根據富爾頓報告書 (Fulton Report) 成立之中文大學,便名不符實,除中國文史哲科外,教學語言,實際以英文為主,參考 書藉,日常作業及考試應用語文 皆為英文,務及校董會議,甚至不設中文傳譯,傳聞一群創 校之國內學者便因而變相喪失發言權,最後諳然離開一手創立之學院,其餘個案,不乏大學教授移居香港後,只能跟低學歷人競爭雜役小廝之低層工作,不單浪費人才,亦等同利用建制堵塞社會流動階 梯,令貧者不得以知識創富,在理屈詞藭下,終於開放部份專業考試及開設資歷認證課程,包括醫生教師等執業資格,資格試仍以英文為官方語文,由 於高級教育及專業資格之考核皆偏重英文,這狀況不改,母語教學根本無法成功,此外,一些資格認證課程,不時出現授受雙方知識能力水平倒掛情況,如講師或導 師心胸狹窄,更故意為難實力較自己優越之學員,除與國際標準掛鉤之公開試證書能較客觀反映知識水平外,教育或職訓機構自行頒發之證書,公信力所餘還有多 少,負責聘用及訓練員工之中小企負責人,最是清楚。

監管失效 掩耳盜鈴抑駝鳥政策

管理不善之學 校,在學位不足或僅僅足夠時,只要願意當收容所,人棄我取,令地區教育官 (DEO, District Education Officer) 好做一點,保住飯碗根本不成問題,美其名是有教無類,實際是「無教無慮」,得過且過,根本沒有一套改善頑劣學生之方法,有大問 題學生依然故我,小問題學生變大問題學生,沒有問題之學生,就是不出問題,亦無法得到應得之學習機會,管理人都知道,在不損害自己利益前提下,甲級人才之上司,傾向選 用乙級人才之助手或接班人,乙級人才之上司,傾向選用丙級人才之助手或接班人,經費來自公帑之機構更明顯,所以便有那麼多無法幫助貧窮家庭下一代憑知識脫 貧、但每年花掉納稅人幾千萬之學校,更文過飾非,將無能說成偉大,大力鼓吹求學不是求分數之偉論,令資歷認證制度失效,對那些無力負擔私校或補習學費,又 無學問知識自行輔導,看著子女在低分數浮沉而感到絕望無助之家長,算是安慰還是風涼話?


-22/6/2009

教育成本暴 漲,免費教育難助脫貧

教育跟財富分配出現兩極化,另一原因是教育成 本之大幅上漲,在童工仍屬合法之年代,讀書除學費書籍文具外,還損失兒童就業之經濟機會成本,今日人權高漲之時代,此乃天荒夜譚;但當日縱然全家動員亦僅 堪糊口,那能奢言人權,及至經濟環境改善,童工亦被取締後,讀書與否,純以學費及書簿文具費用開支承擔能力為考慮,當時文具要求簡單,窮家學童,甚至用別 人廢棄鉛筆末段加長使用,又收集舊練習簿之剩餘空白頁從新釘裝使用,課本則用舊書,往後再留給弟妹升班循環使用,否則可出售套回最後之剩餘價值,學費是最 大之開支。曾有一段時間,由於義務教育及強迫教 育之出現,窮困家庭,子弟亦能得到平等受教育之機會,因政府已支付教育成本中之絕大部份,今天政府花在每名學生之津貼由小一約 三萬元至高中之四萬多元,主要是花在人力資源上,由於土地以近乎免費之象徵式租金批出,並未反映出來,實際津貼還會高一點,但時移世易,今日教育成本已遠 遠超出學費所示之數額。

巧立名目 書簿花費驚人

學校巧立名目要求學生買超出需要之練習簿相對 價格高昂之教科書只算是微不足道之小意思,昂貴之餘,是改版頻密,令舊版書失效,但所謂內容之改動,實際看不到作用何在,就是與時事有關之科目,更新資料 部份,根本可以採用補充附錄形式發行而無需全書改版,老樸就看不到如今數年一改,把範例及練習題翻來覆去前後互調之數學教科書,比往日十年如一日之教科書 如范氏大代數高明,拿現時之中國語文教科書教授中國古文,如何能勝過古文觀止和唐詩三百首,學正宗現代漢語,倒不如乾脆挑幾個語文造藝較高之現 代作家,讀他們的專欄或網誌,再不然啃下幾部金庸,古龍或梁羽生之武俠小說,也許效果還好一點。

教 科書不斷改版,目的似是令舊書無用作廢,迫家長掏腰包不斷購買 新版書多於自我完善。出版商之合法貪婪,跟金融業之合法貪婪,背後理念,如出一轍,對貧苦大眾,是又一樁劫貧濟富事例;此事本 來與我們互不相干,但出版商為防家長或學生以影印代替,便以保護知識產權之理據要求政府強力禁制此類盜版活動,結果招惹一群以強迫或誘騙犯罪方法取證之訟 棍乘機借刀殺人,不斷暗算從事影印業務之小商販然後借出版商名義索償謀利,未曾切身經歷此等非常手段前或會半信半疑,以為被告皆刻意侵權,罪有應得,從受 害者所憶述及實際經驗告知我們其中大有可疑之處。

公司經前述專業壟斷之兩宗假證索償未遂而遭到 之不斷滋擾中,便不乏以書本影印為楔子之騙局,翻看保安錄影,由於包含錄音,騙徒手法無所遁形,通常以假扮熟客向負責接待同事堅稱過往曾在此從其他同事取 得該等盜版服務,甚至自稱為版權持有人,被拒後大吵大嚷或假作可憐兼而有之,惟因公司眾負責人先知先覺,早議決乾脆棄掉影印機及影印服務十多年,其謊言反 變成自行曝露身份之荒言(荒誕之言),最難以致信是行事者在防盜錄影前仍敢肆無忌憚,可見如非有恃無恐,便是受害商販 不慬反擊;執法及司法部門似乎 並未察覺到取證涉及非法手段,變成助紂為虐。

此等行徑,如在濫訟及有條件收費祖師所在之美 國,早被反索償及刑事檢控;香港並非容許如此取證,誘騙他人犯罪,記憶中最高刑期達十四年,任何執法部門調查員受訓時皆清楚知道此調查守則;主事者料為專 業人仕,豈會不知,只是有例不依,就是一旦出事,便將一切責任推卸予行事者,結果串演又一幕專業壟斷及知識壟斷既得利益者聯合以法治之名侵害公義及劫貧濟 富之鬧劇。



- 1/7/2009

數碼鴻溝即知識壟斷


教科書以外,今日教育成本還包括一些小 工具(gadget), 例如電腦及其上運行之軟件對 中上層家庭而言,這些小玩意是是小意思,但經濟條件惡劣之低下階層人士,卻是不能承受之重擔,電腦硬件雖然 大幅降價,但在軟硬件商無間合作下,硬件需要不斷更 新是其一,軟件價格高昂及不斷發佈新版是其二,學習操作之補習費用不菲是其三,維修及上網之經常開支是其四。


操控電腦已成現代社會之必要生存技巧(life skill), 要脫貧當然不能不懂,但如何解決擁有及學習此工具之四道難題是窮困家庭無法跨越之鴻溝,經濟條件與學習環境關係愈密切,社會流動性便愈低,貧者愈貧、富者 愈富之現象便愈牢固有心人為打破這道數碼鴻溝,提出一孩 一筆電計劃(OLPC, One Laptop per Child),希 望將筆電成本降低至一百美元,這計劃由於有可能影響電腦市場生態,具領導優勢之軟硬件供應商並未積極支持,造價亦一直未能達標,惟此事之意外發展卻頗堪一提,近年有電腦生產商推出類似規格之輕巧形筆電(netbook), 由於為減省成本,並非採用市場流行軟硬件,例如操作系統為免費之 Linux, 瀏覽器為火狐 (Fire Fox )等,卻意外地取得成功,可能動搖到市場領導者之王 位,結果主流軟硬件供應商立即改變策略,例如微軟便將 OEM 視窗 授權金由約七十美元大幅下調,雖然金額極為秘密,但傳媒比較 視窗版及非視窗版差價不過為十多美元,推斷授權金亦近乎此數。由此事例,不過印證我們向來看法,知產授權金 屬最後剩餘價值,於自由競爭市場,甚至可低至 零,看互聯網上,並非盜版之合法自由免費軟件多如恆沙數,大部份仍乏人問津,現時被視為反映知產價值之價格,實際是壟斷租 (monopoly rent) 而非完全競爭價格。


資訊革命須以兼善天下為目的


自 古以來,知產最終享用者支付之數,大部份屬傳授及分發之成本,例如書本印刷成本就大多高於作者 版權費,而傳授學習知識 (coaching and learning) 之成本就更高,所以每當傳播技術出現突破時,不是有人洞悉先 機, 藉此賺得暴利,便是有人觸動了既得利益者之既得利益而獲罪。例如紙張代替竹柬,活版印刷代替抄寫,都能令知識能以更低成本傳播,只是這兩次古代之資訊革命 由官方帶動,且中國文化重名多於重利,對文章詩歌傳世之心切,對未經作者同意之複製,傳播或分發(copy, reproduction, transfer, distribution )不以為忤。至於利隨名至,例如真跡作品為達官貴人高價求取,個人被奉為上賓,衣食無憂,不 過是少數。外國亦大同小異,例如文藝復興時期之著名藝術家,都 是教廷或顯赫家族供養之家臣或食客,中國文化人 謀官不成便轉而著書講學,著 書是求名,講學是營生,實際上跟現時一些軟件商所提出之軟件即服務類似 (SAAS, software as a service ), 如果將軟件之範疇擴大至知產,便是知產即服務 (IPA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a service);這是人類歷 史有記載以來之常態,版權法出現不過是近一二百年之事物,在平衡公眾利益和個人利益、知識長遠持續發展和短期經濟價值創造方 面還在摸索中,向個別人士和機構之權利及短期經 濟利益全面傾斜之知產理論,是在以外判生產(Out Sourcing / 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及全球供應鏈 (Global Supply Chain) 為 骨幹之生產模式出現後迅速形成,藉此品牌商及內容供應商可輕易賺取高達幾倍至十數倍之毛利而解釋為知產回報,實際上真正知產 原創人所得微 薄,透過諸如供 應商合格認證 (supplier qualification process) 之手段牢牢控制供應商及鎖定成本,令供應 國未能獲得公平貿易之合理利潤,另一方面實施市場分隔 (market segregation)措施限制水貨之流通甚至將貨品人為分區,消費者亦無從以自由市場之 價格享用全球化之成果;品牌商及內容供應商實際上將全球化帶來 之經濟效益大部份據為己有。

娛 樂與知識脫貧本來拉不上關係,但由於牽涉知產理論,其中極多論點,正是造成知識壟斷及數碼鴻溝之元兇,回顧收音機及電視機漸趨普及、免費廣播出現時,何 嘗不是有一些原有既得利益企業和人士,拒絕接受和適應資訊革命帶來之改變,意圖阻撓時代向前發展,危言聳聽地預言娛樂事業之末日,結果卻是娛樂事業更上層 樓,借用當年毛澤東主席對年青人所說之名句: 「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 但歸根究柢是你們的。」因為年青人是朝陽、將來世界之主人翁,今日所謂正統理論,不少正是往日年青人離經叛道之意念,何況共享 資訊並非什麼新興事物,幾家著名資科公司已轉型為服務供應商,採用不收版權金之開源碼操作系統及軟件,以提供解決方案(Solution),系統維護 (System Maintenance) 及員工培訓 (Coaching) 等服務賺取收入。湯之盤皿刻有:「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之句以便時刻提醒自己終身學習,如果立法、執法及司法界等領導人員 亦仿效,細讀 Linux Fire Fox 之公眾授權協定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維基百科 (Wikipedia) 之維基共用授權協定 (Wiki Common License) 或共享創意授權協定 (Creative Common License) ,了解其背後精神,及早本地化,對打破知識壟斷及提升本 港作為國際資訊中心有一定作用。結果台灣於 2004 年已完成本地化,是華文社會中最早一個正式接納資訊共享意 念之地區,內地則於2006330日完成本地化,香港竟遲至20081025日始完成, 往日以走在時代尖端自居之香港,今天卻事事落後,顧首失尾。遲至20081025日始完成,往日以走在時代尖端 自居之香港,今天卻事事落後,顧首失尾。


老編註:

  • 在使用華文的國家和地區當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 灣、香港已完成本地化。澳門及新加坡等地至200811月 為止尚未進行Creative Commons本地化的工作。
  • 台灣的正式命名 為創用CC, 由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所於2004年 完成Creative Commons的本地化版本,意味在台灣的 法律下可以使用 Creative Commons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式命名為知 識共享,由人民大學及 CNBlog.org 進行本地化, 並於2006330日 正式發佈共享創意中國大陸版 (CC China) 2.5授權條款。
  • 香港的正式名稱命名為共享創 意。20081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3.0 香 港版進入本地化公眾討論的階段20081025日完成 本地化。




-7/7/2009

往日離經叛道 今日理所當然 知 產理論日日新

由 於立法、執法及司法界等領導人員仍屬前網絡世紀之一代,而傳統傳媒亦為互聯網普及之受害者,態 度全面傾向品牌商及內容供應商是自然及必然之現象,但在網絡世界中,特別是所謂 『Z世代』之新一代,完全是一套截然不同之觀念,舊 世代一族視本身觀念為理所當然,並未認真深入瞭解甚至聆聽網絡世界『Z世代』之見解,甚至板著臉向網絡新世代說教訓斥,但所持理據,深究之下,談不上承先 啟後;試 問無形無相之知識觀念,如何斷定產權誰屬?我說你之意念,實際是源自我老子某年某月某日之說話,誰又分辨得清楚?就是化為具體文字商品,亦充滿模糊地帶; 人類每分每秒之行為,都是互相學習模仿之結果,又是否需要介定某個動作須向某君支付版權費?如果今日向財團大企業傾斜之知產保護措施早在七十年代出現,可 能顯赫資科公司如微軟或蘋果電腦亦早已被知產官司拖垮,不信者何不到美國查找著名資科公司被專業知產狙擊手狙擊之案例,深入了解何以站在道德高地、不斷指 責落後及發展中地區如何侵權之著名資科公司成為知產侵權之被告一方。


改變收費模式迎接資訊革命


如 何在共享資訊之大氣候中營運創富,是所有創意行業工作者、內容供應商及軟件供應商之新挑戰,共享資訊之授權拹定,不單令貧苦階層人士獲得廉價知識,亦令用 家不必時刻提心吊膽擔心誤墮法網,例 如複製參考資料時無意中做了超過批准數量之挎貝,技術人員無意中在內聯網連上超過協定所允許之工作站,又或無意中分享了一個只容單機使用之資料庫,因為現 時涉及知產之授權協定條文繁複,包含極多不公平條款,稍一不慎即成違約,不要說一般平民百姓看不懂,中小企負責人亦未必看得通,還構成所謂批准文化 permission culture,知識成為少數企業之壟斷商品。


公 平開放態度對待不同知產理論


現 時建制明顯向品牌商及內容供應商傾斜極,執法機關竭力拹助財團以數人頭(即計算用家人數 pay per head)方式徵收版 權費,在數碼科技帶來之資訊革命出現後,往日之私人商品 (private good) 已轉化為公共貨 財 (public good) 後,根本難以執行,嚴刑苛法,徒令眾人無端誤墮法網,或助長濫訟風氣。老樸一把年紀,仍能接受共享或共用授權協定中之 理念,皆因歷 史有跡可尋,試想像內容供應商堅持向 每名電台聽眾或電視觀眾徵收版權金之 系統有多大可行性,以私人商品收費模式 向公共貨財徵費都以失敗告終,免費廣播及搜尋器以廣告收入維持服務,歌手藝人脫離公會,在互聯網上免費發佈作品,集中以簽名會及現場表演 (llive show) 賺取收入,軟件公司將本身軟件轉為免費發放,改為以增值服務向客戶收費,他們都認識到資訊革命今知識傳播成本降低,初期賺得的不過是 意外之財 (windfall money),消費者願意付出近乎傳統印本百科全書價錢購買成本低得無法比較之光碟版百科全 書,只是出於好奇和資訊不足,無須維基百科出現,售價便已大幅 下調,如今建制卻處處維護舊有收費模式,令貧者在資訊革命後,更難獲得知識。


孜 孜為利受熱捧 無償共享遭冷眼


政 府採購,本以價低者得之原則選擇,但在有關知產之項目,偏偏盲信名牌,在迪士尼樂園興建中,便高估了品牌之價值而作出不切實際之預測;資科採購亦然,對以 共享授權協定免費發放之知產極為抗拒,在操作系統(Operation System),辦公室軟件(Officeware) 及伺服器軟件(Server)採購中,明顯是以付費商業軟件(Commercial Software) 為主,棄免費之自由軟件(Freeware)不用,教學時,亦同樣以收費軟件為教材,縱然軟件商以優惠價錢出售與學生,仍然是窮人難以負擔之開支;以學習資訊科技而言,實在看不出有必要採用付費軟件,人為地做成 貧富學生在學習機會之不公;反 之,在其他地區,經濟水平較低如非洲南美中國等不用說,甚至先進地區如歐洲部份政府部門亦因保安問題轉用程式碼完全公開之操作系統及應用軟件,教育機構更 是大量採用。據資科人士指出,從來大學採用之系統,都是以開放授權之Unix Linux 為主,互聯網更是建基於此系統為而發展出來,所以操作概念及技術詞彙更近似,而且一般應用如 上網、打字、做試算表或投射燈片,軟件亦非常齊備,即使老樸這 般年紀亦不難適應,那有必要使用付費軟件,如果由幼兒閈始己習慣使用,便能在資訊科技普及應用中,免除使用盜版問題,豈不是皆大歡喜。


至於付費軟件,如供應商自覺物有所值, 堅持不轉為共享授權,便留 給有需要之商業客戶及 玩家,對這 類用家,嚴打盜版該無人異議,更令守法用家不必面對盜版用家之不公平競爭;但供應商亦應作出合理之防範盜版措施,總不能一面日夜中門大開不設防,一面卻頻 頻投訴財物被盜要求嚴拿罪犯,搞出種種擾民措施,以現時技術,不難以各種數碼授權認證管理(DRM,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杜絕大部份之盜版,不願設防豈非證 明謠傳所言屬實:軟件商暗地裡讓盜版流傳,令大家養成使用習慣後便能壟斷市場,再向用家收取高價。

無 償奉獻心智勞動成果應予法律肯定


依 共享授權拹定發放之知產,較大型項目如 Linux, Firefox, wikipedia , 不是源自學術機構便是一些由著名企業資助之基金維持運作;此外,政府機關如美國國會圖書館 (LOC, Library of Congress)、國防部 (National Defence) 和中央情報局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太空總署 (NASA) 等,皆提供大量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 資訊供任何人無償使用,其餘較小型之項目,可能由網上虛擬社區之義工共同 開發,來源及版權概念清晰,只是不收授權金,跟來路不清不楚之侵權物品,明顯有 異,要分辨是否合法並非想像中困難,政府更不防 成立共享授權知產之認證及存放中心,讓全世界願意無償發放知產之擁有人在香港免費或以低廉費用登記註冊及存放,透過類似商標或專利登記之法律程序令共享授 權之知產取得普通法之法定地位,把香港建立成共享授權知產中心。


很多工商社會服務機構,都不敢使用 免費之共享授權軟件或資訊, 正是因為建制對無償向社會奉獻自己心智勞動成果之人,竟無任何認同或表揚,作者或用家,還受 到法律訛詐(侵權訴訟)之威嚇,相反那些以維護知識產權為名而謀知產壟斷暴利之軟件商、品牌商及內容供應商,卻處處獲得積極保護,這是否又一宗劫貧濟富之 事例?


-15/7/2009

人 性複雜 利己利他難定論


由 於微軟之成功,加上這些年來財團說客排山倒海之輿論攻勢,令知產徵授權金儼如知產商品化之唯一(one and only one)模式,只是第一個想到的是天才,其他模仿者成效便差強人意,資科人由於學習 時己經常接觸開源軟件,故分享知產習以為常,但商管精英及準精英,哈佛商管碩士 (MBA) 課程所用之財金商貿個案 (case study) 背得滾瓜爛熟、一心將合法貪婪之心法付諸行動以賺取第一桶以至 n 桶金,總無法想像世上何以有人願意無償貢獻自己之勞動成果。香港人素來功利短視,以擅走精面(鑽空子)見稱,孔子所謂:「見賢 思齊焉,見不 賢而內自省」,在香港政商才俊人士手中,便來個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化成「見財而思齊焉,見無財而內自喜」,甚至如俗語所謂「憎人富貴厭人 窮」,所以公務員薪酬要跟商界翹楚看齊,但對已經超英過美之薪酬水平 卻覺理所當然、暗自歡喜,而對肥上瘦下,低層員工或外判工薪酬微薄之現象,並無歉疚之意,便不足為奇。


知 產獨佔或知產共享兩套思想,向來並存,美歐亦然,版權法是人類試圖平衡知產原作者 (IP Primary Owner),知產次級擁有者(Secondary IP Owner), 即購入產權而非原作者之人或組織)及公眾人士 (General Public) 三方利益之嘗試;在美國,初期版權有效期不過是七至十四年,惟 在財團巨賈之推動遊說下,一方面世界節奏變得愈快,爭分奪秒,但另一方面版權年期反不斷增加,至今已是七十五年或以上,試問人壽幾何,一般不過亦是此數, 故終人之一生,已無「法」容許常人以其肉身見證知產從創造至全民共享之過程,對買不起知識之貧窮戶,是有涯之生隨無涯之知之現代版。


有 見及此,較溫和之知識份子,便擬訂各類共享授權協定,鼓勵知產作者自行選擇將部份或全部作品交予全民共享,極端者便效法俠盜羅賓漢,公然盜版分享,果然有 如老子所云:「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或黑格爾所稱之正反相生(thesis and anti-thesis),中外哲理,竟殊途同歸。歸根究柢, 人 性複雜,利己利他難以定論,世上既有眾多義務工作組織在各地為有需要人士無償服務,香港亦有承認不牟理機構 (non-profit making body) 之機制,承認共享授權知產之 法定地位,有何難處!


今 日盜版違法  他日可能分享有理


既 然「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更何況人間法規這等形而下者之名器,今日西方物質文明暫時佔優,擁有知產之質與量皆超越東方及南半球後進國家,保 障版權擁有者之理論對西方世界、特別是財團企業有利,便成現主流思想,主導立法傾向;有朝一日,如後進國家心智勞動成果成功超越西方,屆時共享理論,必然 是當時得令。


如 欲指責老樸犬儒 (Skeptical) 者,何防先重溫過去歷史及檢視當今之世,如 果軍事經濟都強於對手,那便只有強權而無公理,那跟你講文明法規,清末民初之中國如是,現今之落後國家如是,莫 說知產,實物財產以至土地亦不會跟你客氣,中國清末時,產值估計達世界總值四成,經濟強大,奈何軍事窩囊,列強瓜分中國時,所根據者是那一套產權理論?還 不是強者說了算數。如果大戰數百回合仍分不出勝負或佔不到便宜,便改而大談文明法規,挾人類社會之名器,連哄帶騙以求保持經濟利益;明知打不過就更不用 說,無能懦弱者,唯有大講仁義道德,避戰為實,逃不過唯有逆來順受,民族性強悍者,寧上山打遊擊或打所謂超限戰爭(恐怖襲擊)世 界經過兩次大規模戰爭後,大國都意識到彼此都沒有把握打一場一面倒之決定性戰爭,只有在週邊小國進行多次地區性戰爭作為試探,其他時間,便採用「文明手 段」進行交涉,期間場外打的便是理論戰,知產共享理論對現時西方先進國及其跨國企業不利,雖然同是源於彼邦,當然絕口不提。


內 地外貿談判官員,政治歷鍊豐富,看來早看穿知識產權理論之背後含意,拖拖拉拉,適當時候做做秀應酬一下便算了,惟香港薪酬早已超英過美之官員及某些有識之 士,一心打造香港成為全國法制最先進健全之地區,知產保障亦求超英過美,超額完成,但思維欠獨立和批判 (critical thinking), 且崇洋過度,一心以為「知產只應西方有,此間那得幾回聞」,結果行動措施, 都是順應外商單方面指控,衝著香港之廠家商家而來,卻不見有多少為本地企業,特 別是中小企爭取權益,例如珠寶鐘錶業,在商貿展會常是重災區。


21/7/2009

未審先定罪,外商指控信皆有據,港商申訴無門


知識壟斷,不單在貧富間做成鴻溝,在東 西或中外 貿易中亦做成不公,很多甚至 是基於傲慢與偏見而引致。


外商傲慢,知產出現疑似抄襲時,確信侵權必屬中港商家,經常是首 先提出指控一方,世 人,包括港人、港官及某些有識之士,皆或多或少存有偏見,認同外商看法,負責人處理指控時出現偏袒,有若未審先定罪,例如展覽 會中,設有專 門處理侵權投訴之小組panel,通常由律師組成或帶領,人離鄉賤,中港商在外國展覽會遭不公平對待是預料之內,在國家綜合國力提升後自會節制,但是在本 地舉辦,甚至屬貿發局主辦或協辦之展覽會中,亦出現針對或歧視中港商家情況,又該如何解釋。


根據現行法例,知產侵權須負民事及刑事 責任,如 欲啟動刑事偵查及檢控程序, 除須要表面證據 (prima facie evidence) 成立外,未經判罪,亦不得視為有罪,如屬民事控訴,並無 嚴格表面證據要求,惡人先告狀絕非罕見,故被控一方可提反控 (counter accusation),未經審訊,興訟一方難言必屬得直一方。一位香港鐘錶商便曾憶述被瑞 士某鐘錶商指控侵權,在港瑞兩地經律師糾纏半年後,竟發覺指控 一方公佈商品之日期更遲,按興訟一方之邏輯,控方豈非反屬侵權者,只是中港商家在國際貿易中向為弱勢族群,不慣動輒指控外商,才予人如有雷同,必屬中港商 家抄襲外商之偏見,由於外觀是否相似包含太多主觀判斷,從來惹人爭議,至今時裝業依國際慣例仍極少接納設計侵權之指控,記憶中,一家著名英國時裝品牌商多 次控告對手都是在布料之花紋上做文章。如此說 來,按情、理、刑事法及民事法 而言,都不該假設被投訴者即屬侵權罪成,如被投訴一方提出抗辯,公平處理方式更 應是彼此一同將有爭議商品從展架取下,這亦防止投訴機制被濫用作為滋擾打擊對手之手段;但現行處理方式是主辦單位通常勒令被投訴展商即時收起一切有關展 品。


一本港珠寶鐘錶參展商,在本公司服務櫃 檯查詢 時,發現版權免責聲明時跟接待 同事閒聊起來,便透露曾遭貿發局以主辦機構身份應外商指控作出此類要求,然而對他們之抗辯理據及證據卻不予正視,並以永久列入黑名之懲罰威脅他們合作,因 被無理迫害感到氣憤難平,除指示律師抗告外,並向某著名大狀義員就事件作出投訴,但只得冷淡回應,遭遇跟本公司大同小異,最後外商可能自知理據不足,事件 不了了之,惟貿發局事後並無對本身職員所作一切提出解釋或作出道歉,由於類似事例,已非初次聽聞,可信性甚高,如任何用人士認為與事實不符,歡迎指證,相 信中港商家亦樂於知道,如中港商家投訢外商侵權時,展覽會主辦機構會否一視同仁,貿發局又會否為本地商家討回公道。

抄襲模仿,是後進地區發展必經階段,日 本何嘗不 是如此走過來,但今天除非內 銷,出口貨品,那有這般愚蠢,招人拿著把柄,貨物被充公沒收,還惹來纏訟。愈 來愈多事例說明,外商指控,不少是基於財雄勢大面皮厚,加上主辦單位亦偏幫外 商,總之凡有少許相似,自家就必屬原創,人家定屬抄襲,故永遠大膽指控,從不小心查證。如嫌剛才事例過於間接,且再舉兩個更為 直接可查證事 例作為明證:


多 年前,本公司為一生產寵物用品客戶攝影製作一產品目錄,經過多年人事及股權變動後,客戶原有工廠亦不復存在,但產品目錄卻被多家外商公然複製挪用,所謂老 外尊重知識產權之說,不過是神話。另一客戶由當oem 廠商開始,漸而自行設計產品及建立自己品牌,提供 odm 服務,可能因此令某些往日買家感到威脅,在一 次香港展覽會中,一並非大戶之外商同場設有展覽攤位,竟登門大吵大鬧(俗稱踩場), 指控客戶所有產品皆抄自他之貨品,可能荒謬可笑過甚,說不定主辦單位亦不予理會,原因製品皆屬仿古,形狀外觀早屬公共領域知產,包裝則屬原創,部份且為本 公司所設計,以中國千字文或古代圖騰為素材,連內容出處也不懂之老外竟有膽量指責原創者為抄襲,臉皮之厚,可想而之,惟更匪夷所思者,此人事後竟若無其 事,繼續下單訂貨,崇洋媚外者,不知有何感想。


-30/7/2009

借公平貿易謀奪知產

以 上例子不過說明,盜取知產行為,中外皆然,只是受害人如果是老外,抗議聲音會大一點,而且較有頭有面之老外,也不太敢公然盜取,一來是面子問題,二來避免 受知產狙擊手狙擊,買斷版權是較文明之方式,珠寶鐘錶業之從業員便曾見著名品牌買手步入店內直言購買某款式首飾之全部版權,代價是否公平屬見人見智,但總 比說一套做一套或濫用法律程序來得光明正大,亦告訴一些中港人士,香 港珠寶鐘錶業有不少能威脅名牌產品之優秀作品,無須妄自菲薄,把自己人看扁,處理知產爭拗時中立客觀一點, 莫食香港納稅人之俸祿卻只為香港納稅人添憂,外商投訴,即遣快速應變小組要求被投訴中港展商收起展品,中港展商投訴外商則愛理不理或稱有待調查,這類行為 跟不存偏見 (without prejudice) 相距何止千里。

但 近期趨勢外商似是以巧(騙)取代替豪奪來攫取後進國家之知產或商業機密資料,值得中港商家及有關官員留意及思考對策。事緣一些內戰及動亂頻繁之國家,軍閥 或犯罪集團利用兒童或戰俘開採生產之材料或半製成品,向來自文明世界之採購商銷售,換取金錢購買互相奢殺之軍火,出現血鑽或黑金之貿易,此外一些跨國財 團,利用其市場之壟斷力,以低於市場價極多之價格收購後進國家農民之作物,九十年代末期,一些非政府組織 (NGOs,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揭發事件,開始推動公平貿易運動,希望阻截軍閥之財源及遏止對兒童、民工及農民之剝削,1999年一月三十一日聯合國在世界經濟論壇 (The World Economic Forum) 宣佈推動全球契約 (Global Compact) 作為國際貿易原則,2000年七月廿六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正式定案執行,列出兩個目標及十個原則,但由於司法管轄權 (Jurisdiction) 之限制,並無法律約束力,只鼓勵貿易雙方自發參與,最常見作法,是先進國之買家,要求後進國家之廠商,在廠房車間張貼告示,表明廠方承諾遵守買家公會所開 列之勞工保障條款,這告示多少能發揮教育勞工及警惕無良僱主之作用,亦未至粗暴干預賣家管理權及其所屬主權國家之司法管轄權,但這個用意良好之運動,到了 財團買家之現代謀士 (spin doctor) 手中,再一次展示他們將好事變成壞事之能力。

藉 著貫徹公平貿易(fair trade)、保護勞工(labour protection),減少中間剝削 (exploitation of medium)、打擊非法貨源 (illegal source of commodities)及防止清洗黑錢(money laundry) 等等道德情操高尚之原則,買家在簽訂買賣合約時,加入供應商資歷審查程序 (Supplier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Process ),包括資料披露,責任聲明及駐廠監督等,但其中便含有極為苛刻之不公平條款:


索取資料超越 合理要求


資 料披露可歸納為下面幾類:

  1. 賣家公司資料,包括公司東主及管理人持 名單、組織架構、各部門僱員人數,過去數年營業額及利潤等

  2. 外判商、原料及半製成品供應商之名單

  3. 生產工序之詳細說明

  4. 包括產品原材料之成份說明

  5. 產品成份安全合格檢測報告


如果賣家屬上市公司,第一及第五點之要求應該不成疑問,但對中小 企及非上市公司,其中極多屬於不必及不便透露之商業機密資料,更不用說其餘第三至四點有關生產之具體細節工序及原材料,本質便是外商反覆聲稱之所謂知產, 試想像一個飲品採購商要求可口可樂公司先行交出可樂糖漿之生產原料、工序及供應商等技術細節時,有什麼後果;提交產品成份檢測報告 (Ingredient Test Report) 沒有人會提出異議,因為不似數碼資訊產品,只有成份,欠缺原材料及工序等資料,沒有可能複製出一樣的製品,歐洲諸國老牌玻璃生產商生產之光學儀器鏡頭用玻 璃,成份都不難經過種種化學及物理方法測定,但不知生產工序便無法複製出同樣質素之成品,這些玻璃生產商至今仍大部份屬家族經營,生產程序並不外傳,所以 第三及第四點之要求,便如同陰謀奪取賣家之知產。

至 於第二點,美其名是確保貨源合法安全及減少中間剝削。只是無論如何衡量,後進國之生產商或貿易商,都沒有資格當上最大之中間剝削者,一對交至先進國採購 商,出廠價 (ex-factory price) 甚至連付運保險價 (CIF Price) 為二十多美元之球鞋,消費者要付四至五倍之價錢購買,一片音樂光碟印製成本不過是一美元上下,錄音室租賃成本豐儉由人,可以是一萬數千美元起,平均生產成 本以千片計算不過是數美元,發行量大則平均成本更低,同樣以數倍價錢發售,現 時中港出口廠商,利潤微薄得令業外人士震驚,更有內地廠商,以成本價甚至低於成本價出口,然後依賴出口退稅賺取收入,毛利率低至有不足十個百分點,之外還 要承受信用風險,誰才是最大之中間剝削者還用明言?採購商得知供應商名單後,便能繞過原有賣家,直接採購,令採購成本進一步下降,中間剝削沒有減少,不過 都集中到採購商手中,由最大之中間剝削者來執行消滅中間剝削之任務,結果是其他中間人都被幹掉,任何賣家如將自家上游供應商名單透露,便等同將同屬知產之 供應鏈 (supply chain) 資訊雙手奉上,削弱本身之討價還價能力甚至斷絕將來繼續取得訂單之可能性。


由 於事隔多年,老樸不防在此舉一真實案例,多年前一寶石業客戶與公司同事反覆試驗研究一個在寶石製品上進行移印之工序,經過反覆試驗各印材供應商之物料,終 於確定了較穩定可供大量生產之方法,由於當時市場中只有一家競爭對手,產品利潤相對豐厚,其他同業見獵心喜, 多番要求公司同事供應此工序之關鍵物料,公司內各成員本著誠信,亦明白增加供應只做成惡性競爭,長遠而言對供應一端之各供應商皆沒有好處,故不為所勳,市 場上基本上維持最終只有兩個供應商之局面多年,直至一次客戶在迫切情況下,要求公司同事將技術及物料供應商細節交予內地廠房職員,不久市場上便巧合地出現 多個同類產品供應商,產品價格亦一如所料,一瀉如注,出現插水式下跌,只餘原來最高價格幾份之一,將工序及供應商資料透露或洩漏,對供應商有百害而無一 利。



-3/8/2009

境外執法,侵犯主權

更荒謬之行徑,是在訂單 中強行加入駐廠監督之條款,如果職權只屬品質檢 定 (quality control) ,當然問題不大,但這批駐廠監督,卻可以要求核查廠家長達五至七年之完整之財務賬目、人事紀錄、交易紀錄及供應商名錄,不必甚麼高深論證,任何人都會覺得 這是粗暴傲慢之行為,跟清末民初列強在他國國境內行駛之治外法權,背後暗藏之大國沙文主義精神,完全沒有兩樣。

一個主權獨立之國家 (soverign state),如果本身有完整之司法體系,執法機關對任何商業機構,亦不能在毫無犯罪證據前,進行如此徹底之檢查,任何賣家因為急於接單而同意如此不合 情、不合理及不合法之不道德要求 ,如果不是無知,便是無奈;無論買家動機為何,都等同公然懷疑一個主權國家之立法、執法及司法之有效性,並私自行駛本身所信奉之法律,對賣家所在國家實是 不敬,甚至已侵犯了別國之司法管轄權。對那些抱著「月亮是西方的圓」之 有識之士,可能仍不以為忤,認為讓先進國家之良心企業來指導教育及監督落後地區企業有何不可,卻沒有想想公平守法,並非止於高談闊論即可,還要身體力行, 以身作則,既然賣家國家對童工,黑工,清洗黑錢、勞工福利等都有相應法律規管,縱使有情報或證據,亦應向當地執法機關舉報,由有關部門進行偵查,又何用遠 在千萬里外之外之外國企業家越俎代庖當救世主。

全球契約之官方網頁中, 亦清楚說明兩個目標及十個原則不能視作有法律約 束力之條款、不得讓任何一方引用來強制監督檢查交易對手。老樸對國際貿易實務所知膚淺,只限於從 ICC 及 WTO 等一些公開文件得來,從不曉得在世貿框架下,有這樣之條款,容許買方開列如此苛刻之條件;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任 何公平協定,必須符合公平對等原則 (reciprocity principle),即任何措施,在正常情況下,都應適用於雙方;基於公平對等原則,那後進國之採購機構,又可否向先進國家之供應商作同樣之要求?例如 中港航空公司採購波音或空巴時,若提出相似要求時,對方是否有可能答應?又如果此舉是確保交易對手為良心企業之必要措施,買方又是否樂意接受賣方進行之買 家資格認證 (purchaser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process)?以確認買家為良心銷售商;無 須查證,老樸在此敢寫包單,自命先進文明之此等外商,必會斷然拒絕,有一定實力之中港商家,不防一試,看這些外商如何自圓其說。

對某些唯利是圖之人,特 別是只懂買賣 現成課品、不懂生產實務之市務精英,可能覺得訂單在前,接受少許不公平條件沒有什麼大了,卻沒有想想連普通不過之外觀設計也看似和說似價值連城之知產,對 供應鏈及生產工序這類更貨真價實、且是賣家生命線之所繫之知產,竟毫無忌諱,憑一張訂單,便要求巨細無遺飽覽一番,這不是騙或搶是什麼?

不要以為是大戶大訂單才有這類條款,低至不過區區數萬美元之訂單,外商 亦能厚著臉皮作 同樣要求,各位薪俸福利每月已達數萬美元之問責高官可能造夢也想不到生意如此艱難,對此國際貿易市場之欺凌事件,請問有何良策?還是如展覽會中主辦單位職 員之看法,外商一切言行,皆屬文明合理。那老樸不防再透露一點,原來只要能堅持立場,拒絕不合理要求,並直指其行徑如何歪典全球契約之精神,並稍作暗示將 此欺凌事件公開,很大部份有意跟風渾水摸魚之外商買家,都會草草找個藉口打圓場作結,把那個什麼供應商審核程序混過去算了,可見外商本身自知理虧,當然亦 有一些財雄勢大之採購商,恃著採購金額龐大,不會輕易退讓,還要折騰一番。

在前鋪後廠之經濟環境 下,港商是最早 一批因披露資料而吃虧之受害者,由於早期外商對內地缺乏認識,須借助港商作為中介人及嚮導 (即港人俗稱之盲公竹),但由於允許駐廠及檢視供應商名單,不 出數年,港商作用已失,甚至一些港中合資企業或因稅務問題以商業伙伴聯營之企業,因為訂單從港商轉移至內地,出現港商被架空,業務不斷萎縮甚至被迫結業之 情況,一些合作夥伴,縱使是兄弟親戚,亦不例外,反目成仇之例子,多不勝數;當初大力推銷前舖後廠,恨不得將實業悉數驅趕出香港,主張以服務業及金融業養 活港人之經濟先知,是否預見到經濟空洞化之後果?低下階層勞動人口無法覓得足夠職位,失去穩固基層之中產亦開始貧窮化,金融業之精英未能賺到外商多少綠背 (green back )歐羅前,卻先騙了港中投資者及存戶輸掉數以億計之血汗積蓄;看來港人並非跨過紅海到達應許之地,而是投進經濟之怒海。

最先推動公平貿易之非政府組織,亦開始發現跨國貿易集團這類打著公平貿 易旗幟之行為,背後並非真正為促進公平貿易,其 中一個目的,不過為剝削後進國家之民工及資源而脫罪,稱之為藍色清洗 ( blue wash), 但顯然仍未察覺其騸取生產商知產之意圖。

不難推斷,如果這類打著 公平貿易旗幟進行不公平貿易之行為不受到遏止, 供應商連通過實踐得到之僅有知產亦不能保有,採購商轉個頭來,便以品牌商及技術提供者之身份,以更低價錢找其他 OEM 生產商供應貨品,維持知識壟斷之優勢,後進國則永遠充當血汗工廠,貧富差距,在國家之內以至國家之間,都只會繼續擴大。


-20/8/2009

3.4 關係壟斷

3.4.1 朋帶經濟 (Crony economy) 之形成

問世界上那裡有朋帶經濟,倒不如 問那裡沒有朋帶經濟來得較易回答。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人類是群居社會動物,自出娘胎,在四週便自然形成一個社會網絡 (social network),這是先天條件,加上後天個人有意之安排及無心之偶然經歷,便造就了一個人之際遇,中間皆離不開人與人之交往;孟母三遷、擇鄰而居,從功 利角度而言,不過是上一代為子女創造一個較佳之社會網絡而矣,有一個富爸爸 當然勝過窮爸爸,再不然生於官宦之家也有不錯之人脈關係,父母是知識份子便要看時勢,雖謂「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但如頭巾氣太重,知識創富不成事 小,不自量力,眼高手低,以天下為己任事大,但總不至困乏無奈如今日住在如天水圍政府屋村之低下階層,他們又能有什麼選擇?

如果人脈關係在經濟活動中之作用止於資訊之供應及推介參考 (social network as a source and reference of information),而非作為差別對待競爭者之工具(discriminatory measure against competitors), 當然無可厚非,無論買方或賣方,在尋找交易對手時,都希望能掌握準確可靠之信息,取得信息之成本,是交易費(transaction cost) 之一部份。在資訊缺乏或落後地區,人脈關係確能有效減少交易費用,但在自命先進之經濟體系中,信息交流及風險管理都理應透過種種制度化之機制規範起來,例 如出入口商可藉著銀行之信用擔保服務或信用保險服務將信用風險降低至可承受水平,此外,信息之公開及暢通無阻亦確保市場之效率及透明度,令公平競爭作為資 源分配(allocation of resources) 之手段變成可行;不過,這通通是課本中之虛幻世界,現實中根本沒有完全有效率之市場 (perfect market),無論法例如何嚴謹,內幕交易(insider dealing) 禁之不盡,亦難以舉證。

在堅尼係數高達零點五之經濟體系,最富有之百分之五人口已控 制了社會中大部份之財富,形成社會中之少數權貴 壟斷階層 (aristocrat),因為都是上層決策者,一舉一動,都左右著市場發展方向,無論是敵是友,是競爭還是合作,彼此都在同一個社交圈子內活動,故永遠 是市場內之先知先覺者,在實體經濟部門 (real sector ) 及金融部門 (financial sector) 之活動中,便有著無可比擬之優勢;但單憑資訊優勢,並不能保證在競爭中取勝,成敗還看決策者及其決策之質素,一些論者往往將權貴壟斷階層  (aristocrat) 跟社會精英 (social elite) 混為一談,實際上權貴身份並不一定通過實戰而獲得,如果社會各階層之流動性不足,漸漸地權貴階層都是由世襲或繼承而產生而非通過磨練考驗而到位,根本就稱 不上精英。

既得利益者傾向維持現狀(status quo) 甚或擴大自己及家族後人之既有優勢甚至無中外之分,因為這不過是生物之本能,只是如何安排後人接班,打破富貴不過三代之魔咒,則各施各法,提供最優質之教 育已是不爭之共識,但在財務上及人脈關係支援上,便有很大歧異,大部份權貴家族,為防止包括政府之外人從中分享,都會以種種方法,將本身之財富及權位,盡 可能直接交付屬意之後人,故如何逃避遺產稅,為後人調整人事安排減少內部威脅,打擊業務對手降低外部競爭便成標準指定動作;但這類行為,過份了便成為社會 流動性之障礙,對家族後人,亦造成過度保護,降低對環境駕禦及逆境應變之能力,結果唯有依賴更多之保護和優待,在 家臣下屬簇擁奉承下,活於一個封閉之生活及社交圈子,跟社會底層完全疏離,形成惡性循環,幾代以還,家族成員縱然不是頤指氣使、恃勢欺人、為富不仁之徒, 但不諳世情,優雅有餘,堅毅不足,臨危大亂便是籃血世家子弟之通病,且多少抱有錯誤觀念,將自身之幸運及低下階層之不幸視為理所當然,或自信財富差異是出 於本身能力有卓越過人之處,故危機一至,百年老店,可以忽然倒下,興衰猶如紅樓夢中賈家之榮國府,看著他起高樓,看著他樓塌了。

但在太平盛世之時,這極少數之世家豪門,控制著社會中九成以 上之財富,彼此 間雖不乏明爭暗鬥,惟一切恩怨情仇,都無礙其阻截社會低下階層沿社會階梯向上爬升之意識一致。生意往還、交朋結友甚至婚姻嫁娶,皆自成一國,形成「上品無 寒門,下品無世族」之現代門第社會;今天資訊發達,「何不食肉糜」之笑話未必發生,但富豪飯堂一頓飯,吃掉窮人一年糧,三世祖以後之富家子弟已習以為常, 全無罪疚感覺,所以才有瀕臨破產之大企業頭頭,竟乘坐私人飛機到國會向議員要求批出天文數字之巨款,以納稅人之血汗錢收拾管理失當之爛攤子,事前並未警覺 到其行為可能引發之負面效果。

由於攀比炫耀成風,為滿足這等窮奢極侈之炫耀性需求 (snob appeal),必須要不斷攫取巨額之經濟資源,在成熟經濟體系中,已沒有高速增長帶來之暴利,唯有改變收入分配(income distribution) 之比率才能令財富繼續增加,無論方法為何,結果都是等同劫貧益富,財富更集中在富裕階層手中,前述之各式各樣之壟斷,皆是這二三十年間,部份權貴階層及依 附其上之專業知識份子,在有意無意中擴大本身經濟收益份額之行動帶來之結果。

先進國家或地區,自誇法制健全,官吏廉潔,不過是表像,因為 權貴富裕階層之壟斷行為,透過更高明之手段包 裝,假自由經濟 (free economy) 及私有產權 (private ownership) 之名,予以制度化 (institutionalization) 及法理化 (legitimization),又何須採用賄賂之下三流手段。人脈關係 壟斷,最大作用,是堵塞既得利益人士之財源缺口(leakage),減少分流至社會之較低層,朋帶經濟猶如一個龐大之供水管道系統,財富則如水一般在管道 內流動,按份額輸送至每一戶,系統以外之其他民眾,只能獲分配少得可憐僅堪糊口維生之資源。

不見得這類行徑是上層社會之集體意識,惟集體沉默最容易轉化 為集體默許 (implied consent),畢竟在建制中及既得利益群中,能有勇氣及識見,身體力行反對建制中不合情理之缺失者能有多少?況且世家子弟,三代之後,已無切身體會低 層社會困境之機會,縱使參加並非公關性質之扶貧活動,亦屬走馬看花,除卻剎那感受,回到辦公室內,還不是時刻思考和督促下屬如何提高盈利,擴充業務,下屬 為求分得更大回報,亦設法超額達成任務,管不得在提升營業額之過程中,財雄勢大、連鎖經營之各式商品及服務,令小商販之生存空間日益收窄,業務萎縮。表面 上是競爭力不足,實際是壟斷導致不公平競爭而造成。


-9/9/2009

3.4.2 社會穩定非只關財富分配

傳媒動輒大罵官商勾結,其實縱有勾結,亦是官富勾結,小商販無財無勢,勾結他們有啥利益。官掌治權,富握財權,兩者佔人口不過5%至10%,卻掌握90%以上之財富,是所謂既得利益階層(status quo) ;而包括中產及草根之人口,佔社會之絕大多數,在人口之階級分佈來說是一個上尖下大的金字塔,但財富的分配卻成為倒轉金字塔,所以既得利益階層必須得到低下階層的認受,才能夠維持社會穩定,繼續享有既得利益。

當然,如果社會社會財富分配完全平均,那人口分佈及財富分佈都是正立的金字塔,這類社 會不要說今天不可能有,二千多年前之孔子,不必阿當斯密之理論出現,也已認識到因為社會演化,人皆「貨力為已,各親其親,各子其子」,這制度已不可行,套 用現代經濟學術語,各人皆謀私利之極大化 (maximization of personal benefit),而且是物質經濟發展之原動力,如果有一套機制能在分配及增長中取得平衡,那便同時得到穩定和發展。阿當斯密和孔子分別提供自由市場 (free market system)及儒家之倫理作為解決工具,現代人但見自由市場為英倫三小島帶來日不落帝國和現今的美利堅超級強國,卻忽略了自漢代獨尊儒學後帶來接近二千 年之盛世,成為四大文明古國中,唯一能以原本民族、文字及文化流傳至今的僅有一個。中國當年以儒家為核心的思想,從歷史長河而言,其劃時代意義,暫時仍勝 阿當斯密。

人口分佈及財富分佈的狀態,是社會經濟動力 (socio-economic dynamics)之指標,如果兩者都是一個正立之金字塔,是一個表面穩定但缺乏經濟活力的社會,生產力低落,一旦出現自然災難或經濟困境便以解體告終。孔 子作為一個道德領袖,有必要祖述上古堯舜時代之大同之治以示好古和慕古,實際上知道小康之治才是當時社會進化之必然且不可逆轉之結果,這理念跟「讓一部份 人先富起來」之經濟發展策略一致,如果沒有人為的財富分配或再分配措施,按能力、出身和機會 (或俗說之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功五讀書)之綜合作用,財富分配便由正立金字塔變成柱狀,然後是倒立金字塔,老子所謂:「人之道,損不足而益有餘」,可 能正是此意;由於私產獲承認,人人努力工作發財,經濟活力強勁是意料中事,但財富分配不平均招致基層之不滿,如果不能有效疏導,最終亦令社會解體。

儒家的倫理思想為金字塔式結構之社會提供道德理論依據,但仍不足確保社會之穩定,維持社會階層之流動性 (social mobility)才是關鍵,漢朝由於採用薦舉法選拔人才,到後期結果演變成九品中正之門第社會,幸好唐太宗開科取士,令下層百姓,可以憑知識而當官,進入社會上層,改變命運,結果中國社會整體較同期之西方社會和諧穩定,精神及物質文明亦較先進。

後人將評八股及評科舉混為一談,卻不明白科舉制度跟現代之考試制度基本精神一致,甚至有極多證據證明歐洲是從中國引進考試制度而改革了當時之教育及 公務員制度;中國科舉失敗是考試內容並無跟隨時代轉變,脫離實際,但令基層民眾保有進入社會較上層之機會,卻是穩定社會之最有效機制。有遠見(vision) 之為政者都知道,上層社會之權位,名譽及財富,在缺乏階級流動性之門第社會,是引致基層民眾不滿和仇恨之根源,在社會階梯暢通之開放社會,卻是下層民眾畢生努力之榜樣和目標,也是整個社會在物質及精神文明發展之動力。以 各式各樣保護措施維護既得利益階層之利益,一方面是失去吸收下層精英份子之機會,另一方面令本身之認受性及合法性受到社會大多數之質疑,最後出現所謂蝴蝶 效應,原有社會發生爆炸性崩潰,說穿了,那不過是有如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沒有之前種種劫貧益富措施,一根稻草當然起不了什麼作用。


-15/9/2009

3.4.3  妥善處理官富民關係

忘記了是律師樓之師爺還是資深警務人員(即港人俗稱老差骨)在言及法庭案件時告訴老 樸,說黑邦怕警察,警察怕律師(黑邦僱用),但律師卻怕黑邦,黑邦怕警察找麻煩是理所當然,但警察怕黑邦僱用之律師卻令常人費解,原來法治精神還要體現在 程序正確中(procedure correctness), 搜集證據,抱捕疑人,都有嚴謹守則,執行人員在電光火石之過程中,掛一漏萬,便予疑人脫罪機會,故英明神武之警務人員,常被律師問得啞口無言,不知應對, 但絕頂聰明,辯才無礙之律師,面對黑邦顧客,卻有理說不清,弄得不好,還累及自身。

深入思考,這互相牽制之機制,正是穩定社會之另一因素,否則某一類人士勢力過大便可無法無天,今日西方社會,過份宣揚法律之神聖,妄 顧操守,具法律認可地位之專業人仕在某角度而言已是權勢過大,以法治為名、行不公義為實,已如前文所述。中國人之民間智慧,早有「貧不與富敵,富不與官 爭」之說,似乎貧者確無立錐之地,但儒家思想,有民貴君輕之民本論,老莊思想,強調予百姓休養生息之無為之治,佛教教義,悲天閔人,亦宣揚眾生平等,故中 國人文思想從來重視平民百姓之權利及生計,讀書人一旦為官,以天下為己任、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者大有人在,是所謂清流之士,數千年來,跟殘民 自肥甚至賣國求榮之濁流抗衡,如果為官者知民憤難犯,不敢漠視低層百姓訴求,對土富豪強之巧取豪奪自亦多加管束,官富民之間,便成互相牽制之局。

如果社會上層出現官富勾結,其實等同自挖牆腳,動搖自己利益之根基,無論中外,農民揭竿起義前之社會都是朱門洒肉臭,路有凍死骨之貧富縣殊景象,漢樂府詩中之東門行*,便生動描繪貧民無以為生養家活兒而挺而為盜之景象。權貴所以不一定是精英,正是因為欠缺遠見,當社會底層在水深火熱情況下,仍奉行合法貧婪為金科玉律,金融海嘯不過一年,便重施故技,再度利用資產泡沫製造短期賬面利潤,把實際由高息差向實體經濟艱苦經營之商戶搾取回來之暴利派發大額花紅,根本未有從歷史中吸取教訓。

在中國,黃巢之亂,李自成之亂,太平天國之亂,隨便便能舉出多個,並間接或直接導致改 朝換代,西方遠古缺乏大一統國家之傳統,除羅馬之版圖及架構規模輆近似中國之帝國外,一般以城邦(city state)為主,行封建制(feudal system),零星之農民暴亂更是此起彼落,至近代出現較大幅員之帝國,國家機器似較個別城邦之領主強大,個別農民暴亂很容易以集中之優勢兵力糜平,上層皇室貴族自以為可以為所欲為,貧富差別愈甚,結果民怨積壓至爆發點,出現如法國大革命或俄國大革命等農民起義,皇室及貴族唯有承受更痛苦之下場。

以為政治萬能之政客常振振有詞推銷某些制度,以為可徹底解決官富民之矛盾,但看這些金 融大亨之行為便明白並非那樣簡單,這類指責如果出自庶民或外國人之口,可能被視為無知、偏見或別有用心,但實際是出自他們之民選總統在昨日 (14/9/09)一次向華爾街巨頭演講時之強烈批評**,清楚責備他們部份仍未明白須要改變。

堂堂一國之首仍只能口誅筆伐而莫奈之 何,還不是說明富人實際操控立法大權,利用傾斜法制肆意劫貧益富,所謂三權分立互相制衡( check and balance), 說穿了,成功與否,還是靠人之自覺(self-consciousness),特別是在居於社會上層之現代貴族。正如前文所言,對低層民眾,要求守法外, 不必亦不應再多要求,法律亦應簡單易明寬容以便遵循,但權位愈高,法律便愈難有效約束,唯有加上更嚴格之道德規範及公眾監察,否則一切不公義之行為都可藉 合法之名而胡作妄為,出現建制失效(institutional failure),最後結果是民眾訴諸暴力,這並不以制度不同而有例外。

編輯補註:

* 東門行為漢樂府詩其中一首,屬民間歌謠,有別于文士作品,卻更反映民間疾苦,詩中男子因為家計困難而走險,妻子卻不希望自己丈夫幹非法的事情,苦苦哀求他看在老天和幼兒的份上別行差踏錯。可是男子已不耐煩,遺下妻小不顧,奪門而去。下為原詩:

出東門,不顧歸;來入門,悵欲悲。

盎中無斗米儲,還視架上無懸衣。

拔劍東門去,舍中兒母牽衣啼:

「他家但願富貴,賤妾與君共餔糜。

   上用倉浪天故,下當用此黃口兒。

   今時清廉,難犯教言,君復自愛莫為非。」

「咄!行!吾去為遲!白髮時下難久居。」

「平慎行,望君歸。」

** President Obama's address on financial reform, as prepared for delivery, September 14, 2009.

".....Unfortunately, there are some in the financial industry who are misreading this moment. Instead of learning the lessons of Lehman and the crisis from which we are still recovering, they are choosing to ignore them. They do so not just at their own peril, but at our nation's. So I want them to hear my words: We will not go back to the days of reckless behavior and unchecked excess at the heart of this crisis, where too many were motivated only by the appetite for quick kills and bloated bonuses. Those on Wall Street cannot resume taking risks without regard for consequences, and expect that next time, American taxpayers will be there to break their fall.

That's why we need strong rules of the road to guard against the kind of systemic risks we have seen. And we have a responsibility to write and enforce these rules to protect consumers of financial products, taxpayers, and our economy as a whole....."

(Source: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09/09/14/obama-wall-street-speech_n_285841.html)



-21/9/2209

3.4.4 建制失效源於自覺及自律之喪失

迷信某些政治制度能解決一切社會問題之人士不防看幾段電郵摘錄:

你儘管拿你的花紅,我會來取你孩子的狗命

「願一切不幸降臨到取得花紅的人及其兒孫身上」

「你這群他媽的混旦,輸掉公司數以十億的金錢,還要給花紅這些狗娘養的,我只想他媽的吐,公開他們的名單讓那些義氣中人好好去招呼他們一頓」

「願他們及他們的家人都被鋼絲勒死」

驟看這些電郵,如果出自兩岸三地、東南亞、中東、非洲等後進國家,某些人士便可以上綱 上線聯系到愚昧、野蠻、落後、嗜血、不文明、不理性、崇拜暴力及無法無天等文化特質,卻原來全是來自金融海嘯後,美國本土國民向那些依賴納稅人以天文數字 拯救免於破產而仍派發巨額花紅之企業高層發出之死亡威嚇*,部份甚至並無隱藏真正身份而直接發出,可見憤怒之程度,體制亦並非想像中完美,而基層百姓甚至中產,在面對上層權貴無節制之巧取豪奪、劫貧益富行為時,不論何時何地或何種社會制度,反應均大同小異,相比之下,香港苦主之反應原來文明得多。

制度離不開人,任何制度,能否如原先設計般運作,最終還要視乎所有參與者對制度之認知及尊重程度,並對自身行為有適當自我約束,孔子所謂克已復禮為仁,正是說濫權(abuse) 絕非仁者所為,英國人愛在權力(power 由上而下之權)前加上深思熟慮( discretionary,一般譯作酌情、重情輕理,實未盡原意) ,在權利(right,由下而上之權)前加上合理(reasonable), 深層意義,亦復相同,否則任何制度也是徒然,最終仍是訴諸暴力老樸與公司同事們大都不信政治萬能,理由亦在此,莫以為由上而下之權力才有濫權,由下而上或平行之權利亦會出現濫權問題,只是為害之深遠廣泛程度遠遠不及由上而下之濫權,故不為人注視,亦不在此文討論之列

中國文化,二千多年來,在儒道佛三家思想薰陶下,潛移默化,內斂包容,重實質成效而輕名相,南方禪宗盛行,不立文字,道在糞溺之思想,更是名士風尚,在深層文化中,從來是認可殊途同歸、一致百慮之行事方式,亦即不理黑貓白貓, 會抓耗子就是好貓」之原則;以虛御實而不著痕跡;西方文化,講求以實御虛,擅長將虛無概念透過常規化(normalization) 及形式化 (formalization) 令其變得清晰具體(solid or concrete),故格物窮理之科學研究上,成就非凡,在社會政治之上精神原則,亦以相同理念具體化成法律條例制度,寫於牆上,讓眾人有所依循;初期都是簡單易明,但及後為要更效管束有識之士,成文法規,程序及制度變得深晦涩,複雜難懂,失卻原意,基層百姓不知如何遵守,上層權貴仍大有方法鑽空子,當然亦有作法自斃之情況,中國二千多年前之秦朝已曾以法家之類似手法治國,結果是得天下而無法治天下今日西方制度當然更加精密及公平,但上層濫權,仍此起彼落,一次比一次嚴重,實際上是權貴暴政(tyranny of aristocracy) 之一種,沒有動亂,是由於如「東門行」中那類「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之赤貧大致上已不再存在而矣,所以同樣制度移植至窮困地區,都無法如理想般運作,是因為欠缺最基本之物質條件及相容之文化土壤。

註: 下為電郵原文

-- All you motherf***ers should be shot.  Thanks for f***ing up our economy then taking our money.

-- Dear Sir: Ya'll should have the balls and come clean and give back the bonuses. I know you would never do this so the gov't ought to take you out back and shoot everyone of you crooked sonofb****es...I would be very careful when I went out side. This is just a warning. If I were ya'll I would be real afraid. Thanks, Bill.

-- I don't hope that bad things happen to the recipients of those bonuses. I really hope that bad things happen to the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of them!  Whatever hurts them the most!!

-- You f***ing suck. Paying bonuses to the d*****s that made bad bets losing your company billions of dollars.  I want to f***ing puke.  Publish the list of those yankee scumbags so some good old southern boys can take care of them.

-- If the bonuses don't stop, it will be very likely that every CEO @ AIG has a bulls-eye on their backs.

-- We will hunt you down. Every last penny. We will hunt your children and we will hunt your conscience. We will do whatever we can to get those people getting the bonuses.  Give back the money or kill yourselves.

-- All the executives and their families should be executed with piano wire around their necks --- my greatest hope.

-- You mother-f***ing, c***s***ing, d***l****ers need to be taken out one by one and shot in the head. There's a special place in hell for you pond scum. Watch your backs because someone will come to get you, you can be sure.

-- The Revolution is coming. The family members of your executives are not safe. Your blood will run through the streets in the coming months.

(source: http://www.nbcconnecticut.com/news/business/AIG-Threats-We-will-get-your-children.html)



-5/10/2009

3.4.5 現狀嚴峻 豈能置諸不理


要具體知道現時經濟財富及資源如何被壟斷, 各大專院校或一些非政府組織,都不時進行資料搜集及分析,據九十年代中文大學研究院發表之一份報告指出(報告書單行本因搬遷散失,名稱已忘記),香港之社 會,基本上由約四百個關鍵家族 (key families) 主宰,構成社會頂層之權貴階級,這是正常現象,並不可怕,最重要是階級間保持高度流動性,而貴族之存在,不單提供普羅大眾日常閒話之題材,更能滿足中下階 層對精緻文化和品味之追求、學習及模仿需求,令社會多姿多采,但如果這些家族如前文所述,透過人際網絡互相交織成一個封閉之族群,製造出一個疆化之階級社 會 (cast society),社會中不同階層民眾之對立和仇恨便升級。


在過去十多年,宏觀數據如堅尼係數 (Gini Coefficient) 告訴我們財富比上世紀九十年代更集中,從1996年之0.434 激升至2003年之 0.522,而且趨勢未止,兩極化現象更明顯,甚至上層貴族之財富亦同樣出現更集中之情況,據福布斯 (Forbes) 2008年之估計*,香港最富有之四十位財閥共控制 1792 億美元之財富,而前四位已擁有其中約五成共 884 億美元資產,維基百科中,列出六十一個家族**,分別控制著香港之政經命脈,而基本上,這些家族之地位在過去十多年並未因期間多次之經濟危機而出現更迭, 發生階級間之對流,如果不是本地望族理財有方,對經濟危機免疫能力比其他地區財閥更高,便是有極強之市場壟斷能力,令其有充裕時間和機會恢服元氣;所謂經濟自由度世界第一之地區,雖然並無任何成文或不成文規定以個人血統決定其社會及政治地位,絕非傳統觀念中之階級社會 (cast society) ,但在經濟資源之控制上,已形成一個層級分明之架構 (hierarchical structure),這個趨勢如沒有任何干預,只會繼續惡化,最終演化成一個更具實質之階級社會。


現時經濟範疇中之壟斷情況,不是什麼秘密,從公開資料已能得知梗概,辯者皆以自由經濟為拒絕干預之理由,但當市場中只餘數家大企業瓜分九成以上之佔有率時,這算是那一類之自由競爭?那一本經濟教科書會將這類市場定義為自由競爭市場?每年為世界各地經濟自由度排名之機構,不過是開經濟學家、香港中小企及市民大眾一個玩笑,將不干預程度(degree of non-intervention )偷換概念為 (degree of freedom), 然後再將這個「自由」強說成自由市場經濟之自由,卻又有學者及政府官員為這盛名而沾沾自喜及排斥反壟斷之意見,那亦難怪,縱然是諾貝爾經濟獎得主佛列民先生,亦將不干預等同自由經濟而忽略實質市場壟斷 (de facto monopolization) 之存在,苦哈哈之個體戶及中小企,天天面對不公平競爭,但那裡有知識能力辯才跟大學者及高級知識份子論理,而政府官員便根據這些有識之士之偉論,自詡為自由經濟之最後堡壘 (the last bastion of free economy) 。


具體壟斷情況,難免涉及具體人物及機構,亦難免被強行連繫至政治議題,已超出老樸之興趣,不少人一貫將政治視作解決社會不公義問題之唯一手段,甚至不知不覺將手段 (means) 看成目的 (ends),結果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註:

*  Source: <http://www.forbes.com/lists/2008/82/biz_08hkrichest_Hong-Kongs-40-Richest_Networth.html>

** Source: <http://zh.wikipedia.org/zh-hk/%E9%A6%99%E6%B8%AF%E6%9C%9B%E6%97%8F>



- 7/10/2009

4. 實事求事 解決問題

4.1 追尋公義 中西文化有異

西方人除實質上之公平外,對形式上之公平亦極為重視,其中一個經常為人引用之著名例子,是一位英國法官Lord Hewart CJ在一九二四年就一件刑事案之上訴(R v Sussex, Ex parte McCarthy([1924] 1 KB 256, [1923] All ER 233)作出裁決時之名言:「我們不單要奉行公義,還要向公眾彰顯所行之公義。」(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意思是實質上合乎公義仍未足夠,還要公開令人看見覺得公平公正,引伸下便有所謂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 及程序正確 (procedure correctness) 之概念,掌握到便能做到表裡如一,但過份執著形式,妄顧實質成效,彊化成為教條(doctrine),盲目奉行,結果目的 (ends) 手段 (means) 不 分,追逐形式上之公義更甚於實質上之公義。前文所舉各式劫貧益富例子,都是在法制框架下進行,形式上公平但實質上並不公義,這已是高手所為,屬於巧取,低 手更是表面形式上之公平也做不到。那些以為引入以西方制度便能達致公義之有識有志之士,可能錯把手段誤認作目的,更可能錯把其中一種手段誤作唯一手段。


中 國文化不同處,是在實踐之層面上重實質果效而輕形式,愈是低層民眾愈是不介意表像或內中深意,供普羅大眾實踐之典章制度,應是簡單易明,合乎人性自然,容 易遵從,孔子所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二千年來被罵為愚民之見,可能正是此意,形而上者之學,只宜讓自命有識有志之士大夫或讀書人在清談深究治國 平天下之道時來探討,故在理論層面上,中國古代學人總偏好形而上學,連格物窮理研究所謂形而下者有形物質之科學,亦可變成玄之又玄之玄學,因此解釋事物因果關係之道理,含義隱晦、模棱兩可,理解因人而異,可塑性極高;例 如中醫學,便似哲學或玄學多於科學,對不同病人之同一症狀,可因應病人體質之寒涼冷熱甚至陰陽五行所屬而有不同診治方法,愈是高明之醫師,愈是多主觀直覺 判斷之成份,教那些受西方科學訓練之人士嘆為觀止,無法摸通,這樣說並非貶抑中醫,而是說明中國文化中極多學問所以成為隱學而無法普及成為顯學之原因。


西方科學,講究客觀(objectivity)、準確(accuracy)、可量度(measurability)、可預測 (predictability) 及可重覆驗證 (repeatability for the verification of causality),即使如歷史或社會學這類難以進行控制實驗(control experiment)來幫助分析之學科,仍然試圖以科學方法將各種現象 (phenomenon) 及因素 (factor) 量化 (quantification)分離,那容得下此種治學方式;應用在歷史社會之研究上,西方文化,便傾向尋找一套放諸四海而皆準之變化規則,應用在政治上,同樣相信有一套超越時空限制而普世適用之制度,這種信念跟西方深厚之一元宗教傳統一致,亦令西方社會在黑暗時代 (dark ages) 徘徊良久然後始在希臘多元文化中重新發現出路,進入文藝復興時代,經過多位偉大思想家及政治家之努力,在理論及實踐上,摸索出如何將科學、商業及政治從宗教中分離出來,在一元宗教之大氣候 (context) 中發展多元文化 (multi-culture) ,然後在近代開始超越東方文明直至今天。


中國從來沒有一元宗教之桎梏,道教跟道家哲學沒有太大關係,是民間將原始氏族之巫術及占卜、道家之太極、易經之八卦和陰陽五行家之思混雜結合而成,雞犬皆能成仙得道、白日飛升,包容得可以;佛 教更非土產,是源自印度尼泊爾一個小教派,核心思想,根本沒有設定一個至高無上先宇宙而存在並創造宇宙之天神,佛祖是凡人以肉身在菩提樹下得道,且強調眾 生平等,即一切生命皆能自我提升而成佛,同樣是極具包容之宗教。佛道二教,在中國更衍生成一個類似希獵神話之神祇系統,以玉皇大帝為神祇之正統權力核心, 有權力而不大見有法力,而佛祖及道教之元始天尊則同佔精神領袖及護法之超然地位,但中國神話中之玉皇大帝相比希獵之諸神之王宙斯便仁慈包容得多,充滿儒家 之王道思想,如果神話是現實生活之反影或投射,中國文化從來就是一個海納百川、不棄小流之多完包容文化。


-13/10/2009

4.2 防範於未然 勝事後補救 最終手段不輕為


多年前在巴黎乘計程車時跟司機閒聊,司機問老樸對巴黎印象,作為青蜓點水般匆匆到此一遊之遊客,都是回應幾句客套讚美話,由於市面一片寧靜祥和景象,想二戰已過去多年,巴黎既為法國為首善之都,美麗之外便隨口說感到平和 (peaceful),那知司機特然嚴肅反問多次何以有此錯覺,唯有解釋所言不過屬表面感覺來解宭,並請教何以有如此反應,原來好一些當地民眾對該市各式各樣遊行示威抗爭之頻率及暴力程度非常反感,西 方文化將公開對抗(confrontation)視作平常及當作為解決矛盾和衝突之方法,不滿情緒於極早期便訴諸言論及行動來表達,較諸以生死相搏之暴力 已屬溫和,即使如此,一些人仍覺煩惱,但中國人視含蓄克制為美德,不輕易將內心感覺公開表達,非到忍無可忍程度不會將矛盾表面化,故社會表面和諧或未有嚴 重之民怨爆發並不能作準,真正和 諧極依賴各階層民眾之自律,權貴階層之自我約束尤其重要,由於掌握較大權力,如處處仿效西方權貴般肆意以合法貪婪為劫貧益富行為合理化,民怨爆發便一發不 可收拾,任何輕微事故,都會成為宣洩民怨洪潮之缺口,當年仍在港英政府治下之時候,一次大停電竟導致旺角爆發發一場大規模之暴亂,事後已有不少學者提供極 多之分析及建議,老樸沒有什麼大學問,無謂狗尾續貂,只關心同樣之條件,是否已不知不覺中,在多年來貧富極化之過程中重新製造出來。

表 面上西方教育扎根本地多年,港人思維理應接近西方,但實際上國人傳統文化特質有如遺傳基因之於生物特性,深深烙印在整個民族之深層思想內,看華僑僑居在他 國多年而國人傳統仍保存下來便知不假,而且愈基層便愈傳統,反之上層社會,受西方教育愈多便傾向西方文明,行事亦服膺洋人常規,結果「生而同聲,長而異族,教使然也」,表面屬同一種族,實際思維方式已不盡相同,貧富間之矛盾,還涉及文化之差異。

一旦為官者對富豪唯唯諾諾而置低層民情不 顧,劫貧益富在建制之確認下進行,那便是把社會推向一個極端之開始,最後佔社會大多數之基層無法承受後,唯有以極端手段將原有建制推倒重來,但以此種方式 矯正建制失效,通常亦會將社會推往另一個極端,非經多番折騰,無法回到一個較均衡之軌跡上,這些例子,中西歷史中皆屢見不鮮,但何以社會最終走這條眾人皆 輸之途徑卻令人費解,如 果法國皇室及貴族能預見到他們之行為最後會將他們推向斷頭臺,搜刮盡天下黎民百姓之錢財卻賠上自己及家人性命,可以讓他們重新再活一次的話,保證他們會有 截然不同之取向。看來各階層人士在博奕過程中,出現了判斷錯誤,而犯錯者又以上層權貴為主;只是以激烈手段進行權力更換,風險代價極高,成功機會並無任何 保證,非到山窮水盡之時,又豈能輕易嘗試,明智之解決辨法,是保持理性對話,以雙贏及多贏為大前提,而主動權實際掌握在官家及富人手上。

上層社會之文化特徵是精緻、華麗、繁瑣、嚴謹有序,而基層社會之文化特徵是粗獷、樸素、簡單、散亂無序,由於上層社會掌握正史編撰之法定地位,其文化順理成章成為正統文化 (orthodoxical culture),後人所見,並無太多基層社會之次文化 (sub-culture) 面貌實況,偶然經史官採集收入正統文獻,皆經潤飾、不復原有之神髓,只有部份僥倖流傳至今,縱使今日通訊發達,特別是互聯網盛行,次文化之風貌不難從從網 上窺見,民意民情,本屬垂手可得,但以主流文化自居之有識之士,嫌低層社會文化粗鄙不文,根本不屑一顧居多,又那能瞭解民心背向,反而古時中國皇朝,尚設 有採風納俗之專職官吏,一方面探求民隱,二是補正史之不足,如詩經之十五國風及前文所舉之漢樂府詩,比官方文獻,更具生命力,用來瞭解當時社會思潮,較記 載宮庭飲宴作樂之雅頌賦,寫真程度便更高。



-27/10/2009

4.3 民怨有跡可尋 預防勝於治療

民心轉向,並非發生在頃刻之間,很多傳媒誤認為蝴蝶效應引發之事件,不過是累積效應已到達臨界點 (threshold point) 時之剎那突變現象,並非理論原本所言及之連鎖反應,如果事前有適當疏導,並不會出現突然爆發之情況。


先不說行內人士之較內幕消息,看網民在不同論壇及網誌之一般言論,如何對今日某些大財閥極盡鄙視挖苦辱罵鞭撻之能事,便覺痛恨之情,恍惚又回到那些恨是高 山仇是海,階級仇恨不共戴天之古老年代,其中對象更有不少曾是港人以至國人偶像,當年白手興家,在英資及外資環伺圍堵中,從無到有以至建立富可敵國之企業 王國,但過去之人民英雄,今日卻似是人民公敵,那又豈是憎人富貴厭人窮便能解釋,然而亦不見得須要求教於象牙塔內之學者,套用什麼大道理來拆解。  

當日這批華人企業家,是打破社會流動性障礙之先鋒猛士,憑靈活頭腦,冒險精神,勤勞克苦及少許運氣,在不利之商業環境中找到機會並成功掌握,甚至將外資企 業併購,當然大快華人之心,惟看今日地產、金融、航運、交通、貿易(包括零售批發) 各行業之壟斷情況,比諸當年外資,不惶多讓,而在架設制度性障礙 (institutional barrier) 以排除競爭之具體精細程度,則有過之而無不及,各中小企及市民大眾,都已在支付各式各樣之壟斷租(monopoly rent),但除此以外,各種巧立名目之不良銷售手法,仍層出不窮。

4.3.1 縮水單位發水樓

在地產市場,人為炒作製造天價豪宅充當指標性價格,由於脫離實際,就是業內人士亦置疑真確性;原意是推動環保之地積豁免措施,例如露台及公眾休憩空間,竟 讓發展商合法增加可建樓面高達二至四成,結果原先建築面積(gross area) 一千平方呎含八百多平方呎實用面積(net area) 單位竟可聲稱為一千四百平方呎建築面積單位,而實際可用面積根本不變,實用比率可降至只餘六成多,另外售樓書中天馬行空極具非凡創意之虛擬環境,直如電腦 3d遊戲。經傳媒大眾投訴多年,最近始由地產商會提出無法律約束力之安排,擬將真實資料及畫家幻想圖像分隔,但具法律效力之實用面積計算程式,技術上全無 難度,仍未有法定方案,原因何在已不用細表?雖然這樣子取巧,精明準買家不會上當,只是社會要共同承擔屏風樓之效應,所謂公眾休憩空間亦名不符實,公眾人 士難以到達,空有其名。但後著才是殺著,由發展商操控之物業管理公司,在打後之維修保養工程,能上下其手之機會多得很,如果發展商沒有賣去全部業權而保留 如商場等部份物業作為投資用途,便差不多有絕對把握保留物業管理控制權,令物業繼續成為會下金蛋之鵝,現時多層大廈建築物管理條例( cap344 building management ordinance) 對這些可能出現之串通行為(collusion) 根本無能為力,一些較幸運之大廈屋苑,由於其中有部份具有實力及知識之業主不甘被魚肉,挺身而出,聯同其他小業主奪回管理權,老樸所見所聞之例子,都在短 時間內大幅改善收支,間接說明利益輸送之存在,政府若想不出制衡方法,包括商住物業之一眾中小業主或租戶等受害者,肯定是民怨另一源頭。

4.3.2 店大欺客,存貸兩戶只能啞忍

金融業以美投行為師,向缺乏承受風險意識定存客戶推銷高風險結構性投機票據,弄得怨聲載道,在金融海嘯中已被大眾一致裁定銷售手法不良,由於吸取多次銀行 擠提之慘痛教訓,金融業是被政府確認為屬多頭壟斷 oligopoly 性質、並施以較很多西方國家更嚴格監管之極少數例外行業之一,但另一方面亦是競爭不大之行業,雖然利率協議取消多年,只是存貸市場壟斷情況並無太大改變, 特別是存款市場,基本上前五大銀行已擁有大部份存款,其中多少是市場中汰弱留強而引致之自然壟斷,多少是過往港英政府之政策向個別商業銀行傾斜而造成之歷 史問題,留待象牙塔內之學者繼續研究好了,市民大眾及小商販所關心者是這狀況下如何可保障本身合理權益,免受財團巧取豪奪,看財雄勢大之美英日資在存款及 按揭市場竟亦無法分一杯羹,只能經同業拆借市場以較高成本取得資金進行投資、貿易、信用咭及私人信貸等融資業務,可知市場中存在某些障礙,從另一角度看, 如外資仍有利可圖,豈非說明坐擁低廉成本資金之本地金融機構利潤豐厚。

金融海嘯後,大家都希望損害只局限在投機市場而不致波及實體經濟,但這個願望顯得愈來愈似是天真無知者之一廂情願,全世界損失慘重之金融機構,其高層都在 千方百計把失去之財富賺回來,除在資產投機市場再次製造泡沫來產生賬面利潤,以便有方便理由派發高息及花紅外,真正之財富收入來源,便只能向實體經濟打主 意,當大部份之國家央行都採用量化寬鬆貨幣政策刺激實體經濟時,新增貨幣供應並未有效地經金融機構導入實質之生產及消費部門,香港並無例外,由於資金泛 濫,存款利率降至近乎零,金融機構在資金成本為零或接近零之情況下,反提高對實體經濟工商機構融資貸款之息率,對充滿投機氣氛之物業、股票及外匯市場和充 滿危機之信用咭及私人貸款市場則異常積極進取,條件優厚;這些政策也不見得是風險回報之精心計算結果,因為物業按揭可以是優惠利率減二厘甚至更低,但同樣 以物業作扺押則之工商機構營運所需信用額卻是優惠利率加二厘甚至更多,以存款作抵押亦不能低於優惠利率,以現時不少行業經營毛利率不過是單位數字甚至只靠 國內廠房出口退稅作利潤,借貸用作週轉豈非等同做虧本生意?有現金在手不如用來減少或結清信用額更為刈算,資金那能有效走進生產或消費部門,刺激經濟促進 就業,實際大部份湧向投機市場製造資產升值之泡沫,現時香港銀行對實體經濟中努力經營之客戶,如沒有現金或磚頭(即物業)作抵押,休想提供融資服務,風險 那會比在物業、證券及外匯等市場作投機買賣高,說穿了,是現時當主管的大都師法美式經營哲學,只顧追求短期收益,長期出現呆壞賬,就留待下任領導人傷腦筋 好了,再不然政府以大局為重,出手打救,已跟自己無關,套用凱恩斯名言,「長遠而言,我們都一命鳴呼」(in the long run we all dead ),怪不得中國人這幾百年間物質文明跟西方比都落得一敗塗地,西方人有大學問者如凱恩斯都只爭朝夕,近年之諾獎得主或火箭專家更以超級電腦進行「快閃高頻交 易」,在須臾間取利,那會像中國那些半吊子讀書人,墨水‘無多已大談先天下之憂而憂,將家國繫於一身,實際是志大才疏,眼高手低,只能壞 事,不能成事,港人過去百多年間,學到西方少許皮毛便創造了上世紀下半葉之經濟奇蹟,只是再下去便無以為繼,不懂如何保持均衡,向富戶全面傾斜,貧富懸殊 瞬間超英過美,成為世界之最,不妨在舉一例說明金融機構店大欺客,視法規如無物,多年前因按揭手續皆任用銀行指定律師,經常出現偏袒銀行及濫收按揭戶之情 況,故如買賣般可各自指定代表律師,但一家在廣告上廣泛聲稱向來關心市民大眾之超級大行,便強要按揭客戶贖契時任用該行指定律師,意圖以本身意願凌駕法例及 專業公會之規定,多番交涉後知客戶並非無知可欺之輩始勉強接受,此等行徑又如可能免除裙帶經濟利益輸送之嫌。


-3/11/2009

4.3.3 竭澤而漁 趕盡殺絕 零售市場成殺戮戰場


古人用五步一樓,十步一閣勾心鬥角來形容宮室建築之繁華璀麗,但用來形容今日零售市場之險惡亦無不可,連鎖商店及超市在市內街頭之景象,完全可以五步一店,十步一鋪,勾心鬥角來描述。小商販在這些恐龍級之零售業巨擘之間掙扎求存,就如獅子搏兔中之兔子,只是等待被屠宰一刻之來臨,表面上,零售、批發及貿易入行門檻低,限制不多,只需付港幣二千多元即可取得商業登記證營業,多付二千至三千元便可輕易購得有限公司空殼。但如前述,沒有進入市場之障礙(entry barrier),甚或極少政府監管(government regulation),不等如就是自由競爭市場,自由進入及免於政府干預之自由(freedom to enter & freedom from government regulation),以邏輯語言來說,不過是自由市場之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而不是充分且必要條件 (sufficient and necessary condition),正如努力是成功之先決條卻不等如是必然成功或已經成功,市場之實際狀況才是檢定市場類別之真正準則,當 連鎖超市及便利店在零售市場之份額不斷提升時,即意味著自由市場在一步一步步向死亡,多頭壟斷則一日一日壯大,象牙塔內之學者,不知是何緣故,旁觀者迷, 反不如小商販般當局者清,總仍像內容了無新意卻年年改版之中小教科書般,重覆著數十年如一日之老話,說香港是自由經濟之最後堡壘,完全忽視現實世界中之情 況,縱然這是由自由公平競爭產生之自然壟斷,以芝加哥經濟學派(Chicago School) 之邊際效益分析 (marginal benefit analysis) 來看,亦與社會效益極大化 (maximization of social benefit) 原則相違背,當然老樸早已非簡單天真小伙子,以為社會成本同樣甚至更高昂之官僚干預 (bureaucratic intervention) 能增加整體社會效益,但適度恰如其份之介入,不單能體現社會公義,而且展現決策及執行官員之智慧、技巧及能力,更何況現今壟斷程度之增加,是過去向大財團過份傾斜之政策及立法所致。


往日國人智慧,還知到不可竭澤而漁,現今流行術語即持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及保育 (conservation and preservation), 恩足以及禽獸當然更至於百姓,所以故縱然在「率土之民,莫非皇民,率土之濱,莫非皇土」之年代,天下土地財富甚至人民雖被視為皇室一家一姓之私產,吏治清 明時,權貴謀財,仍有所收斂,只涉獵如鹽、鐵、錢莊、糧油、布帛等大買賣,一般小商販之小本經營行業,不會染指,以免趕盡殺絕而招民怨,港人俗語所謂之「乞兒兜上拿飯吃」(即跟乞丐討(搶?)飯吃),被視為無良刻薄,即使貪婪至極之權貴,為怕天下攸攸之口,亦不敢輕而為之,反觀今日高舉自由經濟及法律前眾生平等之財團,將報販、士多(即store 、港人所謂之小商店)之經營亦推向絕路,例如報張售價,在便利店之惡性競爭下,被迫減價一元,這區區之數,財團微不足道,卻是報販原來收入之三成甚之一 半,足夠為家人買得賴以維生之一口飯,當區內報販都被清理妥當後,便利店之價錢便會回復舊觀,社會上唯有又多添幾個綜援戶,同樣例子在各行各業持續不斷發生,在合法 等同合理而肆意貪婪之經營理念下,整個商業經營環境,便只餘大企如恐龍般高高在食物鏈之頂位而一眾小生物是豢養在牧場中代宰之牲畜,但不見得這是物競天 擇、自然公平競爭之結果,否則這是普世現像而非此地或數個西方國家獨有,本地更榮登全世界已發展地區貧富極化之首。


-10/11/2009

4.3.4 營商門檻似低實高


表面上,香港創業門檻甚低,但看失敗率之高便知其中必有非親歷其事者而不可知之困難,根據統計數字,開業一年間終止經營者高達九成,兩年則達九成五,地價 高昂似是其中一大原因,生意不佳固然結業,生意大旺,業主便瘋狂加租,這是極多小商販被迫結業之一般寫照,但開業時租金是預算之內,按商業及投資理論所 言,能預見之危險不該視作真正之危險 (a foreseeable danger is  not a real danger ),如果物業租賃確屬自由市場,約滿後瘋狂加租便等同逐客,可見這等坐地分肥之業主必有所恃,故這個解釋顯然是皮相之言,充其量說創業者對業務估計過份樂 觀,但仍難解釋高逾九成之失誤率,其中顯然有非常人所能預見之成本。


首先商鋪物業租賃市場並如想像般高度自由,愈來愈多之商場、特別是位置優越 者,都是由來來去去那幾家大地產公司加上地鐵及領匯持有,個別由小業主擁有之商場或店鋪,在市區發展規劃之凌架性大前提下被邊緣化,交通配套都圍繞著少數 地產商之商場而設計,面對這類大業主,小商戶有多少討價還債之能力?看領匯肆意將租金提升數倍而無懼客疏即略知一二。


單一業權之商場,對租戶左挑右揀,要求苛刻,獨立個體小商販難以招架,只有同屬壟斷級別財團經營之連鎖店才能門當戶對,結果商場之零售商亦漸漸出現全球一 體化之現象,在同一城市內,不同商場之商店組合固然千篇一律,就是世界不同城市之購物商場,亦大同小異,旅遊時有不知身是客之感覺,跨國經營之品牌連鎖 店,都佔據著最大、最當眼及最顯著之位置,亦唯有這等毛利極高之連鎖店才能支付較高之租金。


香港奉行高地價政策,這個現象便更明顯,理論上香港並無銷售稅,所以內容了無新意卻年年改版之中小教科書另一個謬論,便是說香港是購物天堂,事實上,即使 是歐美地區當地居民須要付幾個至十多個巴仙之銷售稅,同樣品牌貨品,花費還是比香港低,不要自作聰明將差價歸咎於運費,全球化後,不少品牌商品都已是中國 製造,看富豪太太團每年往歐美購物遊樂如往返中環尖沙咀,然後大讚彼邦價廉物美,保證原廠正貨便知一二。


現時香港名店賺錢,主要靠來自內地先富起來但仍未太習慣往歐美旅遊購物之大款小資,當然亦有小數來自本地小資及取其方便而不惜腰間錢之豪客,在一般遊客消 費之中心區域及財團控制之商場經營零售,由於租金高企,貨品售價亦自然水漲船高,再將員工薪金壓縮,才能保持盈利,所以在過去十多年,從宏觀角度看工資變 化趨勢,低層工作人口整體工資並無寸進甚至倒退,在此消彼長下,跟珠江三角洲相關工資差距由二十多倍降至不足五倍,但低層員工之犧牲,卻沒有換來較高之競 爭力。


懂邊際生產效益分析理論 (marginal benefit analysis) 便知道,所謂供應曲線 (supply curve) 實際是邊際成本曲線 (marginal cost curve),即隨著產量增加而每單位產量所需之額外成本,傳統上機器等硬件投資屬一次性較長期之不變之固定成本 (fixed cost),在香港及土地較稀有地區,土地使用權受較硬性租務合約(即港人所稱之死約)綑綁,實際該跟機器成本一併歸入固定成本,單位成本隨產量增加而遞 降,整體成本大致是三者總和,總產值跟總成本之差額便是盈利或虧損,馬克斯主義者因為強調勞動者之貢獻,通常稱正差額為勞動剩餘價值 (surplus value of labour),令地主及資本家都變成剝削勞動剩餘價值之魔鬼,但實際上所有生產要素之提供者皆有貢獻,問題是分配份額之先後及多少才是關鍵所在。


在生產要素市場中,市場參與者相對壟斷能力高低是決定價格之要素,當物業市 場出現供應壟斷及勞動力市場出現需求壟斷時,雖然生產力在技術提升下不斷增長,但基層勞勳工資之相對份額卻不斷下降,地租及高層行政人員所得則不斷增加, 生產剩餘價值都被高層逆勢增長之高工資及繼續高處未算高之地價或地租吃掉大部份,所以整體成本並未因技術提失及基層工資不變甚至下降而減低,在這個環境 下,購物天堂之美譽全賴低基層勞工及中小企之艱苦經營,如壟斷情況持續惡化,早晚購物天堂會被徹底摧毀。


早在戰後至八十年代間,地價及整體工資水平仍遠低於西方國家時,加上自由港及免稅因素,購物天堂確是事實,但一眾有識之士竟還高唱著這屬於明日黃花之舊歌 自欺欺人又有何作用?只要比較同品牌之衣履鞋襪影音電玩產品在香港連鎖店之售價及歐美日等地之售價便知有多少虛假成份;移居海外多年朋友也還道香港是二三 十年前之購物天堂,選購時才驚覺跟所居之西方堿市相差無幾甚至更高。


能以較具吸引力之價錢出售之貨品,一是並非知名品牌之國內產品,二是位處二三線商場或所謂樓上店租金較廉之店鋪所售之商品,三是免除代理商中間收費之水貨產品。但這三類經營模式,都有形形式式之不同風險。國 內不知名品牌產品,質素良莠不齊,且抄襲成風,真有其事惹來侵權訴訟之機會固然高,而被誣告或濫告侵權之機會更高,出現訴訟情況時並無品牌貨品般能獲廠商 支援;樓上店須要清楚知道物業是否獲准作零售批發用途,特別是零售業務,公眾安全及消防設施都有較嚴格要求,因租金廉宜而利用「唐樓」或工業大廈作零售用 途是否能獲得保險公司接受投保大有疑問;至於水貨,則限制水貨之法例、措施及政策,都令水貨商惶惶不可終日,這類違反世貿組織自由貿易精神之規管,完全說 明消費者及跨國財團之利益並非平等,跨國財團可利用全球化選擇最低成本之生產地生產,但消費者則無權自由享用低成本之商品及服務,水貨商經營業務跟跨國財 團之環球供應鏈 (global supply chain) 或金融機構在投機市場之套戥交易 (arbitrage),背後精神及原理並無分別,但受到之待遇卻截然不同,特別是影音內容產品之分區制度,本質上就是一種利用人為貿易障礙來分隔不同市 場 (segregation of market) 以謀取最大份額之消費者剩餘價值,跟內容供應商同時採用之環球供應鏈,在理論上根本自相矛盾,無法自圓其說,難得是號稱自由貿易最後堡壘之一眾官員及有識 之士,竟無一人敢是其是、非其非,據自由貿易理論要求限時取締這個制度,反以政府有形之手強迫發達地區消費者向內容供應商支付帶高昂貼水 (premium) 之費用,而生產地之國民及企業,卻沒有取得依自由市場機制所決定之應有回報。


-17/11/2009


4.3.5 政策法制傾斜製造無法預期成本


相似事例,多不勝數,不知底蘊者批評港人無冒險創業精神,卻沒有想到整個建制已對中小企創業者極不友善,公司創業至今廿多年,絕對有足夠實戰經驗及事例支持作出這判斷,主 事官員及立法會議員原來懷著善意、意圖制訂政策和法例保障某些侵權行為受害人士之權利,但對人性醜惡及複雜性欠缺認識,沒想過理所當然之受害者會反過來是 濫權圖利者,程序中不設對等之反制機制,小商販一方面面對財雄勢大競爭對手之直接競爭外,另一方面要為供應商不盡不實不負責任之虛假訊息負上民刑責任、應 付濫用消費者權益之無理顧客、滿足各政府部門按法例提出但未必合理之要求、防範職業訟棍表面合法而實際無理之敲詐索償等等;濫權者皆憑著建 制傾斜,能近乎毫無代價地對小商販肆意作出損害而進行訛詐,成功固然得其所哉,失敗亦並無後果;最後,甚至是法定提供收費服務之銀行、保險公司、強積金管 理公司等財團企業亦濫權欺客,視中小企不過是隨意欺凌漁利之目標對象外,還慣性掩飾本身錯誤以推卸責任,無視其行為可能對客戶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說到此 點姑且再舉另一事例,一家屬香港強積金管理信託人之國際知名保險公司,為求掩飾本身行政管理失誤引致供款資料輸入日期及實際供款日期出現差異,竟一而在脅 迫公司同事承認並無干犯屬刑事罪行之延誤供款罪名,理由是該保險公司電腦系統假定其職員不會出錯,沒有為本身職員錯誤作修正之應變措施,繳交罰款可簡化程 序,由於繳交雖然不過數拾元罰款即等同承認指控屬實,同事當然堅守原則,拒絕付款,保險公司竟以各式手段、包括多番向強積金管理局誣告(並無其事卻以此罪 名控告他人之謂)然後依例開立調查檔案,雖然調查結果證明錯誤出自保險公司,惟對罰款之處理,仍堅稱為豁免(waive)而非取消(cancel),對修 辭用字有稍有研究之士必明白箇中巧妙之處,調查員以爭議解決而終結檔案,對誣告濫權行為並無制約性懲罰措施,據聞哄騙客戶繳交罰款以掩飾本身錯誤是一貫作 法,同樣事例亦頻頻發生在其他客戶身上。


黑邦勒索或貪官索賄,還會偷偷摸摸,但今天濫權者則是公然假法律及維權之名 向包括中小企之較弱勢社群開刀,黑道中人形實皆黑,但濫權者則形白實黑,弄虛作假,混淆是非、危害公義,令民眾對整個社會制度喪失信心,較前者之為害不惶 多讓,侵權者及濫權者在社會之兩端作惡,緊守中道之民眾則兩面受敵,吃盡苦頭,不要說創業新手,就是具有多年經驗之中小企業東主,亦無法在這樣日益惡劣之 環境下準確估算營運成本,又怎能不意興欄柵。公司仝人以風險回報不成比例而結束大部份之零售業務,對客戶亦處處提防,特別是防範以誘騙取證 (國內稱為「倒鉤」)之訟棍,對所謂國際品牌商品,為免掉包插贓亦敬而遠之(理由見前文之專業壟斷),經營小買賣無專業技能之同業,如不欲依賴綜援,便唯 有師偉大導師毛主席之遊擊戰術,以短期租約經營,甘為另類流動小販,殷實商人如被迫上梁山,孰令致之?


4.4 不求人間有天堂  只望求寸土可營生


作為小商販,既無宗教或政治使命,營商只為營生,往日縱然見財團巨賈及專業人士借法律或政經理論為工具,盡情滿足其合法之貪婪,亦無意予以揭發、駁斥或口 誄筆伐,自找麻煩,更不會自命英雄,搞公民抗命以身試不公之法,只是一再見公司、同業及基層民眾屢受其害,長期遭滋擾壓搾,無處營生,貧富極化,民怨不斷 升溫,極端主義乘勢而起,四十以下之年青人猶其不滿,始在網誌放言高論,月旦人事世事,立文字為存照。


老樸一把年紀,又豈會不知人間那有完美社會,世界並無烏扥邦,更有資格附和 那些自命創造二十世紀末經濟奇蹟之各業精英而實質不過乘大勢而起且略具才智運氣之士,一起吹噓獅子山精神,大談當年如何在艱苦中奮進,困惑中仍具深情,始 有今日成就地位,揶揄今日年青人吃不得苦,身在福中不知福,原因是持之言論之所謂第一、二代精英,經六十年代至今持續向上之經濟發展,仍廁身社會高層,執 掌政經機構決策權位,華衣,美酒、錦室,香車皆不缺,是身在福中不知苦(民生之苦);年長掙扎一生仍在底層捱日子的固然不服,大部份四十以 下第三、四世代,抬頭望著頭上隱形天花上仍在緊握權位第一、二代,環顧著階梯上已排滿一整隊跟上層關係密切之第三、四世代甚至第五世代,拿著那縱使不吃不 用一輩子仍買不到一爿居所之薪金,部份偶然欲創業出頭,自造向上階梯,即被既得利益者按其所訂之遊戲規則從四方八面圍攻以失敗告終,更為此欠下一屁股債, 他們如何能服氣,只能寄托在極端之思想,日久終會化為行動,這種雙輸狀況,豈是眾人樂見。


 -22/11/2009

4.5 時移世易  成功之道如今不再

整 個世界從二戰後起計,走進社會工作之人口已歷四代,香港第一以至第二世代艱苦奮鬥時,是大時代大氣候等不可抗力導致之貧困,五十及六十年代,社會各階層, 在大戰、內戰及冷戰等陰影下,猶如在不見出路之森林中摸索求生,服膺森林定律,七十及八十年代,可說是走出森林到達平原,彼此皆望見前路目標而發力狂奔, 依據仍是野外求存百駒競走之大規律,只是較野蠻行為如阻礙他人前進等在廉政大致成功後己被禁止,走得多快及多遠都得靠自己努力及造化,誰也怨不得誰,但九 十年代打後,大家發覺終點站原來是圍城,城中唯一之高樓已被先行者佔據,上升通道充滿重重關卡,先行者還製訂一套複雜難懂但號稱文明之遊戲規則代替森林和 平原之規律,所有人之行為受到更多之規範,某些人甚至被迫放棄在森林及草原中原來管用之謀生技能,只能幹些幫閒或並不擅長之工作。

這 情況亦是所有人類社會由混沌狀態進入文明之必然現象,基於人性,先行者難免制定具傾向性之規則來鞏固自身利益,對第一及第二世代之人而言,畢竟曾共過患難, 亦嘗試跟先行者在相對仍算公平之起點爭逐過,只是技不如人,所以還會認命,但自出娘胎便在大樓底層之第三、四代,跟在上層之第三、四代不在絕對不公平之起 點上競爭,不忿心情已可理解,如果上落樓層之通道如封似閉,公平競爭充其量只在同一樓層那一代人中進行而非跨樓層地進行,抬頭望見是可望不可即、形實俱存 之天花障礙;按這一套規則,一輩子也甭想「升呢」(港年青人潮語意為升上較高層次 level 之謂),他們絕不愚蠢,也未必是喫不得苦,而是看透了回報與努力不會成比 例,第一、二代甚至戰前一代之人瑞,仍指點江山,高高在大樓頂層,一邊大口大口地唊著紅酒一邊高談闊論在那古老年代如何在森林中及平原上競逐脫穎而出之英 雄事蹟,對今日第三、四及五世代之處境沒有一丁點同理心 (empathy),完全不明白他們所謂之成功方程式(如什麼獅子山精神),換成今天天環境亦不能奏效;假設蘋果和微軟今天才創業,可能在襁褓之時,已被對手以知產官司或非市場競爭手段拖垮,跟航行者(netscape) 或nepster (peer to peer data sharing and transfer  發明者) 同一命運,除純學術外,唯有靠出賣色相才藝之表演行業或賭味澧厚之投機市場,勉強還似算是通往較高階層之特殊通道外,其他途徑都是徒具形式,用來敷衍低下層民眾居多,他們才不會上當。

現時在大樓最底層生活之民眾,無論屬於那一個世代,不是希冀上層之同情心(sympathy), 而是要求開放上落大樓之通道,更不是用重重欄柵把他們困住,砍掉他們原有之工作或營商機會,然後在買家壟斷市場 ( monosony) , 亳無議價彈性情況下用少得僅堪糊口之市場 工資僱用他們之勞動力,生產力稍差便索性發綜援把他們圈養在如天水圍或深水般某些特定區域,卻又譏諷他們不知足和不知進取、未能與時並進;部份處身同一樓 層又沒有深入理解之民眾,還道是這些矜寡孤獨廢疾老弱無依或失去就業機會之不幸者分薄了他們之努力成果,出現如何喜華先生所謂藭人踐踏窮人之現像,而不知道現時制度令社會產值中之九成以上之部份都 歸那不足一成人口所有,包括坐擁巨大財富大至不能倒下之財閥和出謀獻策之高層管理人員,前者賺取毫無風險可言之巨額壟斷租而辯稱為風險資金回報,後者收取 平均比低層員工工資高數百倍之酬金,然後拿客戶或小股東資金互相對賭而美化為投資行為,贏了便大手慷慨派發巨額花紅,輸了便稱為風險成本由客戶及及小股東 承受。這報酬水平不見得能反映其在企業內真正之生產力,更莫說對整體經濟之貢獻,看歷次經濟危機之成因,都是某些管理人員管理經營失當引發,他們對世界做成無 可彌補之破壞,偏偏能藉預先安排繼續享有原來之財富及地位,就連表面上之公平 (seen to be equitable) 也不顧,說到底,往日成功方程式在缺乏階級流動性之今日社會根本失效,最近政府及非政府機構頻頻找來一批經艱苦奮鬥然後成功之典型樣板來勵志,明顯地主事 人縱然不屬第一、二世代、亦是投其所好,找來之樣版,說的經歷,都是老掉大牙之陳年往事,看作人物傳奇或掌故當然沒有問題,激勵年青人卻只有反效果,例 如以現時食物環境衛生政策,搞私房菜也困難,又如何可複製「灣仔碼頭」從街頭熟食小販成長至大企業之模式,當日成功人士,有多少不是在法律之邊緣或無法可依之 情況下遊走,在現時寧枉無縱過度立法之大氣候下,合法經營也可被濫權這者打成非法以便訛詐,跟他們講這類成功之道,便更強化第三、四及五世代年青人被上層第一、二世代既得利益者哄騙及鉗制之不滿感 覺,更凸顯主事人才是因陳守舊,並無與時並進,對低下層困境之成因及苦況缺乏理解;在他們之位置責備年青人不長進,只會被視為涼薄之言,少說為妙。


- 30/11/2009

4.6 極端衍生極端 錯將手段當目的

貧富極化本身便是整個社會從個人行為以至制度偏離中道走向極端之結果,既得 利益階層以極端手段斂財,眼前利益是一生也花不完之財富,但同時間亦為自己製告敵人,每當財富從低下階層轉移到上層時,長遠而言就如同將大樓根基之建材抽 調到上層來建造更奢華之府第,上層愈奢華,根基便愈薄弱,這個道理簡單明白,社會上不少學者或社會運動家說了不知多少遍,只是既得利益階層中,人之貪婪蓋 過危機感,或自覺一切在掌握操控中而不願作出調整,繼續劫貧益富,不斷將中間民眾推向極端對立之一方;既得利益階層之頑固,令愈來愈多民眾相信只有走向另 一個極端,才能矯正現時之狀況。

一個社會之興衰是全民共業,如果社會確是朝這個極端對抗方向發展,那只能說是共孽自作,但作孽輕重多寡,跟權位高低,可說是成正比,正如前文所言,權愈 大,責愈重,孽亦深。也許常人對止於言論之不滿行為不以為然,故一天未見暴力抗爭出現仍不願作出調整,特別是位處高層、認識西方文化多於東方文化之權貴甚 至站在其對立一方領導抗爭之「有識之士」。

西方文化源於希臘城邦,小國寡民,治人者及治於人者接觸緊密直接,向來習慣以公開辯論甚至暴力抗爭來爭取權益,中華帝國向來幅員廣大,管治鞭長莫及,奉皇 帝為共主並非單純基於軍事力量,造反則只限於一埵之地而難以擴大至獲全國嚮應,加上東方文化以忍讓為美德,所以非至最後關頭,國人都是不輕言以暴易暴。年 青時血氣方剛,讀歷史時,總不明白以滿清區區八旗兵力,如何能橫掃中國,以少數民族統治幅員廣大人數何止千百倍之漢族國家歷三百年之久,唯怪漢人都甘心為 奴,如果漢人盡皆揭竿而起,滿人那有足夠兵力鎮壓義軍,馬齒漸增,始漸明白平民百姓所求不過兩餐一宿,誰能讓百姓休養生息喫一口安樂茶飯已是求之不得,萬 里之外皇帝性甚名誰又管他娘,如果外族韃子皇帝比漢族昏君更能規範近在咫尺之權貴,令老百姓日子過得更好,那盲目狹隘之民族主義便沒有市場,金庸先生寫 「書劍恩仇錄」時並非依往昔一般武俠小說宣揚反清復明,便應是看透此理。

漢族文化從來並不強調血裔而是以文化區分天下萬民,蠻夷戎狄稱為化外之民只因未化(即未有當日中華帝國之文化水平)而非因血裔,唐太宗或李白便有西域人之 血統,中華文化自黃帝一統中原開始已九州並舉,中原共主是有賢能者居之,夏商周之更迭亦不以一姓一族之正統而以君主是否有道為理據,所以中華民族從來便是 屬多族共和之多民族集體統稱,不過以漢族為主之文化及生物基因都屬強勢顯性,漢族跟其他民族結合之後裔無論外表及行為都跟漢人無異,實際上中華文化精神跟 今日地球村之精神相去不遠,表面上滿清軍事上征服漢人,但三百年後,八旗子弟連滿州文字也不復記得,實際早已融合在中華文化中。

年青人看改朝換代總愛聚焦在大大小小之戰役而沒有想過軟力量,實際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上策,大清帝國如是,大英帝國如是,都是剛柔並濟,深知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之,師老則疲,欲長治久安便要為基層百姓幹實事, 中國向來只有家族觀念,再上一個層次便是天下,並非現今所謂之大漢族觀念,只是不知天外有天,還道國人已在世界中心,能造福黎民百姓行王道之政而得天下, 古之國人根本不問血緣籍貫,康雍乾之盛世,是吏治民生搞得比明朝之漢人皇帝還要好,當時人口及經濟產值都冠絕全世界,近代治史學者往往受西方狹隘民族思想 影響,對少數民族政權存有偏見而忽略此事,曾深入研究過清朝典制便知有輪調及利益規避措施,所以有學者懷疑英國人之文官制度曾參考清朝官制,才能以區區英 倫三島英格魯撒遜人有限之軍隊縱橫七海,建立大不列巔日不落帝國。至清朝末年,滿族皇朝被推翻不過是犯上漢族昏庸皇帝同一錯誤而矣,種族那裡是主因。看當 年廉署,現時內地甚至所謂西方先進國家,肅貪打黑都由外地人操刀便可知管治權貴之難,由本地人管治權貴便更難,由此更可推算出何以港人治港或比英人治港, 京人治港甚至粵人治港難,畢竟彈丸之地,能不受人脈關係影響判斷又談何容易。

老樸早非熱血青年,亦曾吃過空叫口號和主義之苦頭,已不會相信世界上有一種立竿見影即時見效且一勞永逸之制度,多年前曾跟一群青年才俊說不少人皆誤以為美 國總統是一人一票選出,而不知大有機會出現得票少而當選之情況,被才俊們齊駁斥為天荒夜譚,甚至猜想是別有用心,結果後來小布殊總統真人示範這個景況才真 相大白,至於才俊們事後會否為當時之妄語汗顏或耳赤已無心考究,只望經一事長一智,莫基於簡單信念而理所當然地相信並未仔細瞭解之事物,事後才醒覺發現自 己原來太傻太天真。

平權精神高尚神聖,絕對應該,但制度不過是手段而非目標,以為工具到手,一 切社會不公義問題便迎刃而解,跟前述之才俊犯下同一錯誤,久而久之,眼前只有工具卻忘掉真正目標,有如不懂武功之人,以為給他什麼倚天劍或屠龍刀就立即天 下無敵?只顧尋覓天下至利之兵器而不練功;這是人云亦、少讀歷史少看事實之惡果。 就拿美國為例,立國先腎製造了一個蝴蝶效應所謂之良好起始點(initial point),為打造三百年後之世界強國建立穩固基礎,擁有世人豔羨競相模仿之制度,但看女權運動、黑權運動、反戰運動及反全球一體化運動,暴力及激烈程 度跟第三世界暴亂有何分別,黑奴解放觸發南北戰爭眾人皆知,至馬丁路德金被行刺引發全國性之黑人暴動為較近期之一波,再如六十年代由西部大學生發起席捲全 國之反戰運動,產生不少可歌(胡士扥音樂會由反戰而來)可泣(除戰爭中為不明不白戰爭捐軀士兵,還有鎮壓與抗爭中傷亡及被捕下獄之人士)之事蹟,有論者直 言激烈程度令美國幾陷內戰邊緣,亦令美國往後數拾年至九一一事件前仍不敢輕啟戰爭。可見政法制度跟公義未必有絕對關係,也可見西文化暴力抗爭傳統與現時政法制度並存,單憑選票並不能選出公義,而爭取公義之抗爭在任何制度仍是有存在必要和可能,只是東西方文化在手段上有有不同取向, 聖雄甘地,受西方教育,但深得東方傳統文化之非暴力抗爭精髓,具體化名之為不合作抵抗運動,老牌大英帝國終於無法有效管治而「和平」退出印度,同為東方文 化主流之中國,貌似消極之不合作抗爭早潛藏在文化基因中並多次在歷史中發揮作用,減少生靈塗炭之災劫,成為四大文明中唯一完整倖存至今之民族及國家。


-6/12/2009

5. 結語篇

5.1 政治爭拗 難辦是非


老樸對政治是既慬亦非慬,慬的是對社會歷史政治經濟思想還算略有認識,不慬是無法理解實際參與政治事務之人如何能說老實話,所以大家協議在網誌內不言政 治,原意就是避談現實政治人物,至於思想理論等學術探討,談民生經濟營商環境,又豈能避免。如果如孫子兵法所言,兵是詭道,則政治是詭中之詭,一旦涉及便 是非難辯,現實中權貴濫權固然可批,但中產以至基層,何嘗沒有濫權損人利己者,只是個別人士為害沒有權貴之深遠,說仗義每多屠狗輩或稱讚群眾智慧但求爭選票者難道不知此道理;如 果西方制度無懈可擊,當今一等強國非希臘莫屬,但縱使在西方民主思想發軔地,當時學者如柏拉圖(plato) 等對民主原來並無偏好,反以為最佳者實為聖王制(philosopher king), 反觀中國以儒釋道三家思想為經,數千年來精神及物質文明皆超越西方,並非偶然。羨慕現今西方社會富庶瀪榮者以為單憑移殖制度即能達至相同效果,並未明白更 重要為人之自覺及自律,只要在西方國家生活過之人士對一般西方人之自律自覺既欣賞之餘亦驚訝其單純老實,難以想像這些全無機心之老實人一旦在香港這類城市 中如何能生存,西方國家,當然並非無濫權自利之徒,其中道行之高者甚至較港 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如前述專業人士之濫權例子,本地同行亦不過照辦煮碗東施效顰而矣,但在人口中比例仍遠未超越令制度崩潰之臨界線,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及政 商高層,反過來說,若人口中能信守某一制度精神而不作越軌行為之人口不足,部份害群之馬,便能摧毀任何理論上無懈可擊之制度,綜援制度如是,醫保制度如 是,司法制度如是,選舉制度亦如是。但那個政治或公眾人物有膽量說存心佔制度便宜之人太多,這樣說無異政治自殺。


5.2 各走極端 失分寸目標


極端主義所以有市場,上層精英責任遠多於基層,所謂上有好之者、下必有甚焉,上層精英,如孔子所言,居廟堂之上,一言一行皆為天下法,由於地位優越,在任 何制度下都能佔制度之便宜,如果上層權貴憑權勢地位財富以壟斷市場之能力巧取豪奪不公義之財,封閉下層向上爬升之階梯,並借種種所謂專業術語包裝,巧言飾 過,違背常識,常人眼中,盡皆劫貧益富,只許達官貴人富豪放火、不許基層百性點燈,下層怎不上行下效,歪理說不過專業精英,便轉而支持言行極端偏激者代為 出頭搗亂來一洩心頭之恨,劫富濟貧不過是劫貧益富之自然反彈。可惜橫看豎看,也看不到那些眼下容不下不同意見、對異見者並非以義理相辯而是施以人身攻擊 者,本身又如何能實踐平等開放和公義之思想。


今日乖戾者當道,社會被撕裂為兩半,有如春秋戰國時不歸楊(楊朱)即歸墨(墨子)之局面,天下在「濫攻」與「非攻」、「為我」及「為人」之鬥爭中,雖說非 攻,但仍不免以戰止戰,以墨子為中心之一群墨家軍根本就是一個軍事組織,文獻記載之事蹟亦盡是墨家軍鋤強扶弱,止攻息爭之軍事行動,但除核心人物確是身體 力行,有毫不為已專門利人、甚至不惜捨一己生命來興滅繼絕之崇高理想外,其他支持者、特別是求助者,不過是借墨家軍之捨己為人思想來謀個人利益,所以墨家 思想不過是由楊朱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之極端個人貪婪主義而衍生,這種正反相生現象,中西方皆有相似觀察及理論解釋,循此思維便能定因果,正如馬克斯年 代,資本主義新興之時,走向極端,工人生活坎坷,馬克斯為此寫下資本論,掀起往後之社會主義革命運動,冷戰時意識形態之爭跟楊墨之爭何其相似,但當社會主 義走向極端,便自然為市場經濟創造再生條件。


現時香港情況,上層權貴對經濟資源及生產活動之壟斷,就算未達盡頭亦相距不遠,如果百分之五之人口掌控百分之九十以上之財富及收入,那裡還有有再進一步之餘地,反正中外研究都證明富不過三代之機會大至接近普遍規律,那為人為己為後代,亦無必要掠奪十輩子也花不光之錢財,令含著金匙銀匙出世、不知為稼穡艱難之下一代,不勞而獲卻又無自知之明,三代以後,多是輸掉而非花掉第一、二代累積而得之財富;西 方行資本主義數百年,經二戰及冷戰洗禮後,政府明白財富集中亦該有時而盡,早將均富觀念融入體制中,不少富豪亦看透財富聚散無常,晚年亦將私財化為公器, 以慈善基金方式回饋社會,只餘小部份予下一代,香港老牌世家亦不少基金在各範疇內低調運作,只是不及新興家族般知名,一般而言,第一代富豪白手興家,來自 基層或貼近基層,除法規外,更重情理,不輕易趕盡殺絕,竭澤而漁,;斂財最狠往往是看著上代由儉至富之第二代,知貧賤之苦也極希望超越第一代,至第三代 時,早不知貧窮為何物,金錢之邊際效用(marginal utility) 已低,某些甚至以坐擁巨大財富為恥;香港正值第二代接掌權力之時,故斂財之力度最猛,而內地才剛剛起步,亦有當日國民政府前車之鑑,雖屬新興經濟,貧富極 化之趨勢及現狀反不及本地;美國立國不過三百年,跟歐洲老牌資本主義國家比較實際非常年輕,不過先天優越,且階級上落階梯相對暢通,財閥斂財後,基層生活 質素仍未至革命攤牌程度,只因財大氣粗,才常被視作市場經濟成功樣版,實際在壟斷及反壟斷之間,已出現多次角力,七十至八十年代,由於受軍火工業牽扯,大 企業壟斷明顯,架構冗腫龐大,中層管理惡性膨脹,生之者寡,食之者眾,被同是龐然巨物但個人主義色彩淡薄較易於管理之日資迫至無力招架,結果國民求變,由 列根採用名實相符之自由市場經濟,撤除小企業之經營障礙,鼓勵失業者及年青人創辦美式山寨工商業-SOHO(small office & home office ),經濟始回復活力,今日美國成功企業如蘋果電腦及微軟,都是由設於後院車房之SOHO 開始,不過今日小企已成長為巨企,當然不欲有後來者威脅,經濟再陷入名為自由經濟實由財閥壟斷之局面,如果繼續容許大企壟斷金融及工業,金融海嘯不過是前 奏,危機必接踵而來。


美式之宏觀經濟管理,莫說西歐及北歐不以為然,就是仳鄰之加拿大,亦不願追隨,均富政策向來並無動搖;結果,世上以人均收入名列先進發達地區中之國家或城 市中,只有香港之堅尼系數超越 0.5,超英之餘而且過美,無論如何淡化此系數之指標作用,亦無法掩飾實情之嚴重,以絕對生活素質而言,如人均居住面積(受制於高地價),營養(受制於物 價),活動自由度(受制於交通費)等計算,實情隨時較數字還要惡劣。


用什麼發展是硬道理來曲解分配劃分背後之不公,基層不慬駁斥但亦不服氣,如果社會發展後,九成以上之人口都無得益,部份甚至失去原有之財富,事業或工作,新增所得全歸少數人所有,還高聲聲稱代表他們對本地產值GDP之貢獻,誰會認為這是發展?更 何況所得分配不過基於權力或壟斷力之高下,並非由自由市場分配,卻硬銷此是市場經濟之必然現象,連邏輯中之充份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 跟等價關係 (equivalent) 也分不閈,以沒有政府干預為依據強將實實在在之寡頭或多頭壟斷市場吹捧成自由市場,猶如在九反之地撤走執法人員即能稱為首善之區,美國在列根之前,何嘗不是自由市場,但何以SOHO難以生存;如果憑不對稱之議價力將大部份之生產價值撥歸己有,然後公然將生產功勞按值入賬,與強盜邏輯何異,名實之間,本來清晰,不過是善於玩弄辭令者才令其變得面目模糊。


5.3 管理成敗繫於人心背向


人心背向,關係管理成敗,無論東西文化,機構內員工只按章工作,光做份內之事,表現好不到那裡去,只有士氣高昂,人人不介意多做一點份外之事,互相支援,錯漏才能減少;社會亦如是,例 如北京奧運,撇除政治偏見,看得出除主事高層之策劃外,亦有民心士氣在支援配合。不過西方文化,人心不服,較傾向公然抗命,東方文化,大多數仍選擇沉默抗 拒,近似甘地之非暴力不合作消極扺抗運動,症狀是群眾對上層精英所主導之一切活動漠不關心,只餘幾個領導人自說自話及一群盲目支持者如鸚鵡學舌般幫腔,甚 至本身亦各懷鬼胎,互扯後腿;任何政策從計劃至付諸實行都因此錯漏百出,低層員工或市民,在大事上無力亦無權左右決定,便在小枝小節跟少勞多得之上司或管 治階層拉扯抬槓,或創造順口溜冷嘲熱諷,上層精英,表面風光,並不擁有完整權力,類似這樣之事例,小至家庭式企業,大至社會國家,耳聞目見又豈會少,英國 殖民官當然瞭解,中國人亦曾記憶猶新,經濟研究對壟斷而得之經濟租發現有消散現象(dissipation of economic rent),不得人心之管理人亦面對權力消散(power dissipation)問題,任何命令在層層下達至底層時都被充滿怨懟之下屬消磨得荒腔走板,具體事例,大家不難自行查找。


部份受西方教育較多者則確信以激進抗爭可改變現狀,並確信引進西方之一套制度便能解決問題,這當然是一廂情願不切實際之空想,制度移稙不難,但人心移稙不易,沒有制度背後深厚之傳統文化背景,成功並非必然, 林肯(Abraham Lincoln) 曾說:「你能愚弄所有人於一時,或部份人於永遠,但總不能愚弄所有人於永遠 」(you can fool all the people some of the time, and some of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but you cannot fool all the people all the time.),正面理解該說話是將重點放在最後一句,但負面理解可以是中間一句,世上確有樂於被騙一生而不察覺之人存在,這類人令各類騙子大有生存空間, 佔制度便宜之尋租者便是其中表表者,加上難分是非對錯之意識形態之爭,改變了制度又能如何,在西方國家,他們之民選總統或總理就是奈何不了拿了納稅人血汗 錢填不善經營之財務黑洞還大派花紅之「商界翹楚」,民眾憤怒唯有化成死亡威嚇,制度反被利用作為道德及責任之避難所,甚至是失當行為轉化為形式上及名義上 具認受性之行為,這又豈是大眾希望之制度,制 度屬虛、大眾渴求屬實,將目標聚焦在制度改變,卻忽略大眾現實渴求,以為務虛便即務實,不過是不切現實之空想,既然改變制度後仍是要抗爭,何不先務實後務 虛,只要大眾渴求大致能滿足,則道在其中矣。國人傳統,是大人務虛、小人務實,小人者,就是一般平民百姓,至於虛無飄渺之抽象把戲,只有有閒階級來才有能 耐及精神來深究。


5.4 捐棄成見 回歸共同目標


一個在六十及七十年代常被引用但遭遺忘已久之政治定義,是政治及傳理學家 Harold Dwight Lasswell * (February 13, 1902 — December 18, 1978) 以下之一段名言:"Politics is who gets what, when, and how."(政治乃何人在何時以何種方式取得何物之謂),一言以敝之,政治還是資源分配之原則及方法問題,什麼形而上之哲學道德理念和形式上之公義是小數 精英玩意,不能否定其積極意義,但對大多數人而言,公義只需要體現在實質具體之資源分配中,但 近年學者及社會運動家愛談形而上之哲學道德理念和形式上之公義,反忽略了任何主義之最終目標都是大眾福祉 (common wealth/well being of general public), 只是手段不同,政治與經濟之差異,是分配之過程中,政治涉及資源應如何分配問題(how resources "should" be allocated),含價值判斷;經濟處理分配之客觀規律,(how resources are allocated ), 並提供分析工具,一般不含價值判斷,但沒有一套政治思想,包括資本主義,會公然以貧富極化為目標。馬克斯指政治 屬社會上層建築(super structure),經濟屬下層建築(sub-structure),大致上有共通點,上層建築(即政治)先判斷社會資源該如何分配,然後採用相應之下 層建築(經濟制度),但馬克斯認為下層建築一旦出現資源分配不公,便會積存反抗上層建制之力量,最後透過革命改變上層建築,並提出社會發展之科學規律;這 個理論發表在資本主義發展初期,新興資產階級掠奪財富之行為未有任何規範節制,工人階級境況淒涼,貧富懸殊較今日香港可能有過之而無不及(當日未有系統統 計數字,更不要說堅尼系數),悲天憫人之馬克斯因而思考改變現況之途徑,經俄國大革命及往後連串之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運動,歐洲各國在政權危機中採用慈善 資本家奧雲Owen ** 之福利主義改良資本主義,紛紛在政治理念中加入均富元素,以演進(evolution) 代替革命 (revolution),故對極度貪婪向有保留,不似美國從來未曾直接面對革命造反威脅,冷戰結束,蘇聯解體後,更一國獨大,商界高層不可一世者為數不 少,令高層收入跟低層差距暴增,並對外輸出「成功」經驗,釀成一次又一次之危機。


香港向來有一群以美國馬首是瞻之精英,卻從來不善去蕪存菁,甚至糟粕當精華,聽見別人吹捧自己為自由經濟最後堡壘,便飄飄然以自由市場捍衛者自居,完全漠 視本地大部份市場都已是實質之壟斷市場,亦忘記資源合理分配才是目標(自由市場是被確為有效分配工具而非目標)。對自然壟斷市場(natural monopoly )不加規範,對原屬自由市場、但因種種原因而出現壟斷經營之部門,不作任何節制以恢復其為貨真價實之自由市場,造成今日貧富極化至如斯嚴重之地步,催生極 端激進之對立力量,社會被撕裂為二,為採用何種工具手段互相糾纏拉扯,如何奢談發展。


如果管治精英採用已故中共元老鄧小平先生之智慧,不爭辯,幹實事,做出成績,公義體現在較合理之分配上,道在其中,形式上之公義便會變成次要,並隨時間及 人口素質之提高再逐步實踐,極端激進思想亦沒有市場,不會弄出類似最低工資這類無益有害違反常識經驗及經濟理論之形式公義,危害中小企卻無助弱勢社群脫貧 (另文再論)。


中小企猶如商界中之弱勢族群,較社會上以個人及家庭劃分之弱勢社群處境更不 堪, 因為不似他們得到大眾同情或政客討好,而且兩面受敵,平情而言論,大部份都不是奢望拿免費午餐,更不是要劫富濟貧,而是希望移除種種不公平和不合理向大財 閥傾斜之制度性束縛,停止劫貧益富、助長壟斷之措施,在一個較公平之競爭環境下營商。


由三月開始,為劫富濟貧此論題以約每星期一次之速度已寫下數萬言,不經不覺,歷時九月有多,一年將盡,是時候作一小結。期間情況看不見有大改善,頗堪一讚 不過是對包攬訴訟為害已有醒覺,加強宣傳提防非專業訟棍,卻對專業人士濫權仍毫無辨法,二是對物業買賣以行政命令實施三項新措施以規範不盡不實之樓宇銷售 資訊,但這類措施在量與質方面皆未足以令趨勢逆轉,如果類似好事過去能多為,現在可能是另一光景;實在不能想像,如果發展至百分之五之人口佔有百分之九十 五之收入時,這個還能算是一個什麼樣之現代先進社會?有那一種政經思想認同這是社會發展終極目標,誰還會以身為此城市之公民為榮?孰令致之?五比九十五是 危險邊緣,看菲律賓、印尼、泰國及馬來亞,遊擊隊根據地在甚麼地方便有領會赤貧是極端思想之源,如果以香港沒有農村,那可再參考巴西之里約熱內盧 (Rio de Janeiro) ***,難道真如車公籤文不幸而言中:「君不須防人不肖,眼前鬼卒皆為妖。秦王徒把長城築,禍去禍來因自招」。只嘆共業如此,天機難測好了!

註 :

*Harold Dwight Lasswell (February 13, 1902 — December 18, 1978)was a leading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tist and communications theorist. He was a member of the 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 and was a student at Yale University in political science. He was a President of the world Academy of Art and Science (WAAS) and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APSA). Along with other influential liberals of the period, such as Walter Lippmann, he argued that democracies needed propaganda to keep the uninformed citizenry in agreement with what the specialized class had determined was in their best interests. As he wrote in his entry on propaganda for the Encyclopa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we must put aside "democratic dogmatisms about men being the best judges of their own interests" since "men are often poor judges of their own interests, flitting from one alternative to the next without solid reason". He is well known for his comment on communications: Who (says) What (to) Whom (in) What Channel (with) What Effect and on politics: Politics is who gets what, when, and how. 

(Source: <http://zpedia.org/Propaganda_%28Encyclopaedia_of_the_Social_Sciences%29>)

** Robert Owen (14 May 1771–17 November 1858), born in Newtown, Montgomeryshire, Wales was a social reformer and one of the founders of socialism and the cooperative movement.

Owen's philosophy was based on three intellectual pillars:

  • First, no one was responsible for his will and his own actions, because his whole character is formed independently of himself; people are products of their environment, hence his support for education and labour reform, rendering him a pioneer in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 Second, all religions are based on the same absurd imagination, that make man a weak, imbecile animal; a furious bigot and fanatic; or a miserable hypocrite; (in dotage, he embraced Spiritualism).[1]
  • Third, support for the putting-out system instead of the factory system[citation needed].

(Sour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Robert_Owen>)

*** Social apartheid in Brazil :   The term "social apartheid" has been used to describe various aspects of economic inequality in Brazil, in comparison with that of South Africa during the height of its apartheid era.

(Sources: <http://en.wikipedia.org/wiki/Rio_de_Janeiro><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apartheid_in_Brazil>)


- 全文完 -



小傳 B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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